多年来,对戊戌维新运动的性质问题,众多学者作了大量有益的探讨。但至今各家的认识仍然很不一致。维新运动究竟是一次社会改良还是一次社会革命?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不揣冒昧,也想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1〕 一 要准确地认识维新运动的性质,首先要明确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这两个基本范畴,准确把握二者间的差异,这是用于判定的理论尺度。否则,各执一端,意见永远难以一致。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都是人类社会前进运动的形式,因而二者之间存在着联系。但是,二者又有着原则区别,不能混淆。首先,从对社会制度的态度和取向看,社会改良是对现存社会制度局部的、点滴的修补,是社会制度的细小的、量的变化。而社会革命则是对现存社会制度的根本性否定和变革,是先进制度代替腐朽制度的巨大的、质的变化。也可以说,社会改良的意图和目标只是对现存社会制度修修补补,使之完善和继续存在。社会革命的意图和目标则是彻底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起新的先进的社会制度。从具体的直接的行为主体看,二者也是有区别的。社会革命的主体必然是被统治阶级。因为,革命是对现存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而现存社会制度的维护者——统治阶级是绝不会允许、更不会发动和领导这种变革的,这种变革不符合他们的意愿和利益。只有那些现存制度的受害者——被统治阶级特别是其中那些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先进阶级才必然会发动和领导这种变革,从而成为革命的主体,因为这符合他们的要求和利益。而社会改良的主体则通常是统治阶级。第一,改良是社会制度缓慢的、局部的、微小的变化,不危及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统治阶级可以做也愿意做(当然,这也必须经过被统治者的斗争才有可能)。第二,当统治阶级愿意做,而被统治阶级又没有足够的力量特别是代表新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先进阶级尚未形成的时候,社会改良也只能由统治阶级来进行。第三,当被统治阶级特别是当其中那些代表新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先进阶级已经形成从而具备了足够力量的时候,他们所要求的,所要进行的就绝不再是社会改良,而必然是社会革命。在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的上述两个区别中,前者是最重要的,而后者也是不可忽视的。 概而言之,我们就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凡由统治阶级进行的,以对现存社会制度作局部的,点滴的修补为本意和目标的社会运动,即属社会改良;而凡由被统治阶级发起和领导的,以对现存社会制度进行根本性变革、建立新的先进的社会制度为本意和目标的社会运动则当属社会革命。 由此可见,对现存腐朽制度是承认它改良它,还是否定它根本改变它,这是鉴别某一社会运动性质的首要问题。而行为主体是谁,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这又是鉴别性质的第二个重要问题。至于采取何种方式,通过何种途径、是否彻底等等,则当属第二位的另一层次的问题。 上述观点如成立,那就应该成为衡量判定诸如维新运动这类社会运动性质的统一的理论尺度。 二 运用上述尺度,对照戊戌维新运动的基本史实,可以看出,它确实是以对现存社会制度进行根本性变革、确立新社会制度为本意和目标的社会运动,而不是社会改良。 这一点首先也是最主要地可以从维新运动的思想理论和纲领方面的史实得到证明。 其一,维新运动的思想理论。既然维新运动是一场根本性的社会变革,那么它在思想理论方面就应当表现出革命性。历史史实正是如此。第一,维新运动把矛头直接对准了两千年来的封建专制制度,明确而又深刻地对其进行了猛烈批判。在这次运动中,维新派愤慨地指斥历代专制帝王都是窃国于民的“大盗”、“民贼”,提出了君民关系的新观念:国家是“民之公产”,王侯将相不过是“通国之公仆隶”,而人民才是“天下之真主”。〔2〕“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既然君可以由民“共举之,则且必可共废之”,所以“君末也,民本也”。〔3〕从而戳穿了几千年来君权神授的谎言。维新派还着重痛切地指出:“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源”,〔4〕从理论上阐明了要求改变封建专制制度的合理性,正义性。对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纲常名教的虚伪性和黑暗性,维新派也进行了无情的揭露:“俗学陋行,动言名教,敬若天命而不敢渝,畏若国宪而不敢议。嗟乎!以名为教,则其教已为实之宾,而决非实也。又况名者,由人创造,上以制其下,而不能不奉之,则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5〕特别是“二千年来君臣一伦,尤为黑暗否塞,无复人理,沿及今兹,方愈剧矣。”〔6〕这表明,维新派不仅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而且也否定了封建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不仅一般地批判了两千年来封建制度,而且把攻击的重点指向了清朝反动统治。这还表明,维新运动的思想理论从本质上看是非封建主义的,是革命性的。第二,维新运动系统地宣传了资产阶级思想学说,热情歌颂向往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在这次运动中,维新派发表、翻译了大量阐述西方学说尤其“民权论”的著作文章,明确指出,中国要变法图强,必须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文化教育制度。他们论证了民权的好处:“一乡之内,人人有自主之权,则其俗清;一之内,人人有自主之权。则其国宁;……民权之说如此,自主之权如此。”〔7〕反复阐述了中国改变* 主专制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呼吁“伸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强调这是变法维新中最根本的问题。同时还强调;也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变法”。这表明维新运动的思想理论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是与封建主义根本对立的,就当时的中国而言也是革命的而不是改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