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展背景下当代书法创作相关问题论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苏显双,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原文出处:
书法

内容提要:

在各级展览尤其是国展的推动下,当代书法创作呈现出一片繁荣热闹的景象。但同时弊病也在所难免,主要体现为因急功近利导致作者浮躁心态的加剧、作品过度追求外在形式、书法风格趋同以及文化属性缺失等。论文试图从内容选择及用字规范、恰到好处的形式设计制作和传统基础上的探索出新三方面予以论析,以期有益于国展背景下的当代书法创作。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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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书法创作早已进入以展览为中心的新时期,出于展览效果的需要,书法创作中设计制作成分愈来愈多,更注重视觉冲击力,与传统意义上古人的自然书写多有不同。古人书法多为小品或横幅手卷,在晚明高堂大轴出现之前,多以案头把玩的形式为主。当代书法创作则多以展览为目的,往往是几百件作品集中展示于空间巨大的展厅,由案上观到壁上观,展示环境和品赏方式的改变,必然会导致书写材料、技法及审美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全国性高规格展览对当代书法创作的推动作用有目共睹,如何在国展背景下创作出既有古意,又不失自我意趣和时代风貌的佳作是每一位书法参与者都需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笔者曾两次参与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展览评审工作,并在《中国书法》上发表感言,但限于篇幅,未能深入展开。今不揣浅陋,试围绕国展背景下当代书法创作的相关问题予以论析。

  一 不容忽视的内容选择及用字规范

  书法创作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写什么的问题,不能随便抄录一段文字应付了事。尤其是国字号展览更需要反复斟酌,合适的内容不但有利于激发书者的创作灵感,若能和书法风格相统一,“以书焕采”,定会给评委及观者带来更深层次的审美感受与有益的启发。

  (一)正文部分:健康向上、趋雅避俗

  当代书法创作的内容多为古诗文的抄录,很少像古人一样书写自撰内容,尽管国展征稿启事中多写明“提倡自撰,文体不限”,但响应者寥寥。其原因就是古今不同,如勉为其难书写自撰的蹩脚诗词文赋,在文字审读环节容易被淘汰出局。而且评委也未必都精通诗词格律,故评判一件书法作品的优劣雅俗还是要靠作品本身来说话,离开了书法本体的创作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最保险的办法只能是写古诗文。既然大家都写古诗文,如何能做到高人一筹?则更需要花些心思。根据笔者参与展览评审的经验来看,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注意。

  首先,内容不健康或消极的不写。创作前要认真解读征稿启事,如“十三届全国书法篆刻展”的征稿启事中就明确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其次,太常见的内容不写。如《岳阳楼记》《念奴娇·赤壁怀古》等,以免和别人撞车。最后要特别注意的是与政治、宗教有关的内容不写,如领导人语录、《心经》和《阴符经》等。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不少作者直接抄获奖入展作者的书写内容(为了规避抄袭嫌疑,也有节选部分内容的),这样做的好处是省事,不但免去了查找原文的麻烦,还可以在书法风格上有所借鉴,可谓一举两得。但因为没有核对原文,很容易以讹传讹,把人家书写中的错误之处也照抄下来,结果肯定是会被淘汰的。可见,老想着弯道超车是不行的,还是踏踏实实走正道的好。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当前社会矛盾复杂、意识形态活跃,作为书法家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最起码的政治敏锐性要有,要能够自觉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书法自古就具有教化功能,往往承载着“成教化、助人伦”的作用,无论是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要尽量高雅脱俗,绝不能与“三俗”(低俗、庸俗、媚俗)沾边。

  (二)落款部分:小处不可随便

  落款是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只是寥寥数字,却最能体现作者的工夫和修养。写得好是锦上添花,反之则尽弃前功。落款中常见名字后面草书“顿首”“草草”“一挥”等字样,看似随性潇洒,实则有不够严谨认真,评委对此多较反感。尤其是“顿首”二字,本是古人书信结尾署名后的敬辞,若在抄录诗文后写上“某某顿首”,岂不贻笑大方?还有落款中已写“节录”“节抄”字样,还要再加上“某某书”,前后重复,画蛇添足。至于署名后再加上“并记”“并识”“书并识之”的,亦不在少数。“识”通“志”,乃“记住”之意,一般指对前边所写内容的阐释和分析等,若不是题跋类的长款,只是写明诗文出处和作者名字,是不能写“记”和“识”的。类似问题看似小小不言,稍不注意则会因小失大。随着AI技术的普及,有的作者为了形式的需要,落款的长跋会用“豆包”和“DeepSeek”等软件来生成,这种情况评委是能分辨出来的,不可抱侥幸心理。

  (三)繁体字使用上:不可犯低级错误

  按照惯例,书法作品只能写繁体字,不能写简化字,本是最基本的常识,但很多人由于古汉语不过关,常错写繁体字。如“茶几”写为“几个”的“幾”,“皇后”写为“先后”的“後”,“搅和”写为“和平”的“龢”,“千里”写为“里外”的“裏”,“说话”之“云”写为“云雾”之“雲”,“书卷”写为“卷动”之“捲”,“头发”写为“发展”之“發”,做“我”讲的“余”字写为“多餘”之“餘”,“日曆”误为“日歷”;“庆历四年春”中“庆曆”作为年号,不能写为“历史”的“歷”,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此外,“文徵明”“岳飛”“陸游”等专有名词不能想当然写为“文征明”“嶽飛”“陸遊”。再比如,“一”不能写为“壹”,“一”在古文字中就写作“一”,是原始计数符号,春秋战国后,“一”可写作“弌”,“二”写作“弍”,“三”写作“弎”,但这种繁写法已被后世淘汰。“壹”为战国后起文字,形声字,从壶,吉声。作为数量词,“一”的大写为“壹”,一般用于财务数字大写。评委对此类硬伤是零容忍的,犯此类低级错误,当然会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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