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古隶”与“草写”概念的界定 秦简牍字迹在汉字字体和书法艺术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通常把秦简牍墨迹称为秦古隶,也有些文字学家称之为篆隶。历史上,众多学者对“古隶”的看法不尽一致。颜之推《书证篇》认为,秦权量上的诏文“兼为古隶”;吾丘衍《学古编》认为,“秦隶即权量上刻字”;陈梦家在《中国文字学》中认为,秦古隶是隶书者下级佐史的一种低级官书,有秦隶为“低级官书”、篆书为“高级官书”说等观点。①裘锡圭先生认为:“一般把隶书分成古隶和八分两个阶段。八分指的是结体方整、笔画有明显的波势和挑法的隶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汉隶。八分形成以前的隶书就是古隶。马王堆一号汉墓的隶书显然是古隶。”② 此外,詹鄞鑫先生认为:“古隶指不成熟的隶书。”③《说文叙》和《汉书·艺文志》等文献都说隶书起于秦代,并传说隶书是由秦始皇时代的狱吏程邈创造的。对此,启功先生也曾提道: 湖北云梦县睡虎地所出的秦律简,墓主是一个秦时的司法官吏,这批简中的字迹无疑地应是古传说的秦始皇赵政命程邈所造的那种字体,所写既是狱讼内容,自然是最标准的秦隶字体。④ 曾宪通也曾指出: 自战国晚期至西汉前期(汉武帝以前)的简牍帛书,都是用这种带有篆意的篆隶书写的。从汉字的历史考察,篆隶应是古文字发展为今文字的过渡阶段,也就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岭。⑤ 由此可知,古隶应该在战国晚期的秦文字中就出现了。当时秦文字的正体主要是秦金文篆书,但由于当时战事频繁,文牍繁多,书写者为了方便,往往会将篆文的圆转处方折化,并且有略加省改和草写现象。这种变化不是某个人的发明创造,而是当时史官等书写者用毛笔在简牍上快速书写篆书时而自然形成的,再由程邈等人加以整理,最后出现了我们今天看到的秦古隶样式。文字的整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在新出土的秦简中看到有篆隶相掺,平直化、方折化程度不平衡等现象,这也正好与之形成了有力的印证。詹鄞鑫认为:“早期的隶书即古隶并不是一种独立成熟的字体,而只是与篆书相辅而行的日用手写体。从秦统一前后开始,经过一二百年的发展,大约到汉武帝时代或稍晚到昭帝宣帝时代,隶书才逐渐成熟起来,成为在正规场合下可以采用的新字体。”⑥本文“秦古隶”特指新出土所见的秦简牍墨迹隶书。 “草写”与“草书”也需要区别对待。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中就提道:“早在秦国文字的俗体演变为隶书的过程里,就出现了一些跟后来的草书相同或相似的草率写法,如把‘止’旁写作‘z’之类。隶书形成之后,这些草率写法作为隶书的俗体继续使用,此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草率写法。草书就是在这些新旧草率写法的基础上形成的。”⑦并且,裘先生还强调“草书”有广狭二义。⑧本文“草写”特指秦古隶中草率的书写方式,大致有“露锋”“简省”“连笔”“夸张”“斜体”等。对秦古隶中的“草写”现象以及草写方式进行具体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早期字体演变的内在理路,为当下书坛篆隶书法创作提供新思路。 二、秦古隶中“草写”方式分类 自20世纪《流沙坠简》问世以来,越来越多的秦简牍书法被发掘而呈现在世人面前。但是对这段发展不成熟的“秦古隶”中的具体“草写”现象和该现象对后世书体、书迹的影响,前人在研究时却少有提及。通过对秦古隶书迹的爬梳,笔者发现秦古隶中的草写方式大抵有如下几种: 1.露锋笔法及特殊笔形出现 秦古隶中保留了部分篆书结构,但在用笔上又不完全继承商周金文中的笔法,在草写时常出现“露锋”笔法,同时伴随出现一些特殊笔形。北大秦简中出现了一些具有典型特征的笔法,如出现“方折头”“折刀头”等横画特殊的起笔笔形,这在秦古隶中是不多见的。如“旦”

(日书29,背面),“且”

(算术195,正面),“干”

(算书甲种216,正面),其中典型的横画起笔方式或与“草写”现象有关,在这里也可找到汉简、汉碑中横画起笔的笔法来源。又如“三”

(教女55),其中横画“重顿轻收”,笔形呈蝌蚪形状,似蝌蚪文笔法。

表一:北大秦简中特殊起笔方式 2.连笔现象 连笔现象指的是将标准秦古隶中各自独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笔形或者部件连起来书写,这一现象在早期秦汉简墨迹中时有出现。李洪智对此也曾提出:“为了书写的快捷,汉代草书常常将隶书需要一笔接一笔写出的笔形连成一笔写出来。可想而知,一次性写出的笔形所耗用的时间一定比分别写出的几个独立的笔形少很多。”⑨秦古隶多是书写在简牍上的墨迹,毛笔书写速度的加快也容易出现一些连笔现象,由此生发出一些特殊的书写形态。秦古隶文字通过连笔书写(见表二),加速了秦古隶的草化,如北大秦简中“皿”部在“盈”和“益”当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草写现象。二通常“皿”部最后的两个笔画连在一起书写,这使最后的横画出现了不同的点画形态和不同的方向姿态,其中个别横画末端已经开始出现“燕尾”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