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质”(qualia)的形而上学地位究竟如何,这在心灵哲学界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物理主义长期被“解释鸿沟”(explanatory gap)所困扰,即描述了事物之功能、结构、行为倾向的物理性质似乎无法为内在的、质性的、第一人称视角的感受质的出现提供解释。这种解释鸿沟的存在也为“哲学僵尸”(philosophical zombie)的可能性大开方便之门。而各种各样的二元论则在心理因果性方面遭遇疑难:科学展示给我们的世界图景是在物理层面因果闭合的,非物理的感受质的因果效力则被无情排除。因此,一种据称既能涵盖解释鸿沟直觉,又能保证心理因果效力的理论——罗素式泛心论(Russellian panpsychism)——就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根据这种理论,感受质是一种与物理性质截然不同的其他性质,它作为范畴性质(categorical property)广泛地存在于所有基本粒子之中,而人类的感受质是由基本粒子的感受质组合而成的高阶性质。(参见Goff;Lockwood;Rosenberg;Chalmers,2016a)。罗素式泛心论是一种二元论,因此天然地接纳解释鸿沟的存在。同时,其支持者们声称,作为范畴性质的感受质是物理倾向性质(dispositional property)的基础,因而在因果过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由此,该理论的支持者们认为它是当前最为可信的感受质本体论。 不过,有学者对其保护心理因果效力的能力表示质疑,认为将感受质看作范畴性质并不能赋予其因果效力,因为范畴性质和物理倾向之间的联系是偶然的。(参见Howell;Alter and Coleman)针对这一质疑,罗素式泛心论的支持者们进行了辩护。(参见Alter and Coleman)本文将论证,此种对罗素式泛心论的辩护是无效的:尽管范畴性质在某种意义上可被视作物理倾向的基础,但范畴性质本身并不能作为因果效力的来源。因此,相对于一般二元论而言,罗素式泛心论并不具有额外的优势。 一 物理主义与二元论的困境 支持罗素式泛心论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它可以同时解决物理主义和一般二元论所面临的困难。在当前,物理主义仍然是心灵哲学界的主流立场。物理主义的基本承诺是,心理性质(主要包括感受质和意向性)被物理性质所奠基。这种形而上学奠基关系(metaphysical grounding)的强度是跨形上学可能世界的。也就是说,物理主义承诺,在任何一个形而上学上可能的世界当中,只要某个心理性质的(全总)物理基础得到例示,该心理性质就会得到例示。然而,有一些非常经典的论证表明,感受质和物理性质之间并不存在这种形而上学联系,可设想性论证(conceivability argument)就是其中代表。(参见Chalmers,1996;Levine)可设想性论证的基本结构如下: (1)如果感受质M奠基于物理性质P,那么,在任何一个形而上学上可能的世界中,只要P得到例示,M就会得到例示。 (2)以下情境是可以设想的:在一些可能世界中,P得到例示,但M没有得到例示。 (3)可以设想的情境是形而上学上可能的。 (4)因此,并非在任何一个形而上学上可能的世界中,只要P得到例示,M就会得到例示。 (5)因此,M不奠基于P。 该论证总体是一个否定后件的形式。其中,(1)是物理主义的定义。(2)的可靠性由“哲学僵尸”情境支撑: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情境,其中我的完全物理复制品(即将构成我的每一个基本粒子及其构成方式都完美复制的复制品)具有我的一切物理性质和功能,但不具备任何的主观感受。例如,即便它被大石砸脚时也会和我一样大叫“好痛”,但实际上只有我感受到了疼痛,复制品只是依循物理结构和定律作出相应的动作而已——它只是一具“哲学僵尸”。从直觉上讲,这样的哲学僵尸是可以想象的。(3)则是我们在获取模态知识时的一般原则。因此,该论证的前提都有理由支撑。再加之其形式有效,因此很有力地支持了其结论:物理主义是失败的,感受质并不奠基于物理性质。 这个经典论证在心灵哲学领域得到广泛讨论,物理主义者们考虑了不少方法对之作出回应。(参见Dennett;Stoljar)亦有不少人接受该论证,放弃了物理主义,转投二元论,认为物理性质和感受质是互不奠基的两种基本性质。当今的二元论者也大多力图构建一种自然化的立场,即虽然感受质不可被还原为物理性质,但它也并不神秘,也是一种可以用科学方法研究的性质:感受质M的例示仍然需要以它的神经对应物P的例示为基础,只是M和P之间并不通过奠基关系连接,而是通过自然律。这种自然化的二元论认为,在律则不变的可能世界(nomologically possible worlds)中,只要P(以及合适的背景条件)得到例示,那么M也就会得到例示。(参见Chalmers,1996)自然化二元论可以很好地容纳“哲学僵尸”直觉:既然感受质和物理性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只是律则强度上的,那么在一些自然定律变化了的可能世界中,当然有可能存在例示了P,但不例示M的哲学僵尸。不过,该二元论也存在自己的问题。其中最严峻的问题之一就是它可能和感受质的因果效力相矛盾。这一问题可以总结为下述因果论证: (6)根据二元论,感受质M不等同于它的神经对应物P。 (7)在现实世界中,每一个被引起的物理结果都有一个充分的物理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