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认为,“让史料说话”这一命题是由19世纪的兰克(Leopold von Ranke)所提出的。在“历史由史料构成”“无史料斯无历史”(朗格诺瓦、瑟诺博司,2011,第3页)的常识中,“史料说话”经由不同时代的学者从不同角度的讨论与实践,成为历史学研究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与此同时,具有演绎性与变奏性的同类表述也不断出现。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谈到,“历史学家所从事的工作无非是从历史的角度分析文献”(布克哈特,2007,第205页);后现代史学家认为史料是关于“过去的声音”(娜塔莉·泽蒙·戴维斯,2015,第17页);为了有别于一般的理解,福柯(Michel Foucault)锻造出了新的术语“档案”,认为档案“是确定着陈述——事物的现时性方式的东西”,“是在话语多种多样的存在中区分话语和在话语自身的持续中阐明话语的东西”(米歇尔·福柯,2007,第145页),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话语分析对档案文本自身在认知结构层面出现与运作的条件进行描述,“让档案说话”成为其研究的核心。 事实上,作为一种隐喻性的表述,“史料说话”及其衍生的“自说”“他说”“概说”“偏说”等相关命题,不只是一个学派的一种观点,它始终弥漫在新旧史学传统之中。因此,以“史料说话”作为嵌套视角,对之进行知识考古式的考察,或可关联传统史学的思想谱系与西方新史学的理论范式,从而在连贯的主题中彰显其中的变化。尤其重要的是,在技术时代,多来源、多形态的数字史料载体在为历史研究带来史料革命的同时,本应成为新焦点的“史料说话”,却依然复刻了一些旧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如何让史料说话 在传统时代,中国史家对于“史料说话”要素的阐述相对一致。比如,《史记》记载,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司马迁,1959,第1944页)。这一“春秋笔法”传统的理论源头强调史家要通过“笔而书之”“削而不书”的措辞与选择来记录历史事实与表达价值判断。到了唐代,刘知幾讲:“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刘知幾,1978,第325页)在这里,“简”与“笔”同样强调了“史料说话”中的记言与删定。乃至宋代,章如愚从多种维度探讨了“史料说话”受限的相关问题,他说: 史之目不一,而其凡有二:曰纪载之史,曰纂修之史。时政有记,起居有注,其纪载之史乎。纂修之史,名目滋多。实录云者,左氏体也;正史云者,司马体也。纪其大事,则有玉牒;书其盛美,则有圣政;总其枢辖,则有会要。其曰日历,合纪注而编次之也;其曰宝训,于实录正史之外而撰定之也。其为书也,详其为职也,重任是责者,岂容以易为哉!世尝谓天子观史,则史不敢书;宰臣监史,则史不得书。唐之制然也,宋朝之制亦然也。吁!有是哉?宋朝天子虽亦观史,然一物之名,必令其书,则凡所书,皆直笔也,又况不使进本,其仁宗尝行之矣。宋朝宰臣虽号监修,然一字之易,听史官自执,则凡所书者,非私意也,又况不立监修,宋神宗又尝行之矣。唐以观史而私,宋朝以观史而公;唐以监史而紊,宋朝以监史而定。(章如愚,1992,第1013页) 章如愚首先指出了纪载之史与纂修之史的差别:前者是文字记载中的原始要素,是未被删定的材料;后者则是被选择出来的文献,是经由价值、内容、体裁、职责等决定的记述载体。不过,章如愚在这里引入了“史料说话”的权力与制度因素。他驳斥社会上流行的因“天子观史”“宰臣监史”等权力介入造成的“史不敢书”“史不得书”的观点,认为权力可以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约束,宋朝秉持的“一物之名,必令其书”“一字之易,听史官自执”的理念以及“不使进本”“不立监修”等规定,依然能让史官做到“凡所书,皆直笔”,“凡所书者,非私意也”。 需要指出的是,上引各家所表述的“笔与削”“简与笔”“书与笔”等一组关联词汇,虽在使用时或同词各义,或同义各词,但在表达核心观念上并无差别。这说明“史料说话”包含着陈述与判断。 在如何让史料说话、如何做出“良史”“信史”“尽史”的问题上,传统时代尤其强调史家的个体意识与建构能力。自刘知幾提出“史才须有三长”,即“才也、学也、识也”(刘昫等,1975,第3173页)以来,一代代学者不断对之进行阐释、补充与修正。明代胡应麟说:“才、学、识三长足尽史乎?未也。有公心焉、直笔焉。”当时,很多人相信“直则公,公则直”,但在胡应麟看来,“公”与“直”存有差别,“直有未尽则心虽公犹私也,公有未尽则笔虽直犹曲也”(胡应麟,2009,第127~128页)。清代章学诚认为:“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以“史才三长”来衡量义、事、文三者,“非识无以断其义,非才无以善其文,非学无以练其事”。不过,记诵之学、辞采之文、击断之识并不一定能够成就“良史”,为此,章学诚区分出文士之识与史识的差别,说:“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文史之儒,竞言才、学、识,而不知辨心术以识史德,乌(呜)乎可哉?”(章学诚,2014,第257~258页)从三长到史德,强调史家个体的能力、知识、判断以及思想的方向一直是传统史观的基调。 很多时候,“史料说话”中的陈述与判断是统一在“良史”这一话题下进行整体阐发的。不过,有时人们也有意将单纯的实录、陈述事实者切隔出来。以宋朝皇帝的议论为例。太宗讲:“史才甚难,务摭实而去爱憎,乃为良史也。”(李焘,2004,第779~780页)神宗讲:“为史官者,材不足以过其一代之人,不若实录事迹,以待贤人去取褒贬尔。”(李焘,2004,第7619页)理宗对修史做出同样的要求:“诸书将备,进呈有日,只照凡例修纂,不必用己意,置议论其间,他日自有史官任删润之责。”(《宋史全文》,2016,第2901页)能够做到消除作者偏见的良史、不能超越时代的“为史官者”与可以承担删润之责的史官,是不同序列下的话题,但“不必用己意”“不若实录事迹”“务摭实而去爱憎”的属性要求,这三者强调了史料说话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