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并进一步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①2024年7月18日,党的第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还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②2025年11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求“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③“法治是国际对话的重要语言。”④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坚持和运用国际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⑤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我们观察和规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⑥因此,在我国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中,依法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法治包含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需要中国法学、包括中国国际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保驾护航,并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虽然数十年来关于中国当代法治实践的理论化提炼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就,⑦但是目前包括国际法学在内的法学领域的绝大多数概念、范畴和话语都来自西方法学,缺乏体现中国法治实践包括中国参与国际法治实践运行机理的概念、范畴和话语。⑧“总体来说,中国式现代化法学体系尚不健全,理论和学术原创能力还不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以及实践基础上的理论成果研究不够。”⑨因此,系统总结中国参与国际法治的理论贡献和实践经验,既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重要步骤,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其中,中国国际法治体系理论(以下简称“中国国际法治体系论”)的内涵涉及中国国际法治体系论的界定、理念、原则以及本质特征等。 一、中国国际法治体系论的界定 界定中国国际法治体系论,首先需要厘清国内法治、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关系。 (一)国内法治、涉外法治、国际法治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国内法治、涉外法治、国际法治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颇为复杂。一般认为,国内法治(domestic rule of law)基于国家主权而存续,是国家基于主权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的立法、司法、执法、守法以及法律服务等活动的总称。⑩涉外法治(foreign related rule of law)是指一个国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及该国的涉外事务,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等方方面面;(11)在性质上涉外法治是国家法治的对外部分,是国内法治的对外延伸。(12)可见,上述定义把涉外法治理解为国内法治的对外拓展。(13)而国际法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际法治是指国际层面的法治或全球法治,(14)主要包括国家与国家间关系的法治、国家与国际组织间关系的法治以及国际组织相互间关系的法治。(15)而广义的国际法治包括国家层面的法治和国际层面的法治(rule of law at the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levels)。(16)例如,联合国对国际法治做了广义界定,指出对联合国而言法治是指“一种治理原则:所有的个人、机构和实体,包括国家本身,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须对法律负责。这些法律须公开颁布、平等实施、独立裁判,并且符合国际人权规则和标准。法治还要求采取措施恪守法律至上、法律面前平等、对法律负责、公平适用法律、分权、决策参与、法律确信、避免武断以及法律和程序透明等原则”。(17)不难看出,国际法治主要有以下三大特征:第一,国际社会的方方面面均受公正透明的国际法规制;第二,各主权国家在国际法面前一律平等;第三,各主权国家的权利和利益非经法律程序不得剥夺。(18) 综上所述,国内法治(含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虽然属于两个不同的治理范畴和法治体系,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从法治体系的角度看,“涉外法治”概念并未改变国内法与国际法“二元分立”的大格局,不能将“涉外法治”视为独立于“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第三种法治体系,即所谓的“三元论”,也不能将“涉外法治”等同于“国际法治”,更不能以“涉外法治”取代或涵盖“国际法治”。(19)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涉外法治是国际法治的一部分、是国际法治在一国国内的体现。假设国内法治是一个圆、国际法治是另一个圆,那么这两个圆有一小部分重叠在一起,这个重叠、交叉部分就是涉外法治。(20)涉外法治是沟通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桥梁,是联系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纽带。(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