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视角下近代上海劳动力市场的“工头+包身工”制度

作  者:
雷鸣 

作者简介:
雷鸣,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史、比较历史制度分析研究(天津 300071);赵燕,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广东 广州 510006);赵天睿,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计量经济史、比较经济史研究(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近代上海工业化转型的过程中,为降低交易成本,“工头+包身工制”作为一种“本土化”和“前近代化”的治理机制登上历史舞台,这种嵌入了地缘和血缘关系而建构的社会网络在稳定劳资关系和减少劳资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构建了包含企业家、工头和工人参与的“双重委托代理”模型,结果发现,非正式制度和不完全合约能够对工人劳动技能发挥“信息甄别”作用,并通过实现工人能力的“分离均衡”进而实现生产的效率最大化,并进一步基于近代上海劳动力市场的相关数据对理论推导的结论进行了检验。这一研究对认识改革开放后中国现代劳动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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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主导早期工业化中,企业难以识别工人,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对工人的培训又可能因工人跳槽而形成沉没成本,于是“工头+包身工”制应运而生:企业通过雇佣工头识别工人能力并约束工人,建立企业与劳动力的新型联系。类似于“工头+包身工”制的强制劳动在各个国家工业化的早期阶段都有存在的案例。①近代中国劳动力市场的雇佣制度变迁同样引人关注,但目前较少有研究对于近代中国工业化进程下的劳动力市场进行理论分析。在工业发展的早期阶段,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且城市中的无业群体规模较为庞大,在劳动力市场上通过零散雇工的方式即可满足劳动力的需求。②但是,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特别是对于劳动力密集型的纺织产业而言,短期性、随机性的雇佣制度无法保障工人的权益,工人跳槽频繁,劳资纠纷频发。同时,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也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性。③在这个背景下,一种基于社会网络形成的中介组织——“工头+包身工”制度在近代中国快速发展,使工头成为联结劳动力需求方和劳动力供给方的重要桥梁。

  本文基于合同理论分析近代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工头制与包身工制度的兴起。从交易成本、信息甄别和不完全合约角度看,“工头+包身工”制是介于市场雇工与企业内部培养之间的过渡形态,本质上为关系型契约和非正式组织。工头介入使雇佣呈外包特征,形成“企业-工头-工人”的双重委托代理结构,既满足资本扩张对劳动力数量和劳动时间的需求,也缓解资本劳动比变化及劳资博弈中的矛盾。企业规模扩大导致信息与交易成本上升,而工头通过社会网络降低不确定性,同时工人依托工头网络获取就业机会,推动制度发展。为验证模型,本文结合上海罢工记录、劳资纠纷档案、工业调查及纺织业职工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工头制与包身工制度普及前,企业缺乏甄别机制,劳资冲突主要依赖市场博弈;工头介入后,企业通过工人分层提高经营效率,同时加剧对工人的剥削;此外,工人受雇时间与社会网络关系存在潜在联系,进一步印证了模型对劳动力甄别与组织机制的解释力。

  第一,本文研究扩展了对劳动制度的兴起及其对生产效率的研究。自由劳动力市场与强迫劳动力市场的效率高低并无一致答案。④大量的经济史研究基于不同国家的历史发展的实证证据,强调了强制劳动低效率的一面⑤,但同时,一些研究也发现,包工制度的引入存在着历史必然性,认为其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以应对市场需求的扩大⑥。本文通过一个双重委托代理模型,说明引入工头制和包身工制度减少了劳动力市场中企业和劳动力的信息不对称,并且有助于降低劳动力接受培训后的道德风险问题。第二,本文延续了关于近代工业化中对劳动力剥削的相关研究。马克思基于19世纪英国的工厂雇佣制度,说明“工头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自己负责招募帮手和支付给他们工资。在这里,资本对工人的剥削是通过工人对工人的剥削来实现的”⑦。而一些实证研究也进一步着重强调了包工制度对于工人的剥削⑧,如降低了劳动力的工资和议价能力⑨,损害了劳动力的健康和阻碍了经济发展⑩等各个方面。本文的理论研究为包工制如何加重了企业对于劳动力的剥削提供了机制上的解释,即企业通过工头来对工人进行识别从而对工人发放“分离工资”,并且通过工头约束工人,减少由工人跳槽而带来的培训等沉没成本的损失。第三,与已有研究不同的是,我们额外说明由于工头成为链接劳资双方的桥梁,劳动力为了获得工作机会不得不投资于维系与工头联系的社会网络。一些实证研究也强调,虽然包工制存在着加重对于劳动力剥削的一面,但当劳动力投资于工头的社会网络之后,工人的集体谈判能力得到了增强。(11)在近代中国正式法律制度约束薄弱的背景下,非正式组织和社会网络存在着较大的发挥空间。由此,我们也扩展了对于近代中国非正式制度与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相关研究。(12)

  二、历史背景

  上海自19世纪80年代起在外资推动下发展为中国最大工业和棉纺织中心,经历民族资本投资热潮并在20世纪30年代达到黄金期,但劳动力供给增长慢于资本扩张,导致熟练工短缺并改变企业与劳动者的议价关系。在工业化初期,上海城市中存在庞大的无业群体,企业能够在市场上轻易找到工人。为提高雇佣效率,他们借助招考、临时工或招工头等简便方式。(13)此阶段的工头仅在招聘环节充当代理,不承包生产任务,仅收取介绍费,因而与工人形成单层委托代理关系。双方缔约具有随机性和短期性,利益缺乏保障,劳资纠纷频发。与此同时,政府对纠纷调解乏力,缺乏处理就业与议价问题的机制,也没有保护女工利益的法规。工人因流动性强而缺乏提升技能的动力,一旦待遇不满便选择跳槽,加剧了劳资矛盾。企业也难以甄别工人技能差异,面对频繁的加薪要求往往无从应对。

  在劳动力供给与劳资矛盾交织的背景下,工头制与包身工制逐渐形成一组关联制度。包工组织源自湘军传统的“把头”模式,并与西方式包工制结合,体现出领工者与工人之间的私人依附关系。1897年英商怡和纱厂首次采用包身工制,随后逐渐推广。一战后,民族资本迅速扩张,进入黄金时期;与此同时,共产主义运动兴起,20年代初期工人罢工与抗议频繁,此时,工头制与包身工在民族资本企业中日益普及。“工头+包身工”体现出典型的双重委托代理特征。工头作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桥梁,通过签订包身契约,掌控工薪分配并限制人身自由,形成依附关系。工人在工头监督下劳动,尽管带有强制性与剥削性,包身工制度却缓解了上海棉纺织企业在扩张中面临的招工难、用工不稳和劳资纠纷频发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连续劳动力供给。同时,该制度推动工人进入组织化、分工化的生产过程,并在工头的培训下逐步成长为相对熟练的产业工人,完成了传统妇女向现代产业劳动力的转型。(14)

  近代中国“工头+包身工”的治理机制依赖人格化网络与非正式制度。随着棉纺织企业规模扩张,上海劳动力市场中地缘性帮会和同乡会的影响显著(15),多数包工头为帮会成员,并借此强化对工人的控制。上海棉纺织工人中“男工十之七八”加入帮会(16),工厂车间也常以地缘、血缘分割劳动力(17)。帮会同时参与劳资纠纷治理,成为协调关系的重要机制;企业主若与工人冲突,往往需依赖帮会调解,并接受其推荐的工人。工头借助帮会提供人身保护,使工人免受外部欺凌,从而巩固控制与依附关系。对工人而言,只有嵌入地缘、血缘构成的族群网络,加入行会或经历学徒过程,遵循行会精神与传统人际关系,方能在动荡的城市工厂中获得生存与安全保障。(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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