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社会转型的视野中,航运转型往往是流域社会变迁的重要因素。引水群体是川江航运中的重要人群,川江引水传统自唐宋即已形成,明清时期因川江运道地位不断提升,沿岸逐步出现专门引水的职业滩师,并受官方认可。由于其知识体系与利益划分,滩师职业呈现出区域性与封闭性的特征。晚清以降,轮船上峡,西式航运知识体系逐步引入川江。基于航运知识的科学化、体系化,传统滩师与轮船领江之间的流通渐趋中断,职业壁垒最终形成。领江的知识体系、人才培养、职业考选与雇佣开始完备,成为川江引水的主要群体,而滩师最终则转变为岸边的补充职业。
口狭碍致坏船底者;有因怪石当前,急流直注致坏船首者;有卧石横亘,河身曲折,因转舵不易致折船腰者;有乱石纵横,激成大浪漩涡,致船倾覆者;更有
口变迁,以致误事者。在夔万以上,大都有上列各种情形。而在巫峡之间,泡漩石碛,为害尤烈。盖滩可预防,而泡漩则随时发现,随时销灭。石碛则潜藏水中,不易审查,实属防不胜防也。(11) 学者在研究中提到,早在唐宋时期川江航道已经形成了助航传统,(12)同时关注到传统引水人的传承方式问题。(13)唐宋至明清,文献记载中的各类引水人较为驳杂,包括篙师、柂师、滩师、领江等群体。上述不同群体的属类、职能在具体时代均有所分异,在此需先进行区分。 上述各类人群,其本质差异在于身份划分。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唐宋时期即已经形成的篙师、舵工(14)等群体。从职业划分来看,他们本质上属于船工,需要负责船只运行的基础操作。 在各类水域航行的船只通常需雇佣多种船工,一般包括“船主、引航员或舵手、艄公、纤夫、水手、厨师和监督”。(15)这些船工随船而行,共同负责船只运行。而引水助航的责任,在明清之前通常附于篙师、舵工之身。《唐国史补》载:“蜀之三峡、河之三门、南越之恶溪、南康之赣石,皆险绝之所,自有本处人为篙工。”篙师、舵工主要职能是指引船只航行的方向与提供动力。具体而言是篙师点篙,舵工掌舵。水情险恶时,篙师、舵工通过相互配合引导船只安全渡过。特别是在船只过滩时,舵工在船尾控制船只方向,篙师则在船头撑篙负责船只进退。李曾伯作《蜀江和周昞仲百丈韵》:“欲知峡路打滩涡,千尺苍筠用力多。进退不烦篙影动,东西惟听柁师呵。”(16)后又作《过新滩作出峡行》:“前竿与后枕,橹六视听一。招呼左右向,心手应相得”,因而能“毋庸事盘滩,了不惧触石”,过后则“波臣信有助,棹师喜何剧”。(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