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从“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转变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强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此过程中,相比西方国家的市场体制,中国在制度、市场和科技体制等方面的非对称优势持续凸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重点领域产业技术实现跨越。然而,随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断演进,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剧,中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这是在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相互交织的背景下,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快速突破的战略选择,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命题。 对于缺乏核心技术的后发企业,如何从落后的产业地位中发展起来,缩小与领导者的技术代差,甚至颠覆先发企业的领导地位,是创新管理学与产业经济学等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Kumaraswamy et al.,2012;Lee and Malerba,2017;Giachetti and Mensah,2023)。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在许多领域实现了产业技术跨越,探索出一条独特的路子,并有不少学者对高铁(魏江等,2016;路风,2019)、视频安防(魏江等,2016;吴晓波等,2019)、盾构机(欧阳桃花和曾德麟,2021)、半导体(杨道虹等,2024)、医疗器械(郑刚等,2024)等关键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近年来,一些研究聚焦“政府如何有为”,指出:一方面,政府过度参与会引发资源错配(袁建国等,2015)、寻租(Zhong and Zheng,2025)等问题;另一方面,基于市场失灵理论,由于创新活动具有信息不对称、高风险、外部性等特点,需要政府干预(Arrow,1962;Clarysse et al.,2009;Szczygielski et al.,2017)。也有研究强调了政府在产业技术跨越中发挥的关键作用(Lazzarini,2015;魏江等,2016;路风,2019)。针对上述理论张力,本文从实践逻辑层面研究“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可落地模式,把关键靶点界定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技术跨越上。 本文以高铁、移动通信、新能源汽车和盾构机四个战略性产业为案例,提出基于“市场需求—技术体制—制度安排”耦合的产业技术跨越模式。本文聚焦实践逻辑,旨在从实践有效性中总结规律,进而提出政策设计的思路。需要强调以下两方面:一是基于“市场需求—技术体制—制度安排”耦合的产业技术跨越模式适用于追赶型产业(包括处于超越过程中的战略性产业),但不一定适合从0到1的原始技术突破、纯基础研究和其他非战略性目标的产业领域。二是该模式的基本假设是,既要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是两点论而非一点论。由此,本文提出的制度设计出发点是:探索统筹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二者关系的实践模式,提出追赶型产业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政策设计,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 本文试图通过对过去二十多年来中国成功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行业进行多案例解构,揭示其内在逻辑机理。多案例研究发现,中国越来越多的追赶型产业之所以取得成功,是因为中国利用技术轨迹变革和技术范式变迁的机会窗口,发挥国家的产业政策优势,依托巨大的市场机遇推动了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进展。实际上,除了本文案例外,智慧视觉、工业芯片、光伏、输变电等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以及“量子卫星”“嫦娥四号”“北斗卫星组网”等重大科技项目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均是“市场需求—技术体制—制度安排”耦合模式发挥作用的结果。 具体地,本文聚焦三个问题展开研究:①如何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技术跨越?②为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追赶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技术跨越是有效的?③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实现市场需求、技术体制和制度安排的深度耦合?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制度型市场”的概念,凝练了三者耦合实现技术跨越的学理性、政策性意义,旨在为更多后发产业实现技术跨越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启示。 二、追赶型产业实现技术跨越的实践逻辑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一个又一个后发产业实现了技术跨越,说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度结合,对构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是有成效的,前者集中体现在“有为政府”层面,后者体现在“有效市场”层面,有效的制度安排就是要把“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结合起来,既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例如,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集团)负责的成为中国“名片”的高铁产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负责的处于全球领先水平的特高压工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牵头的国产航母建设、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大型盾构机自主创新、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攻关的C919自主开发等都说明制度的有效性。本文选取高铁、移动通信、新能源汽车、盾构机等四个产业案例,基于深入调研,系统解构了中国在统筹好“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办成“产业技术跨越大事”上的实践模式。 1.政府有为:从“供给拉动”到“需求激发” 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技术跨越过程中,要找到“政府有为”和“市场有效”的结合点,需要讲好政府“如何有为”和市场“如何有效”的时代逻辑。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有为”的最重要形式就是集中“供给的力量”办大事,依靠政府指令,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攻坚克难,完成国家战略急需的重大项目和任务。因此,传统举国体制是政府“全面供给”的“有为”体制。①制度供给。按照计划经济的制度模式,由国家设立特殊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完成特定重大任务的资源配置(路风和何鹏宇,2021)。②资源供给。由国家财政承担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在产业相对封闭、资源相对不足的条件下,集中力量攻克重大科技难题,完成重大工程。例如,体育事业由国家财政承担经费,集中选拔、培养、训练高水平运动员,组织其参加大型体育赛事,为国家争得荣誉。③任务供给。国家基于战略和安全考虑,布局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