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也是生产关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1]。因此,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增强劳动者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成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使命。 超时工作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以及在标准工作日以外从事生产和工作的现象[2],是过度劳动的重要标志[2-3],也是就业质量重要的构成维度[4]。超时工作不仅会破坏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平衡[5],降低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6],影响个体的主观幸福感[7],还会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8]。经济学家凯恩斯(Keynes)在1930年曾预测:到21世纪,居民经济水平会达到非常富有的程度,以至于我们每周只需要工作15个小时[9]。但现实情况是,2023年我国企业就业人员的周平均工作时间达到49小时,这一数字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规定的最长工时44小时/周①。在凯恩斯所处的西方发达国家,周平均工作时间也没有降至15小时以下。恰恰相反,超时工作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超时工作现象的增多引发了众多学者对其形成过程的探讨[10-14],其中劳动过程理论认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劳动过程中的权力结构息息相关。作为一套深嵌于劳动过程中的制度性安排,资本掌握的结构性权力使其能够在技术设计、劳动分工、绩效考核等环节上预设劳动节奏与时间强度,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嵌入在资本的管理逻辑之中,使劳动者无法自主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长。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逐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15]。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3年)》②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脉络看,每一种新经济形态的出现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劳动者的工作状态。现有研究曾对平台经济[16]、零工经济[11]、数字化[17]、金融化[18]、机器人使用[19]等新经济形态,以及互联网企业[20]等新兴的产业类型对劳动者超时工作的影响展开探究。虽然结论各不相同,但这些研究说明,关于劳动者超时工作的讨论已经从传统的制造业扩散到各种行业。近年来,数字经济不仅改变着我国的生产、消费和商业模式,还对就业规模、就业结构、就业质量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21]。然而,作为就业质量的重要维度,数字经济对工作时间的影响在现有研究中尚无一致结论[4,15,22]。 鉴于此,本文希望回答三个问题:第一,数字经济是否会对劳动者超时工作的发生风险产生影响,影响方向如何?第二,如果数字经济对工作时间产生影响,其作用路径呈现出怎样的特征?第三,不同受教育水平的劳动者在面对数字经济的影响时,是否会展现出差异化的结果?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数字经济对工作时间的影响非常复杂,本文根据研究结论将其大体分为两类观点:技术乐观派和技术悲观派。第一,技术乐观派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缓解超时工作具有正向影响。毛宇飞等[23]关于人力资源工作者的研究发现,企业引入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大幅提高人力资源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减少其处理繁琐信息和流程化工作所需的时间,还可以辅助其进行管理决策,因此能够显著降低人力资源工作者的工作时间,且相比于传统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对新经济行业从业者的积极影响更加明显。郭凤鸣[15]指出数字经济以互联网为媒介催生了多种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这不仅打破了信息流动壁垒、拓宽了个体就业渠道,还有利于改善劳动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并催生出灵活就业模式,满足劳动者对工作时间的多样化需求,通过这些方式,数字经济有效缩短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许清清等[22]也发现了数字经济对农民工工作时间的降低作用,并指出这可能是因为数字经济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工作模式和更高效的工作流程,并增加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由此降低了农民工的工作时间。第二,技术悲观派则更加强调数字经济对工作时间的消极影响。他们认为数字技术有助于资本强化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在工作场域内帮助管理者采用更加精密、紧张、以需求为导向的生产流程,缩小了劳动者的自主空间,同时还创造了大量计件工作的平台劳动者,增加过度劳动的可能[4,24];在工作场域外为远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模糊了工作和生活的界限,进而延长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4,25]。还有学者认为数字经济对工作时间的缩短效应与延长效应均存在,数字经济对工作时间的整体影响是两种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26]。 不同研究对于数字经济影响工作时间的理论切入点不同,因此关注的作用机制也有很大差异。不同于劳动供给理论从成本-收益视角对加班行为进行分析,本文更关注数字经济发展引发的劳资关系调整对超时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劳动过程理论强调资本的微观权力运作,资本为了最大程度地将购买的劳动力转化为劳动,必然需要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27-28],而超时工作则是资本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不断加强、劳动者议价能力逐渐削弱的一个重要体现[13]。大量研究证明,资本可以通过降低岗位的技术要求[29]、剥夺劳动者的自主决定权力[30]、模糊工作和生活的空间边界[31]、制定严格的加班时间表、落实末位淘汰的裁员体系,以及加强管理者的隐性要求和直接监督[13,20,32]等方式增强其拥有的权力,实现对劳动过程的控制,进而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而员工的权力则主要来源于其在经济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即员工的结构力量。这种结构力量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劳动力市场中员工的供给情况,以及员工拥有的且为雇主所需要的稀缺技术[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