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聚合:县域执法协同的驱动逻辑与机制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芸芸(1989- ),女,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安浙江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 杭州 311121);姜方炳(通讯作者)(1983- ),男,中共杭州市委党校中国式现代化与共同富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研究员(浙江 杭州 310024)。

原文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构建高效、常态化的县域执法协同体系,是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核心议题。“空间聚合”为破解县域执法协同难题提供了一个新视角,组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不仅重构兼具科层韧性与协作能动性的复合组织结构,更依托物理邻近性,催化正式与非正式互动、内生出协作惯习、重塑执法共同体关系网络,推动技术与制度的协同增效,系统性驱动县域执法协同效能提升。空间聚合创造了一个能动的“生产性场域”,蕴含空间重构组织、空间邻近行动与空间融合技术等机制创新,为促进跨部门(层级)执法协同提供了一种低制度摩擦、易操作的渐进式改革路径,也为推进县域整体政府建设提供启示。


期刊代号:MF1
分类名称:体制改革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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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县域执法协同扮演着基础性的支撑角色,成为破解基层综合性治理碎片化困境的关键突破口。近年来,中央政府通过机构重组、职能优化、编制统筹、执法权限与力量下沉等系统性改革,推动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这种改革实践既是对传统条块分割治理模式的制度性突破,也是对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机制性回应[1]。与此同时,改革实践中呈现的悖论性特征值得关注:执法权责的横向整合与纵向延伸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难题,却在实践中衍生出更复杂的执法协作需求[2]。在宏观层面,县级执法部门间、县乡两级执法主体间的协作亟待提升;在中观层面,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权与综合执法部门处罚权的流程衔接仍需强化;在微观层面,案件线索移送与查处的程序对接机制有待完善。这种多层面、多维度的执法协作需求,实质上构成了检验改革成效的立体化指标体系。如何构建高效、常态化的县域执法协同体系,成为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

  学界关于县域执法协同的研究大多从现实经验出发,主要围绕组织制度、行动策略、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实践分析与理论阐释。一是通过组织制度研究视角,聚焦跨部门执法协作与条块协作问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本质是组织结构整合问题[3],内在逻辑是将外部协同转变为内部协同[4],呈现横向跨部门、跨领域“双重整合”与纵向事权、力量“重心下沉”的实践特征[5]。改革虽厘清了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之间的权责关系、实现了查处分离,却带来了监管与执法二元配置、执法流程分割[6],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队伍之间分化与整体协作的张力[7],以及乡镇(街道)与县级执法部门条块协调等新问题[8]。对此,有研究认为,可以通过建立程序性协同和结构性协同制度[9],合理设置条块部门的相容性激励[10],探索“科层+市场”复合型协作机制[11],并借助政治势能促进多跨协同执法[12]。二是依循行动策略研究路径,着重探讨执法主体间、执法队伍与执法相对人之间互动关系。纵向执法主体间的互动表现为执法权的选择性下沉[13]与策略性承接[14];横向队伍协作会采取不同的适应性策略进行象征性合作和相机性协同[15];对外则表现为执法人员基于具体情境与执法对象展开的互动调适[16]。近年来,基层改革涌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17]“吹哨报到”[18]等创新实践,这类执法活动的执法合作/协同模式被认为是一种虽然与正式制度存在张力但具有实际效能的执法方式[19]。三是对照技术应用研究维度,关注执法流程的技术创新。随着数字化改革的推进,通过统一数据标准和建设一体化执法平台进行数字赋能[20],利用数字化监管和电子执法推动执法协同[21]。基于整体智治理念,将“制度—技术”嵌入执法过程进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和专业发展,能够有效纾解基层治理中的权责分散、协同不够、监管缺位及队伍能力存在短板等难题[22]。

  既有研究识别了影响县域执法协同的关键变量,并由此衍生“动员型协作”“策略型协作”“制度型协作”等多种类型[23]。然而,前两种类型因机制嵌入的临时性与情境化,难以持续消解条块分割引致的执法协作困境,资源分散、推诿扯皮、信息壁垒等现象依然顽固;而“制度型协作”常面临落地困难与效率不足的局限,在具体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15]。因此,针对县域执法协同困境,不仅需超越对组织(制度)、行动或技术研究的单向路径依赖,更应深入探寻有效载体。近年来,一种基于“空间”维度的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为破解上述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以“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矛调中心”为例,这些做法通过空间维度的整合,将党政势能注入物理空间,有效解决了物理空间区隔化、组织空间碎片化及关系空间离散化问题,从而实现了资源的空间集聚与行为规范的空间塑造[24]。有关基层执法研究亦注意到空间的物理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25],以及“合署办公”模式对于部门工作边界的融合作用[26]。然而,这些研究多集中于从静态视角探讨物理空间整合的积极效果,对于空间如何动态地驱动执法协同机制生成的内在逻辑与过程,则仍需进一步的实践分析与理论阐释。

  基于此,本文提出“空间聚合”这一新的分析视角,构建空间聚合驱动的“组织—行动—技术”分析框架,旨在突破既有单向度解释路径的局限,并回应三层理论与实践关切:一是在科层体制约束下,“空间”如何重构常态化执法协作的组织结构?二是“空间”如何形塑执法人员的行动惯习,促进日常化跨部门协同?三是“空间”如何进行技术整合与场景融合,促进技术与制度的协同增效?通过对浙江T县“一个中心管执法”典型案例的剖析,本文试图揭示空间聚合作为“生产性场域”驱动县域执法协同的内在逻辑与机制建构路径。

  二、空间聚合:一个分析县域执法协同的新视角

  县域执法协同涉及多个专业执法部门之间的横向深度整合、县乡两级执法体系之间的纵向高效贯通,以及监管与处罚在流程上的权责统一。县域执法协同的系统性、复杂性及对制度韧性的要求,超越了镇街层面内部协作的范畴[27]。“空间聚合”为解构县域执法协同的内在驱动逻辑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视角。从空间相关理论出发,提出“空间聚合”这一核心概念,并通过梳理县域行政执法协同模式的演进历程,从而为构建空间聚合驱动的“组织—行动—技术”三维分析框架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依据。

  (一)县域执法协同中的空间聚合与模式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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