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范畴形成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尚君,西南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法学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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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D410
分类名称:法理学、法史学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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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政法工作百年历史进程中自主创造的标识性概念。政法范畴则是对政法观念、政法制度、政法话语、政法治理技术的性质和规律的理论凝练,反映的是当代中国政法工作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准确把握政法范畴,是理解和解释当代中国法治的重要途径。把握政法范畴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政法范畴形成中“词与物”的关系。自20世纪中叶以来,“表征论”(词)的概念观逐渐成为一种理解世界的主导性认识视角,它将对“世界是怎样”的探索转化为对认识世界的相关语言、文本、话语的研究,从而使得对世界的探索有了一种更便宜的路径,但也导致对概念生成中“物质化过程”的整体忽视。与之相对,“施为论”(物)作为另一种认识视角,强调概念装置并非在世界中静态排布,而是世界的动态构型,它们是通过特定的施为实践去呈现特定的排他性边界的过程,因而更加关注行动者及其“施为”行动如何参与对概念及其可能世界的塑造。本文基于“施为论”的认识视角,坚持以史为主、史论结合的方式相继解释政法范畴的历史形成、组织形成、规范形成的实践过程,即:历史语境中政法工作如何在赢得政权、重建法制上发挥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组织机制上如何形成政法范畴的稳定组织制度、归口管理体制和制度化运行逻辑;规范结构上如何形成政法范畴的价值目标、广义内涵、复合逻辑和工作机制。这三者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具备统一的内在逻辑:历史基础揭示政法范畴的现实和实践起点;组织演进则将这种历史经验转化为可持续的制度安排;规范界定则在价值与机制层面对二者加以整合提炼,进而巩固并引导政法实践进一步丰富发展。

  政法范畴的历史基础

  从苏维埃政权时期到陕甘宁边区政权时期,中国共产党一直在探索领导政法工作的有效形式。正如董必武所指出的,“我们党从井冈山建立革命政权的时候起,就有了自己的政法工作”。但是,因局部执政的客观条件限制,当时难以形成比较稳定的政法规范,也难以构建起具备明确的观念内涵、组织结构、制度化工作机制的政法范畴。中国共产党的战略转折为政法范畴的生成提供了基本前提。

  (一)城市工作的关键是政法工作。毛泽东把“进城”后赢得政权的历史重任形象地表述为:“剧是必须从序幕开始的,但序幕还不是高潮。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更伟大、更艰苦的工作即新政权的建设工作和城市接管和政法治理工作。基于为全面战略进攻“作政治上物质上之各种准备工作”,为接管城市作制度性、组织性探索,1947年3月29日,中共中央在枣林沟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前敌委员会、中央工作委员会、中央后方委员会。其中,中央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实际上是为全国解放后包括政法工作在内的全国政权建设作准备。这三个中央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统筹前线作战与国家政权建设的双向战略思想的形成。

  (二)华北实验与“走向全国”的政法。1948年2月20日,毛泽东复电刘少奇,同意合并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区,成立“华北局机构”,支援整个南线北线财政、经济和储备军工干部。华北解放区的设置目的非常明确,即以华北为基础,为建设新中国作准备。华北解放区党的组织和行政机构建立以后,政法组织建设随即展开。1948年8月7日至19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为国家政权的制度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大会不仅讨论和确定了华北的重大任务,还听取了晋察冀行政委员会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的工作报告。这些议程表明,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组织关系已厘清并获得规范化建构。

  (三)通过政法赢得政权和重建法制。赢得政权本质上是赢得人民,建立起人民对新政权的合法性认同。经过华北实验和对国民党“旧法统”的废除,对新政权的合法性认同在人民群众的思想上组织上成功树立起来。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政法工作同政权建设一道进入制度化、组织化的构型时期。全国政协一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权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在这一阶段,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被赋予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职权,而政务院则成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根据这三大文件,政法工作集中到政务院下设的政治法律委员会中,政府内设政法组织体制形成。同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在人民政府内部建立党组的决定,政治法律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设立分党组。由此,党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体制初步确立。

  政法范畴的组织演进

  组织是复杂的社会过程集合,组织建设是对社会历史经验的制度化、结构化。回溯历史,近代中国的国家政权建设从晚清到民国时期曾数度开启,但从晚清立宪开始,以“民族国家”建设为价值追求的国家建构并未取得成功。一方面,传统社会精英在近代中国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逐渐退场,儒家士绅与国家权力共同构建的政治文化整合机制被消解。另一方面,国家政权不断向基层延伸拓展,试图直接掌握基层,但进展不力。这两方面的问题在国民政府时期尤为突出,而中国共产党则创造性地化解了这些问题。史学家李怀印在解释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历史正当性时,提出理解中国共产党必须区分的三个阶段,而且关键在第三阶段:1927年至1935年国共合作破裂到长征;1937年至1945年全面抗战时期敌后根据地的蓬勃发展;1946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中国共产党的成功。他提出,中国共产党成功的三个关键因素是:塑造双方战略范畴的地缘政治环境;决定各自军事实力强弱的财政范畴体系;决定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能力以实现战略目标的价值认同构建。毛泽东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论,“理论定义明确且结构连贯”,是“中共思想自主性的关键一步”,奠定了组织的政治价值认同和组织团结的重要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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