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中宣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职业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深入总结职业道德建设实践经验,不断深化对职业道德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概括提炼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时代特点的职业道德核心要素”。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已步入智能时代,这不仅是技术革命的时代,更是人文精神和伦理价值重塑的时代。新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面渗透,正深刻重塑着人类的劳动生活世界,劳动关系和劳动形态以及职业活动内涵、劳动价值观念和职业伦理要求都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面对智能时代劳动领域的这些新变化和新问题,亟须丰富和拓展职业道德的时代内涵,探索符合智能时代特征的职业道德建设路径。 一、智能时代劳动领域的新变化 劳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理解社会形态变迁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核心要素。从农耕时代、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每一次技术革命都带来了包括劳动资料、劳动过程、劳动组织以及劳动方式和劳动关系等在内的整个劳动领域的深刻变革,继而引发社会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方式的适应性演变。如今,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智能技术集群,正推动人类社会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智能时代,它不仅是一次技术层面的狂飙突进,更是一场全方位的社会变革,对劳动领域的影响尤为剧烈和彻底。 1.劳动资料的智能化与数据化 马克思指出,劳动资料在加入资本的生产过程以后,“经历了各种不同的形态变化,它的最后的形态是机器,或者更确切些说,是自动的机器体系(即机器体系;自动的机器体系不过是最完善、最适当的机器体系形式,只有它才使机器成为体系),它是由自动机,由一种自行运转的动力推动的”。[1]在资本逻辑的支配下,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是必然趋势,这是因为资本找到了能够从根本上替代工人劳动的机器自动力量。“这种自动机是由许多机械器官和智能器官组成的,因此,工人自己只是被当作自动的机器体系的有意识的肢体。”[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将劳动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视为区分不同经济形态的重要标志,智能时代劳动领域的变化之一就是劳动资料的智能化与数据化。 智能工具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料,算法、高性能计算集群、工业机器人、智能软件等不再是普通的劳动辅助工具,而是直接参与价值创造的生产资料,它们部分甚至全部替代了劳动者的体力与脑力劳动,从工具客体转变为生产主体。由此,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关系发生了反转,过去是人操纵工具,现在越来越多的则是人配合、适应乃至服从智能系统的决策与安排。如果说石油是工业时代的血液,那么数据则是智能时代的“新石油”。劳动过程日益表现为对数据的采集、清洗、标注、分析和应用,劳动者的每一个操作、每一次点击甚至每一段对话都可能被捕获并转化为数据,成为优化算法、训练模型、提升效率的养料。数据不仅作用于外部世界,而且指向劳动者自身,使劳动者成为被量化、分析、预测和管理的对象。 2.劳动过程的算法化与透明化 劳动资料的智能化与数据化,直接导致了劳动过程的革命性变化。算法作为智能时代劳动过程的新型组织中枢,通过数据采集、分析与决策优化,实现了劳动效率的大幅提升,但同时也构建了前所未有的精细化管控体系;而透明化作为技术应用的潜在承诺,在实践中却呈现出复杂的悖论形态,即劳动过程的可见性显著增强与算法逻辑的黑箱并存。劳动过程的算法化是智能时代的显著技术变革之一,它并非简单地将传统管理流程数字化,而是通过数据驱动的决策系统重构了劳动组织的底层逻辑。这种渗透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的特征,从生产制造到服务配送,从人员招聘到绩效评估,算法在劳动过程中发挥着中枢作用。算法将劳动转变为可计算化与最优化的过程。可计算化是将复杂劳动分解为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而最优化则是通过机器学习算法,持续寻找效率提升的空间。这种机制使劳动组织摆脱了对经验型管理的依赖,实现了基于数据的精细化运营管理,由此带来的伦理风险是将劳动过程简化为效率导向的数字游戏,忽视了劳动的人文属性与复杂性。 透明化在劳动过程中呈现出矛盾的实践形态。一方面,算法系统通过实时数据反馈和过程监控大幅度提升了劳动过程的可见性;另一方面,算法决策的内在逻辑日益黑箱化,形成“过程透明而规则不清”的特殊悖论。劳动过程的可见性表现在对操作行为的全时追踪、绩效指标的即时反馈、异常行为的自动预警等,这种可见性的提升为劳动评估提供了客观依据,减少了主观偏见对评价结果的影响。然而,算法的黑箱特性却导致了更深层次的不透明,如劳动过程中决策标准的模糊性、参数调整的隐蔽性、数据使用的不透明等。透明化悖论的本质是数据权力的不平等分配,算法系统的设计者和运营者掌握着数据采集、分析及其应用的全部权力,而劳动者仅作为数据生产者处于被动地位。算法系统通常以牺牲个体利益为代价来优化结果变量,但这些结果变量的设定往往有利于平台而非劳动者。劳动者不理解算法如何运作,而只能承受算法决策的后果。 算法化与透明化的交互作用改变了劳动关系的本质,传统雇佣关系中的人格从属性在算法管理下演变为数据从属性,劳动者的职业存续高度依赖算法评价结果。这种数据支配关系使劳动者的议价能力进一步弱化,集体协商机制难以适应算法化劳动的分散性特征。同时,算法的动态调整使劳动条件变得不稳定,这种不确定性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感。 3.劳动组织的平台化与弹性化 智能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劳动形态的变革,传统的以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雇主为特征的标准化劳动雇佣模式正逐渐被更加灵活、多元、分布式的劳动形态所取代。远程办公的普及、零工经济的兴起和人机协作的深化,共同塑造了劳动形态的重大转型。“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类劳动实现了从人的‘具身化’向‘离场化’转变。”[3]这种变革不仅体现在工作场所和时间安排等表面现象上,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本质、组织管理的模式以及劳动权益保障等深层次问题。平台是智能技术催生的新经济组织形式,它改变了传统的科层制企业组织模式。平台本身并不直接提供传统意义上的产品或服务,而是通过算法连接劳动者与消费者,平台在劳动过程中扮演着匹配、协调和治理的中介角色。这种模式打破了物理空间和固定工时的限制,极大地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但也瓦解了传统的、稳定的劳动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