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历程、逻辑与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小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保险市场与监管、保险与社会治理,E-mail:hxvae@163.com;刘怡鑫(通讯作者),南开大学南开-泰康保险与精算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葛梦雅,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策性保险理论与实践;亢子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硕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保险研究

内容提要:

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是近些年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对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车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立足于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背景与依据,对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历程进行了系统回顾,然后从改革动力、改革目标、改革方式、改革策略、改革配套五个维度归纳了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演进逻辑,并进一步探究了我国车险恶性竞争频发的深层原因。研究发现: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可分为四个阶段,总体呈螺旋上升之势;改革的演进逻辑比较清晰,且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历史自觉性;车险市场频繁发生恶性价格竞争的成因较为复杂,是车险产品标准化、理赔特征、销售渠道、公司治理机制、外部监管制度、市场集中度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反思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历程与逻辑,对推进我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启示意义。


期刊代号:F62
分类名称:金融与保险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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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干预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尤其是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我国的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展现出新的面貌。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式开启,我国保险业的市场化改革也在不断深入。为改变传统以行政审批和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我国保险业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包括三大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及重组改制、保险条款与费率形成机制改革、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保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险市场体系培育与建设、保险监管体系与法制建设、深化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等。这些措施极大调动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激发了市场活力。

  回顾我国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历程,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很多市场化改革措施早已实现了当初的预定目标,完成了特定阶段的历史使命,但机动车辆保险①(以下简称“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却曲折起伏,其历时之长、难度之大、牵涉面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堪称“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如今,随着我国车险改革进入综合改革阶段并取得明显成效,对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历史进行回顾和反思也具备了一定的可行性。那么,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到底经历了哪些历程?这些改革历程背后有何演进逻辑?进一步地,车险市场频繁出现恶性价格竞争的原因又有哪些呢?

  近年来,理论界与实务界围绕着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话题已经开展了诸多深入的研究。研究主题大致可分为四条主线。一是关于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基础理论研究,比如余祖典等(2003)、阎建军等(2009)、任自力(2019)、董志勇(2011)、崔惠贤(2012)、郑伟(2015)等。二是关于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国际经验研究,比如保监会考察团(2003)、林斌(2015)、秦玄玄等(2019)。三是关于历次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影响研究,比如周炯(2009)、赵宇龙(2012)、边文龙等(2017)、魏丽等(2018)、傅天明等(2020)、刘欣琦等(2021)、胡翔等(2022)。四是关于我国车险改革的历史回顾,比如刘杨(2020)、王和(2020)等。这些研究深化了对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认识,有助于全面理解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然而,这些研究更多是针对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特定阶段或某一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很少从历史视角对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进行纵向比较,对改革的演进逻辑、车险恶性竞争频发的根源等问题的理论分析也存在不足。在当前我国车险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有必要从历史维度对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问题进行系统回顾,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国车险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基于此,本文拟从历史比较分析的视角,探究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历史背景与理论依据,回顾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主要历程,阐述改革的演进逻辑,反思车险恶性竞争频发的深层原因,以期总结若干历史启示。本文的创新可能表现在:第一,将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置于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来考察,在历史视野中考察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演进,力图把改革的历史、现在和未来贯通起来,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第二,从理论层面对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提出依据、演进逻辑、恶性价格竞争等问题进行总结,揭示车险改革曲折历程背后的机制和规律,为更好理解我国车险市场的发展轨迹提供理论参考。

  二、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提出的背景与依据

  (一)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提出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主线,其核心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张卓元,2018)。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并提出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一决定结束了长期以来国内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争论,市场化改革方向正式确立。随后,我国积极推动转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管理经济职能、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等环节,逐步搭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四梁八柱。

  在1979年保险业复业之后,我国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长期处于严格管制之中,保险公司所采取的是保险监管机构的统颁条款和费率②,基本没有自主调整和议价的空间。随着中国平安(1988年)、太平洋保险(1991年)等保险公司的陆续成立,市场主体之间开始形成竞争,但是保险产品的严格管制状态并未发生改变。就车险业务而言,由于其是财产保险业的主要险种③,监管机构对车险条款和费率的改革也非常谨慎④。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放开价格、盘活市场渐成趋势,车险产品的市场化改革也开始酝酿,并被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了“建立起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目标,价格改革成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价格改革让人们突破了思想桎梏,开始意识到商品的价格应该放开,而不是被行政部门指定,对当时刚达成“保险是商品”“保险经营是商品经营”等共识的保险业(刘茂山,1988;林宝清,1993),也起到了思想启蒙作用。毕竟,从承认“保险是商品”,再到承认“保险商品(价格)需要放松管制”,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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