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世界正在见证一个影响深远的国际政治经济现象:曾被西方世界视为客体的“全球南方”国家,正以群体性觉醒与崛起的力量重构西方中心主义国际秩序。特别是在俄乌冲突爆发后,“全球南方”国家面对美西方对俄实施制裁的要求采取了集体“不追随”态度,突显了“全球南方”国家对主体性的自觉追求,让世界看到了百年变局下,现有国际格局的塑造力量之中越来越强的非西方元素。“全球南方”这一历史性蜕变的根源可追溯至二战后“不结盟运动”的兴起,从万隆会议共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不结盟运动重塑国际关系伦理。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两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印度的合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印携手推动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虽然在冷战时期并没有成为国际社会的现实主义行为准则,却为发展国家间关系确定了不可挑战的道义基础。这一道义制高点的确定,证明发展中国家完全有能力建构超越霸权逻辑的国际秩序新范式。 然而数十年之后,面对“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的战略机遇,作为“全球南方”重要成员的中印两国却陷入了“结构性合作基础”与“认知性对抗现实”的困局。这种矛盾不仅折射出新兴大国关系互动的复杂性,更暴露出西方中心主义对“全球南方”国家的理论规训:中印之间仍在用“大国竞争”“霸权挑战”等西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分析彼此在“全球南方”下的互动,这使得两国难以达成南方大国应有的合作。本文试图突破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分析框架,从认知视角切入,通过对比中印两国“全球南方”下主体认知、客体认知与关系认知,寻找导致中印两国全球合作难以达成的认知差异。 一、中印全球南方的历史实践 (一)从1950到1960年代:中印共同推动第三世界团结的努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政治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众多亚非拉国家摆脱殖民枷锁,寻求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在此历史背景下,中国与印度作为新兴独立国家,超越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通过创新外交原则、创设多边机制等外交实践,塑造了双边关系并推动了亚非拉地区团结合作。 二战结束后,作为成功实现民族解放的亚洲前殖民地半殖民地,中国与印度在20世纪50年代的外交互动为新型国际关系提供了国家间互动典范。1950年4月,在尼赫鲁的积极推动下,印度政府打破意识形态对立观念的束缚,成为第一个与新中国建交的非社会主义国家。随后,为解决殖民时期遗留问题并推进两国关系,中印于1953年12月31日以西藏问题为切入点在北京举行谈判。谈判伊始,周恩来提出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于1954年写入《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及交通协定》,成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第一次写进国家与国家之间签署的正式文件。同年6月,中国与印度、缅甸先后签订《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和《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三国总理再次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明确表示:“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各国之间,而且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之中。”①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印的一系列外交实践,特别是两国在万隆会议的配合,体现了新独立国家在推动战后国际秩序重建进程中的主体性努力。不仅为被殖民国家处理殖民时期的遗留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而且为不结盟运动和“南南合作”奠定了理论支撑与规范性基础,并继续影响中印两国及广大新民族国家。1955年,新独立国家为推动亚非国家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共同抵制殖民主义和新殖民主义②召开万隆会议。会议期间中印两国实现默契配合。印度积极发挥“桥梁”作用③,力排众议说服菲律宾、土耳其等对华疑虑国家接受中国参会,帮助中国排除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挑拨与干扰,为中国的顺利参会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印度的配合下,中国代表团以“求同存异”的柔性外交策略淡化意识形态对立,强调亚非国家共同的历史遭遇与发展目标,将议程聚焦于反殖民斗争与经济合作,迅速扭转了会场氛围。在双方的紧密配合下,中国代表团与印度代表团携手促成万隆会议十项原则的诞生。至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从双边规范发展为多边准则。万隆会议是在没有西方国家参与的情况下,亚非国家自觉、自主寻求合作与发展的实践成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中印两国超越意识形态藩篱而开展务实合作,开创了第三世界国家自觉、自主制定国际关系准则的先例,成为“南南合作”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外交实践之一。双方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小范围的双边关系升华为亚非国家普遍遵循的多边交往准则,证明了社会制度与发展道路的差异性并不是国际合作的根本性障碍。其次,亚非国家以集体力量成功开辟出独立于美苏冷战体系的“第三条道路”——拒绝成为超级大国的附庸,摒弃武力对抗的思维。与会国通过《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将十项原则固化为制度成果,表明第三世界国家完全有能力、有意愿通过协商对话打破霸权秩序的结构性束缚,推动国际体系朝着更加民主化、多极化的方向演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从双边规范发展为多边准则,为亚非国家的合作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世纪50—60年代,中印两国外交实践与合作为战后新兴民族解放国家提供了“非对抗性外交”的范式,打破了“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二元对立国家间关系叙事,增强了第三世界话语权和国际地位,奠定了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可以多样化的基调。尽管中印关系在1962年后陷入低谷,然而两国早期的外交成果留下了一条历史经验:“全球南方”国家的凝聚力不仅源于“反对什么”,更在于“共同建设什么”。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求同存异方针,从“万隆精神”到《77国联合宣言》,中印以平等协商替代阵营对抗、以发展权优先替代意识形态输出的外交遗产,为当代南南关系和南北关系的处理提供了历史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