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日益加剧,已成为全球经济与金融体系面临的关键挑战之一(NGFS,2019;IPCC,2023;张大永等,2023;Zhai et al.,2024a)。2024年成为首个相对于工业化前水平升温超过1.5℃的年份(Bevacqua et al.,2025),世界各地极端天气等急性气候风险事件频发,如撒哈拉沙漠罕见洪灾、亚洲超强台风“摩羯”、波斯湾地区极端高温事件、非洲南部百年一遇的严重干旱等。在我国,仅2022年长江流域极端干旱事件就造成5245.2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6090.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12.8亿元(应急管理部,2023)。气候灾害不仅会对农业、基础设施和能源供应造成直接破坏,还显著提高了金融市场波动性和不确定性(Ji et al.,2024;Zhai et al.,2024b;Zhao et al.,2024)。 随着全球对气候风险认知的提升,投资者和监管部门逐渐担忧气候变化对金融系统的潜在冲击(Krueger et al.,2020;Stroebel and Wurgler,2021;姬强等,2022)。国际清算银行在报告《绿天鹅——气候变化时代的中央银行和金融稳定》中明确指出,气候变化可能引发超出预期、影响广泛且后果极端的“绿天鹅”事件,进而诱发系统性金融危机(Bolton et al.,2020)。在此背景下,气候金融风险作为一种新的系统性风险类型,逐渐受到全球各国的高度关注。气候金融风险通常是指气候变化通过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沿着物理损害、政策调整、技术更替和市场预期变化等多重路径传导,进而影响金融体系整体稳定性的过程。上述传导路径可能在不同层面相互叠加并放大风险,对金融系统构成持续性、结构性的压力。自2020年以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开始将气候风险纳入监管核心原则,明确提出金融机构需充分识别气候风险的驱动因素,并评估气候风险对主要金融风险类型的影响(BCBS,2022)。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提到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同年,中国人民银行也相应提出,要“重点提升气候风险管理能力,科学监测评估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有力、有序、有效地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刘桂平,2022)。在此背景下,如何科学有效地识别与量化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冲击,已成为全球金融稳定领域的核心议题。 传统金融风险评估方法主要关注经济周期、市场波动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然而,气候风险具有非线性、内生性、长期性和系统性等特殊特征,这些特征使得短期且片面的传统金融风险分析方法难以充分揭示气候变化对金融体系复杂、长期且高度不确定性的影响(伊莱娜·莫拿斯特若罗和斯泰法诺·巴提斯顿,2020;Acharya et al.,2023)。因此,建立综合性的气候金融风险评估框架,以定量评估不同转型路径下的金融冲击,已成为近期的研究热点。目前已有研究在气候金融风险评估方面取得初步进展,按照建模视角的不同,方法可分为自底向上(Bottom-up)、自顶向下(Top-down)、混合建模(Hybrid modeling)三类。与此同时,各国央行与金融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推动气候金融风险评估的实践探索,已有多国开展宏观审慎气候风险压力测试(BoE,2022;ECB,2023;HKMA,2025;UNEP FI,2024a)。当前,全球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组织正致力于构建系统化、标准化的气候金融评估框架,以提升金融体系应对复杂气候风险的能力(FSB,2022,2025;NGFS,2020;UNEP FI,2024b)。但总体而言,气候金融风险评估的理论发展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许多研究和实践仍依赖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工具,未能充分反映气候风险的独特性与复杂性。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的研究目标包括:第一,归纳总结金融市场气候风险的基本特征,为气候风险评估提供理论基础。第二,系统梳理现有气候金融风险评估方法,阐明其适用场景与局限性,并介绍各国央行与监管机构的实践经验。第三,探讨未来重要研究方向,为方法创新与监管实践提供支持。 2 气候风险在金融市场的表现 2.1 系统性 气候风险并非孤立的区域性风险类型,而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风险。其成因具有跨国界、跨部门的特点,表现出高度的关联性与外溢性。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和生态系统退化,会通过能源供应、粮食生产、跨国供应链和资本流动等多重渠道,在国家、行业和市场之间相互传导,最终对全球经济体系构成深远影响。这种风险不仅影响实体经济,还通过资产价值重估、信贷违约增加、保险赔付激增等机制传导至金融系统,可能引发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系统性金融动荡(Li et al.,2021;王宗润等,2024)。总的来说,气候风险的系统性不仅体现在其物理表现的广泛性与交叉性,更在于其对宏观经济稳定性与金融体系韧性的全面威胁,亟需在政策设计、金融监管和风险建模中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