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大市场背景下“农业+平台”集体统筹制的企业参与意愿与决策机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雪梅(通讯作者)(1994- ),女,甘肃省定西市人,江苏科技大学商学院讲师(江苏 苏州 215600),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姜百臣(1962- ),男,吉林省长春市人,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食品经济与城乡发展(广东 广州510642)。

原文出处:
中国流通经济

内容提要: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新发展阶段畅通农业循环的内在要求。“农业+平台”集体统筹制作为融合数字技术与中国特色制度的新型组织实践,成为促进农产品市场整合的重要路径。基于管理者调节焦点理论,构建企业投资决策分析框架,以粤港澳大湾区集体统筹制农业平台为典型案例,采用选择实验法对191位农业企业经理人进行决策模拟,评估其对多元平台投资组合的真实偏好。研究发现:第一,在控制成本及现状偏好后,农业企业对集体统筹制平台表现出显著高于生鲜电商、认证赋能平台及本地特色平台的参与意愿和投资偏好,但供应链不同环节企业呈现明显异质性,加工与零售环节企业偏好最强,物流环节偏好最低。第二,企业决策过程存在显著的调节焦点心理机制。经理人持有的乐观预期会显著增强其投资偏好,尤其在评估平台带来的销售利润和行业地位提升等显性价值时,调节效应最为显著;悲观预期虽未直接削弱企业对平台价值的认可,但通过增强其维持现状、规避风险的倾向,间接导致投资决策的迟滞。第三,企业的参与意愿与实际行为间存在偏差,尽管企业在决策模拟中给予集体统筹制平台最高的价值评估和投资意愿,但在现实中,由于政策试点的地域限制、资格门槛等制度性约束,部分企业的积极意愿无法转化为实际投资行动,导致该平台真实的商业潜力与市场需求被当前的市场参与度严重低估。以上结论揭示出,集体统筹制平台强大的投资吸引力及其推广所面临的核心挑战。研究成果为理解统一大市场背景下新型数字化组织的微观机制提供了理论洞见与实证证据,对于优化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平台运营以及制定企业战略,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启示。


期刊代号:F2
分类名称:农业经济研究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字号:

  建设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新发展阶段畅通农业循环的内在要求[1]。在农业领域,克服小农经济分散化弊端、整合区域间要素资源,是实现统一大市场目标的关键环节[2]。近年来,数字技术向农业加速渗透,以平台化为特征的组织创新为破解上述难题提供了新契机,并在实践中呈现出多元发展路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在平台分散决策框架下,尝试通过数据接口开放、技术标准兼容等方式,推动跨平台、跨区域的模块协同与信息共享[3],但是,平台间壁垒和利益协调困难限制其有效性[4]。其二,进一步探索具有集中决策特征的“农业+平台”集体统筹新模式。该模式旨在构建契合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整合型平台架构,强调跨主体、跨地域、跨环节的深度信息交互与资源协同[5],其运作逻辑与工业互联网[6]和共享制造[7]等先进制造业理念存在内在的共通性。钟甫宁[8]研究指出,考虑到农产品统一市场整合所具有的显著准公共品属性,蕴含更多协调与规划要素的集体统筹制平台,具有更强的效率优势。

  一、文献综述

  学术界对数字平台的多维探索,揭示出平台在整合资源、协同主体及促进集体统筹方面的潜力。首先,农业大数据作为平台核心生产要素,在促进资源充分流动与价值共创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9]。其次,在组织层面,学者们分析了平台如何通过优化乡村产业链的要素结构,实现全链路数字化升级[10-11]。再次,部分研究聚焦具体平台实践如农村电商平台,深入探讨其在资源编排方面的优势,并论述了“平台+农业经营主体”契约型和“平台+全产业链”一体化型以及产业链全链路直播电商等多种创新路径[12-13]。进一步地,学者开始探索具有更强集体属性和共享特征的平台模式,以浙江温州“未来乡村”共建共享平台为例,其独特优势在于构建起跨主体的集体行动框架,通过政府统一规划和制度协同,实现村集体、市场以及农户等多元主体的有效整合,形成共享权益的统筹型治理结构[14]。

  虽然已有文献为理解数字平台在农业领域的统筹协同作用及其宏观效应提供了重要洞见,但是对其运行机理及其微观经济效应,尤其是企业参与意愿与投资决策的内在机制,研究尚显不足。既有研究存在几点局限:第一,微观机制研究较为薄弱,集体统筹制平台如何通过影响企业的成本收益预期,进而塑造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传导路径,缺乏理论推演与实证检验。第二,企业偏好证据缺失,能够反映农业企业投资意愿与偏好的微观数据匮乏,导致对该模式的真实市场潜力判断存在偏差。因此,以下核心问题亟待理清:农业企业在面对包含集体统筹制在内的多元平台投资组合时,其选择偏好呈现何种特征?这种偏好是如何形成的?企业投资意愿与其潜在的实际投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其背后制度性因素又是什么?

  粤港澳大湾区集体统筹制农业平台为回答以上问题提供了绝佳的研究案例。该平台以其成熟的供港食品标准为基础,正在向服务更广阔区域的平台演进,是探索集体统筹制在农业平台领域具体实践的典型代表。本研究采用选择实验法,招募企业经理人作为投资决策者,通过模拟决策情境,获取其对不同平台模式的选择概率和投资偏好,克服传统调研方法在揭示真实偏好方面的局限性,为理解企业在新兴平台模式下的投资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微观证据。本研究旨在通过对企业偏好及其形成机制的深入分析,为优化集体统筹制平台的设计与推广策略提供依据,并为解释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路径方面的理论内涵作出贡献。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对于“农业+平台”集体统筹制这一融合数字技术与本土情境的新型组织形态而言,企业是否愿意参与并采纳该平台极为关键。为此,引入管理者调节焦点理论(Regulatory Focus Theory),从“促进焦点”与“预防焦点”两个维度,深入剖析不同企业在面对战略机遇与不确定性时的决策异质性,并推演出企业对集体统筹制平台的参与意愿、影响因素和意愿与行为偏差等方面的具体研究假设。

  (一)理论基础

  农业领域的平台化发展表现出数字技术革命在传统产业中深度渗透的倾向,现有研究将农业平台化发展模式归纳为四类:B2C模式(生鲜电商平台)、B2B模式(农资集采平台)、S2B2C模式(供应链资源整合平台),以及平台赋能型模式(提供信息追溯、金融、认证等服务)。“农业+平台”集体统筹制模式虽属于供应链资源整合平台范畴,却是数字技术革命与中国特色制度环境互动的逻辑结晶。佩雷斯(Perez)[15]将其阐述为“技术—经济范式”,用于分析技术革命催生出的新型组织形式与实践[16-17]。然而,既有研究较少探讨该范式下平台在中国制度环境中的适应过程以及企业投资偏好演变。

  企业管理者的调节焦点是影响其投资决策的重要微观机制[18-19]。在该理论框架下,管理者受到促进焦点和预防焦点双重影响:促进焦点侧重收益与成长,以乐观预期为导向;预防焦点关注安全与风险最小化,以悲观预期为导向。以下将结合农业平台在“技术—经济范式”不同阶段的特征,探讨调节焦点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1.技术导入阶段

  农业平台化早期,“技术—经济范式”转变处于佩雷斯所述“安装期”[15]。数字技术与农业的融合主要体现为信息交互层面,典型模式包括消解信息不对称的生鲜电商[20-21]和增强线上信任度的服务赋能型平台[22]。前者通过减少流通层级提升交易效率;后者借助二维码、区块链等推动质量追溯和认证体系线上化,增强用户信任度。此时,平台的技术逻辑占主导地位,企业投资多为新兴渠道与基础设施投入,以获取初步网络外部性红利[23]。在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强促进焦点的管理者对新兴事物的乐观预期更强,更易将数字平台视为企业实现跨越式增长的战略契机,进行探索性投资,获取超额回报与先发优势[24-25];而具有显著预防焦点的管理者在悲观预期导向下,对新兴数字平台持审慎评估与保守观望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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