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何以是无产阶级专政:论《法兰西内战》的话语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风华,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丹,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内容提要:

《法兰西内战》是关于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的经典文本。人们通常将其文稿的修改视为纯粹的写作完善事件,没有看到在复杂的公社性质话语论争中,从初稿、二稿到终稿存在本质性的话语变换、有一个完整的无产阶级专政话语建构过程。初稿选择和使用公社人民话语赋予公社“人民政权”面相;二稿逐渐解构公社话语、转换表述,初步建构起公社无产阶级专政话语;终稿完全转为阶级叙事,用“工人阶级”置换“人民”,深刻阐述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和一般原则。马克思的这一话语革命创举,不仅推动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系统建构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实质进展,也为当代中国式现代化话语体系的创新提供了重要启示。


期刊代号:D3
分类名称:世界社会主义运动
复印期号:202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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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公社是人类历史上无产阶级政权第一次尝试。这一表述构成马克思主义理论看待这一世界历史事件的基本判断。但在巴黎公社诞生之初,不仅外部观察者没有这种观念,甚至巴黎公社的领导人员和民众的主流看法也与此不同。直到第二国际时期,一听到无产阶级就吓出一身冷汗的“社会民主党的庸人”仍然为数不少,这些人显然不可能接受该论断,这也是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尖锐嘲讽他们的缘由。尽管此后,有关巴黎公社的性质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基本上就此定谳,但在非马克思主义理论圈中,不同的看法并不鲜见①。因此,如何把握马克思写作《法兰西内战》的本意,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从话语实践看,《法兰西内战》的初稿、二稿到终稿本是对各类公社性质话语论争的处理和应对,存在本质性的话语转变。但许多研究者往往不加区分地引用这几份稿件,有时甚至将马克思有意删改的初稿的表述引以为马克思的本意,误解和歪曲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内涵。再现马克思执笔时所面临的舆论场,从《法兰西内战》几稿重大语词的转换把握无产阶级专政话语的建构,明确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所肩负的话语使命,这对于加强中国式现代化的话语体系建设仍然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公社的“多重面相”:关于公社性质的话语论争

  巴黎公社自诞生起,各类政治力量就以不同话语体系进行言说,试图借复杂的言语运作从认知上“控制”事态。巴黎公社时期,关于公社性质话语的论争不断,各种有关巴黎公社本来面目的描述往往彼此排斥。各类话语中的权力博弈、利益争斗、控制调适、意识形态对抗及其相互关系,使公社呈现出多重面貌。这些话语冲突或多或少地影响着马克思的认知过程,也激发他努力找到描述事件的阶级话语,从而呈现出巴黎公社的世界意义。

  公社对外自称人民政权,宣称自己是“真正的共和国”。这是公社掌握实质权力的政治组织描述公社性质所使用的官方话语。中央委员会自许是人民的哨兵,组建真正代表人民的市政权力机关,将政权交还给巴黎人民。它要求巴黎人民回到本区进行公社选举,“建立一个真正的共和国”。②由选举产生的公社直接继承中央委员会的意志,宣布公社为唯一政权,凡尔赛命令一概无效;颁布诸多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法令,如房产主免除三季度的房租、废除征兵制、改由武装的人民代替常备军……废除国家机关高薪并规定公职人员最高薪金为每年六千法郎等。这些法令明显有利于劳动者,致力于建立起劳动者憧憬的社会秩序。在公社的自我表达中,这是属于“真正的共和国”的面相。但其实,公社内部关于共和国性质问题存在争议。有社员认为,这是在承认“代表权利和共和国的,就是你们巴黎人民”③的基础上实现“资本家和工人的联盟”的人民自治。也有社员强调“这是一场伟大的斗争,这是寄生与劳动、剥削与生产之间的搏斗”,④认为公社共和国是劳动者政权。这种话语争论,表明公社缺乏统治性的领袖和同质性的意识形态。⑤但这并不影响公社塑造的整体形象——以人民掌握权力的真正共和国”。这是公社对外论证自身正义性和合法性的核心,一度影响马克思的判断和选择。

  凡尔赛方面发出诘难,将巴黎事件定为是一场有罪的、应受谴责的暴动,基本塑造出公社——由叛乱者(工人)发起的一场不合时宜的暴动——这一反动形象。凡尔赛方面提交的报告这样描述,“巴黎的暴动……从动机和它最初的目的来说是合法的;他们要求巴黎市的参政权。但是,中央委员会的干涉和它企图统治共和国所有其他公社的野心,就使原来的本质完全变了。总之,如果公社获得胜利,就会面临着普鲁士的军队随时进入巴黎”。⑥凡尔赛方面通过叙述巴黎事件的性质转变和可能后果发出谴责,否定巴黎公社本身。除此,当时敌视工人的某些资产阶级政治家、历史学家和文学家又不断用各类极具煽动性的话语巩固和确认公社的暴动形象。政客兼演说家的阿尔伯·德·孟伯爵的供词中强调,暴动部队绝大部分都由工人组成,其思想状况最明显的就是工人阶级的刻骨仇恨。⑦爱特蒙·德·龚古尔认为,这是由不分民族的国际主义思想渗入所引发的群众暴动,公社就是恶棍匪徒混充军人的“无业游民的暴政”⑧。马克西姆·杜·康则将巴黎描述为“外地人的杂耍场”⑨,将其定性为外省渣滓引发的暴乱。文学家亚力山大·小仲马也疯狂攻击“巴黎的群氓”,与政治家相比不遑多让。就这样,巴黎公社被凡尔赛方面描述成罪犯的崛起、野蛮的新爆发,被刻上“群氓暴动”的印记。面临着资产阶级的故意歪曲和肆意辱骂,马克思不得不花费大量篇幅对此进行批判和驳斥。

  尽管公社与凡尔赛的立场针锋相对,用截然相反的话语塑造着“巴黎公社”,但两者背后的话语逻辑却是相通的,那就是他们都不约而同地严格遵循共和主义话语,宣称自己才是人民选出的“真正的共和国”。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共和主义运动是18世纪末和19世纪西欧主流的政治现象,尤其法国有着最为浓厚的共和主义革命传统。在法国,共和国和革命几乎成为一件事情,围绕共和制度而引发的冲突同样也成了与革命相关的冲突。1871年的三月革命开启了共和国内战的新篇章,“交战的各派势力围绕1870年新建立的共和国制度架构与价值理念展开激烈斗争。”⑩在法国特殊的政治文化下,“共和”和“革命”紧密交织。因此,为获取本国群众和国际其他政治力量的认同和支持,巴黎公社和凡尔赛政府自然选用来自革命传统的政治话语和分析框架,从“人民”“共和”论证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限制了工人阶级的政治主体性,阻碍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很有可能,马克思在话语构建时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才会做出修改《法兰西内战》几稿的核心语词和分析框架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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