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中西文化交流的遺產:新名詞視角的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黃興濤(1965- ),歷史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特聘講席教授,博士生導師,明德書院院長,兼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中國史學科評議組成員,國家教材委員會歷史學科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歷史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現代文化學會和中國孫中山研究會副會長等,曾在美國哈佛大學和日本神戶大學等校訪學,長期從事清代和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研究,出版《重塑中華:近代中國“中華民族”觀念研究》,《“她”字的文化史:女性新代詞的發明與認同研究》,《月亮的人文史:近代中國的月亮認知、書寫和話語》(合著)、《文化怪傑辜鴻銘》、《文化史的追尋:以近世中國為視域》等著作,進入新世紀以來,他圍繞近代中國新名詞問題進行了一系列探索,參與創辦《新史學》集刊,是國內概念史研究的積極探索者,曾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獎勵計劃,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計劃等,所著和參與主編的各種論著,曾十餘次獲得教育部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郭沫若中國歷史學獎等。

原文出处:
澳门理工学报

内容提要:

明末清初,西方傳教士東來,中西文化之間發生首次較大規模接觸。其最直接的成果之一,就是在漢語中留下大量影響深遠的新名詞,包括天主教系列名詞,西學分類系列名詞,天文地理和國家地區系列名詞,邏輯學、數學、物理學和心理學等具體學科名詞等。其中,天文地理系列新詞攜帶時空新知與早期“全球意識”,具有特殊價值。那些專門添加“口”字旁的名詞,原本並不帶歧視內涵,“口”旁只是音譯符號而已。不少現被認為清末民初才創製或來自日本的新名詞,其實早在明清之際即已出現。三音節以上詞創製之多,遠超今人想象。帶“學”或“家”後綴的三音節詞,尤具示範效應。一些舊詞,在中西互動中被悄然賦能、學理化使用,具有新舊過渡性,同樣值得關注。


期刊代号:K24
分类名称:明清史
复印期号:2025 年 01 期

字号:

  在中國文化史上,先秦之後,至少有三次新名詞大量湧現的時期,一是漢唐時期,二是明末清初至清末民初,三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這三個時期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中外文化交流極為活躍,外來文化的引入最後都在漢語詞彙方面烙上了深刻的印記,留下了豐富的遺產,擴大了詞彙容量,增強了語言能力並影響了文化和歷史發展。相比之下,明末清初至清末民初又是最為突出的。

  如果說,兩漢時期漢語中因文化交流而創生的新名詞多是物質類名詞,①唐代前後因此而產生的多是佛教名詞,包括不少抽象性較強的思辨名詞,②明末清初出現的新名詞主要是西方天主教名詞和曆算學、地理學、物理學和邏輯學等新學科名詞,那麼時至晚清民初,新名詞不僅涉及物質、精神和制度各領域,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各方面,在出現規模、範圍和數量上,遠遠超過前面所提到的幾個時期。而且其內涵之豐富,其所依託的現代科技、人文社科學術,對社會文化發展的影響之大,也非以上各時期能夠相提並論。

  由於明清之際是近代中國許多新名詞的最初起點,同晚清民初時期有著極為密切的整體性關聯,它牽涉到不少近代新名詞的創生時間、形成方式和產出地等問題,並體現中西日互動的複雜性,故我們的考察,不得不從明清之際開始,延至鴉片戰爭以前。目前,學界對明清之際至鴉片戰爭之前新名詞的研究已有不少,③但整體把握者仍不多見,許多重要新詞和新名詞現象,仍缺乏切實關注和深入考析,這將成為筆者努力的方向。

  新名詞大量出現於明末清初的中國,主要是西方天主教傳教士來華傳播西學的結果,是兩種古老的異質文明直接交流碰撞的產物。而創譯新名詞的主體除了通曉漢文的西方傳教士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利瑪竇(Matteo Ricci)、艾儒略(Giulio Aleni)、高一志(Alphonse Vagnoni)、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等之外,往往離不開中國官員和士大夫如徐光啟、李之藻、王徵等人的幫助與配合,通常都是他們雙方合作的結果。

  一、天主教詞彙、“西學”的結構及體系化新詞

  在明清之際譯自西方的眾多新名詞中,首先需要關注的,自然是那些關於歐洲天主教的宗教詞彙。諸如“造物主”、“救世主(者)”、“天主”、“陡斯”、“耶穌”、“基督”、“基利斯督(契利斯督)”、“大主宰”、“大父母”、“聖母”、“瑪利亞”、“(人類)元祖”、“亞當”、“厄娃(又稱阨襪)”、“罷德肋”、“費略”、“斯彼利多三多”、“三位一體”、“全知全能”、“教皇(又稱‘教宗’‘教化王’)”、“教會”、“教堂”、“主教”、“鐸德(‘撒責耳鐸德’的簡稱)”、“神父”、“修士”、“傳教士”、“瞻禮(日)”、“彌撒”、“先知”、“聖誕”、“聖寵”、“聖靈”、“聖神”、“聖經”、“聖洗”、“聖油”、“聖水”、“福音”④、“原罪”、“十誡”、“審判”、“十字架”、“門徒”、“宗徒”、“亞尼瑪”、“陡祿日亞”、“四元行”、“體模”、“依模”、“如德亞”、“茹達斯(即猶大)”、“亞孟”、“耶穌會”、“方濟各會”等天主教新詞,這一時期均得以形成,並且大多在一定範圍內得到傳播。

  “上帝”乃中國古老詞彙,此時卻被利瑪竇等西方傳教士用來對譯天主教的唯一真神(拉丁文為Deus,希伯來文為Elohim,希臘文為Theos)。在利瑪竇等人看來,中國的儒、釋、道的某些教義,其實就是西方基督宗教的變異形態。為了減少來自中國傳統宗教方面的信仰阻力,他們將中國人崇拜的“天”改稱“天主”,同時將其與古典儒經中曾出現的“上帝”相等同。1584年,羅明堅主持編寫的《天主實錄》,成為首部創譯“天主”一詞的中文傳道書。1603年,利瑪寶著《天主實義》出版,則屬最早將“上帝”與“天主”等同的著作,書中強調“吾國天主,即華言上帝,與道家所塑玄帝玉皇之像不同”;又言“吾天主,乃古經書所稱上帝也……上帝與天主,特異以名也”。⑤儘管有傳教士反對使用“上帝”之稱,認為過於迎合儒家,會滲入太多儒教觀念乃至世俗性,有損於基督宗教的一神獨尊,容易造成多重誤解,但最終還是利瑪竇等人的觀點佔了上風。於是不僅“天主”而且“上帝”,在中國都成為表示基督宗教主神概念的“新名詞”,而“天主教”(偶爾見稱“天教”)和“天主堂”等詞,亦隨之逐漸流傳開來。

  關於“上帝”和“天主”之間的對應關係及其當時來華教會的認知策略,1616年歐洲傳教士龐迪我(Diego de Pantoja)和熊三拔(Sabbatino de Ursis)在一封奏疏中解說得十分清楚,不妨引錄如下:

  中國稱上帝為天,猶稱帝王為朝廷,亦無不可,特因此中文字圓活,稱旋轉者曰天,稱主宰者亦曰天,可以意會。西國行文,務須分別,必稱天主云耳。故天也,上帝也,天主也,一也。⑥

  不過利瑪竇等人去世後,反對使用“上帝”譯詞的在華傳教士取得主導地位,他們的意見並且得到羅馬教廷的支持。1704年,羅馬教皇下令不准中國天主教徒採用“天主”以外的其他譯名,1742年,教廷乾脆頒旨禁止將“天主”稱為“上帝”——這實際成為同中西“禮儀之爭”關聯緊密的內容之一,從此,“上帝”一詞在天主教裡遂不再具有合法性。

  明末清初,傳教士的傳教著述一般停留在詮釋《聖經》教義和敘述有關天主的“神跡”上面。《聖經》大體完整的翻譯,出現在18世紀初之後。如巴黎外方傳教士白日升(Jean Basset)與中國神父合作翻譯的聖經;法國耶穌會士賀清泰(Louis de Poirot)完成的《古新聖經》等。但這些譯著當時多沒能正式刊行,其影響主要發生在晚清初期。不過儘管如此,明清之際的漢譯天主教書籍,正如趙曉陽所指出,還是“奠定了基督宗教話語體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詞語基礎”。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