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作  者:

作者简介:
孔繁斌,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原文出处:
探索与争鸣

内容提要:

09


期刊代号:D4
分类名称:中国政治
复印期号:2025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同时恰逢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出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天我们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要把落脚点放在如何发展好、实现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上。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和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主办,《探索与争鸣》编辑部、上海市政治学会、长宁区虹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单位联合承办的“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上海市长宁区古北市民中心召开。与会专家总结党带领人民建立、巩固、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经验,探讨如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如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从世界范围比较近代文明治理制度的嬗变,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发挥着拱门石的作用,而且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出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融合,也成为新中国国家建构的象征和政治认同的标识。新时代以来,党的创新理论推进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更加坚定地阐释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政治原则,并通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维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具有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特质。如果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筑了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那么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指导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制度和能力将进一步完善,并在创新探索中形成人类文明治理的新范式。

  时至今日,治理的现代化已经发展到一个需要走向以人民为中心的调整时刻,政府和公众之间应构建高质量的交往互动关系,将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公共治理体制机制落到制度创新和政策过程的实处,从而推进适应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使治理效能获得时代性的发展。在治理效能发展和治理能力创新实践中,理论赋能的问题值得我们予以足够的关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维不仅是一个政治哲学的命题,同时也是一个政治能力构建问题,因为只有切合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能力才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遵循这一认知思路,本文将尝试讨论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影响下有关政府治理能力的三个问题,其目的既在于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重要的实践应用场景,又考虑政府治理能力的改进如何回应民主价值的期待,并且重在理解和揭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赋能政府治理

  作为民主的一种新的认知范式,全过程人民民主应该说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时代性表达,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精神的一种理论表达,它更加明确地表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规则和过程特征,并将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认知从本质主义延展至行动主义。除了在规范性上可以作出延展性理解,在功能性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极大地延展了应用空间,呈现出完整的民主治理的运行链。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既往民主制度的历史性改革,使得“人民有权”的政治价值理念能够在治理全场景中得以存在。当然,这项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指向一个十分现实而明确的目标,或需要应对一项严峻的挑战,即如何使政府治理能力适应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范性价值。换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于政府治理能力的时代性建构,具有理论赋能的功效——通过改变影响政府治理的政治思维而获得治理能力的重构,进而协调代议制政治中政府和公众之间那些需要与时俱进的关系。

  影响政府官员治理的政治思维,在这里主要就是指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现代政府作为维持公共生活、促进公共价值发展的一种制度机制或组织机器,需要在一个更加充分和完整的委托代理链中去审视和衡量其运行质量。传统的代议制政府的认知重心落脚在政府组织自身的构建,于实践中具体化为理性官僚组织问题,这对于有效完成公众委托事项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但却不是充分必要条件。因此支配政府治理的政治思维有必要作出调整,并将公共权力行使而不是获得作为调整的方向,在政府官僚组织之外更多关注政府代理行动如何合法有效地履行。这里试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的转换、制度理性与事件理性相互融合这两个具体领域展开阐释。

  其一,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的转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民主时代性价值的阐述和概念呈现,其政治意涵应该说与以人民为中心具有等值性。多年来,在治理实践的真实世界中,以人民为中心在其否定性陈述意义上,无疑是含有政府的施政过程须摆脱以官僚制组织的管理本位为中心的意思。以管理者为本位是指政府施政行为拘泥于自身的利益考虑,管理者以满足自身的利益和便利为首要原则确定治理行动方案,其结果往往是公众行政负担的加剧以至于合法权益的实现成本很高。而深究其原因,似乎与缺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思维密切相关,因此政府施政行动中只有竭力自我克制和自我革命,致力于建构服务本位的能力模式,才能缓解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价值冲突和紧张,找出赢得施政声誉的行动机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