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变法与中国式现代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文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法学家

内容提要:

中国自古以来就把改革称作“变法”,形成了变法图强的改革传统。“变法”是从法学角度,观察和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独特学术视角和理论框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创新和完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制度作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是新一轮中国变法运动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法治领域改革是中国变法运动的骨干工程,应当发挥好对各领域改革的“头雁”作用。当代中国变法区别于传统中国社会变法的根本之处,在于以民主、法治的方式实施变法,而非以专制、人治的方式实施变法。


期刊代号:D410
分类名称:法理学、法史学
复印期号:2025 年 01 期

字号:

  引言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三中全会”成为改革开放的顶层部署会,也成为改革开放的代名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鲜明特色,就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提出了300多项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改革举措。因此,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一个学科和一种视角不可或缺、不可替代。这个学科就是以研究各类制度见长的“法学”学科。法学是一门研究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设计和变革之规律、原理的社会科学。法律专业人士运用法学的概念范畴、原理原则、方法技术,可以将这次全会提出的300多项改革举措转变为可操作的法律和非法律制度,并推动这些改革部署落实落地。这种视角就是中国自古以来认知改革、定位改革的“变法”视角。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变法传统,构成了观察和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和国家建设各领域制度系统性变革的战略部署的独特学术视角和理论框架。这次全会所部署的,不是零敲碎打式的制度革新,而是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战略考量的整体性制度创新。只有从“变法”这一独辟蹊径、独具优势的视角出发,才能深入阐明这场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的宏伟改革实践的政治精义、制度精华、实践精髓。

  一、中国自古以来的变法传统

  自古以来,中国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就深刻认识到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变更法律制度,因而把改革称作“变法”,形成了变法图强的改革传统。“我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是改革和法治紧密结合,变旧法、立新法,从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宋代王安石变法到明代张居正变法,莫不如此。”①虽然我国历史上历次变法的实际成效不同,但变法传统可以说是中国法律文明从古至今一以贯之的传统。“自古以来,中国大地上发生了无数变法变革图强运动,留下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等豪迈宣言。”②

  第一,从时机上看,传统中国社会的变法大都发生于经济社会转型或困顿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大变革大转型的时期,也是中国古代变法运动最密集的时期,发生了齐国管仲变法、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韩国申不害变法、秦国商鞅变法等著名的变法运动。秦以后的变法,大多发生于各个王朝面临严重经济社会危机的时期。“纵观中国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的改革,多发生在经济濒临崩溃和法制极端败坏的历史条件下,可以说经济危机和法制败坏往往是酿成巨大改革的酵酶。”③

  第二,从认识论看,传统中国社会的变法是以“法与时移”“法随时变”的法律发展观为前提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就提出了这种法律发展观。例如,管仲提出,法令“皆随时而变,因俗而动”。④商鞅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⑤韩非子认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⑥从古代到近代,中国的政治家、思想家大多从这一法律发展观出发,论证变法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例如,近代思想家魏源称:“天下无数百年不弊之法,无穷极不变之法,无不除弊而能兴利之法,无不易简而能变通之法。”⑦戊戌变法主将康有为提出:“法既积久,弊必丛生,故无百年不变之法。”⑧

  第三,从目的上看,传统中国社会的变法是以富国强兵为根本目标。自古以来,中国的政治家、思想家将富国强兵确立为治国的根本目标,也把变法理解为富国强兵之道。法家学派非常强调法与刑在治国、强国上的强大功能。例如,韩非子反复论证“法治”是国治国强之道,主张“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⑨“明法者强,慢法者弱”,⑩“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11)王安石强调“善法”的治国功效,认为“盖君子之为政,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12)中国古代典籍往往从富国强兵角度来评价变法的成效。《史记·管晏列传》称,管仲变法“通货积财,富国强兵”。近代以来,为挽救民族危亡,变法维新派进一步提出了变法图强的思想。例如康有为提出,“观大地诸国,皆以变法而强,守旧而亡,然则守旧开新之效,已断可睹矣”“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13)梁启超亦主张“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法行十年,或数十年或百年而必敝,敝而必更求变,天之道也。”(14)

  第四,从领域上看,传统中国社会的大变法是覆盖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制度变革的大改革。富有雄心壮志的中国古代政治家认识到,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各领域的改革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因而往往谋划组织全方位的大变法方案。商鞅变法是一场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家庭等各领域的系统化改革运动。这场变法“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生活、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家庭生活等所有领域全盘出击,一个也不落下,齐头并进,锐意突破,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在上述所有方面,把秦国全盘改变,彻底改变,变出一个你从来不认识的秦国”。(15)王安石变法也是一场以经济改革为主体,覆盖军事、科举、教育等领域的综合性改革运动。

  第五,从实效上看,变法成为推动传统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考察传统中国社会的众多变法运动,虽然不同的变法运动的推进程度和实际成效不一,历史学家对同一场变法运动褒贬不一,但从主流上看,变法无疑是政治家们破解社会困局的基本策略,也是推进中国历史进步的重要机制。在诸多变法中,商鞅变法的历史成效已得到普遍公认,在推动秦国由弱到强并最终统一六国上发挥了关键性作用。王安石变法、张居正变法虽然半途而废,但也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例如,王安石新法推行后,北宋王朝出现了国库充盈、大兴水利、熙河之役等局面,这表明变法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张居正变法增加了明王朝的财政收入,推动形成“万历中兴”局面,延缓了明王朝衰败的历史进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