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缘起 (一)电竞文化的形成与青年文化认同 电子竞技(以下简称“电竞”)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将虚拟的电子游戏与传统的体育赛事相结合的竞技项目①。电竞起源于电子游戏,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将其设定为中国第99项体育项目,并指出,电子竞技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②;2017年,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在第六届峰会上将电竞定义为一项“体育活动”。随着用户规模不断扩张、用户圈层日渐外展,电竞产业集聚了较大的用户势能,中国电竞产业的人口红利优势得以彰显。电竞商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以电竞游戏、电竞设备、电竞赛事、电竞社群为核心要素的文化形态逐步形成,即电竞文化③。作为互联网背景下诞生的文化形态,电竞不仅是一种娱乐休闲的工具,更是融合互动性、艺术性与趣味性的复合媒介④。它反映了互联网时代下青年群体对生活的独特理解和表达,成为他们分享故事、表达情感和价值观的重要平台。 有学者指出,电竞文化作为青年亚文化的一部分,其研究视角涵盖了“青年”和“亚文化”的双重维度⑤。企鹅智酷和腾讯电竞发布的《2017年中国电子竞技发展报告》显示,25岁以下的电竞用户占比达64%⑥;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在电竞用户中,18-24岁的爱好者占比达61.8%⑦,故18-24岁的青年为市场主流的电竞受众群体,也是电竞文化传播的主要研究对象。电竞文化不仅体现了竞技和娱乐的元素,也展示其独特的社群性、文化性和全球化特征。竞技性和娱乐性沿袭了体育竞技与电子游戏的特征。社群性,是电竞的显著特征之一,在虚拟和现实世界中,电竞玩家和粉丝们构建紧密的社交网络,使得电竞成为社交互动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此外,电竞具有文化性的特征,是当前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以青年为主要受众的电子竞技,是互联网社会中青年一代对生活的另一种延伸与想象,是其叙事表现情感、传达价值的重要窗口⑧;同时,电子竞技作为全球化时代的产物,成为中外青年跨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媒介,影响着我国当代青年的价值观、文化观与社会观的树立,青年一代保持着对“人类共同体”的认同以及全球合作的向往⑨。全球合作让当代青年获得更加宽广的视野,正确审视中华文化。但青年一代在承担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过渡人”角色的同时,被多元文化交融碰撞不断拉扯⑩,这使得青年的文化认同产生了一系列的新考验(11)。随着电竞文化的形成与传播,电子竞技如何在中国语境下,成为文化传播的新兴载体与促进青年积极文化观树立的重要媒介,需要不断地学术探索与更多的实践累积。 (二)传统文化与电竞文化的互动互融 电竞文化虽然起初被视为非主流亚文化,面临着诸多挑战和误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已日益成为主流文化的一部分,尤其是在2023年杭州亚运会的推动下,电子竞技逐渐被公众所接受和喜爱。作为一种新型文化形式,蓬勃发展的“电竞文化”一方面彰显了亚文化的丰富性和多元文化的重要性,对提升国民体育竞技精神、社会认同感、美学感知力等产生了正向引领的价值及意义。另一方面,电竞文化也在积极地反哺传统文化,通过电子竞技推动中华传统文化的创新性转化和国际传播。 电子竞技的发展不仅仅是体育运动的一部分,其游戏内容中深植的文化元素使其成了传播中国文化的有效媒介,为全球用户提供了解中国的窗口。而电竞市场庞大的用户规模使得游戏承载的文化具有不断突破地理边界,加速本土文化“走出去”的能力。未来的发展、人类的前途,取决于文化导向;人类生存是文化生存;文化是一种生存结构的反映,而符号性语言是构筑人类文化的基础。通过符号,人类文化得以代代相传。文化符号是经过历史积淀形成的、被人们普遍认同的典型表征形象(12)。换言之,文化研究是研究文化符号意义之间的关系。文化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符号性语言的传递,而电竞游戏中的文化符号,如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和场景设计,正是这种传递的载体。因此,从符号互动的角度分析电竞文化与传统文化的融合,为我们理解和发展电竞文化提供了新的视角。 由此,本文以青年群体为研究对象,将电竞文化与传统文化关联起来,从符号互动论的角度产生对电竞文化传播过程中传统文化互动互融的新构想。一方面,意欲了解不同类型的文化符号元素如何被国内外青年认知与认同,从而发挥传统文化符号在电竞游戏产品中的活力和创造力。另一方面,探索电竞文化作为青年亚文化的一类如何反哺传统文化,发掘中华传统文化的海外传播力提升新路径。 二、“符号互动论”与电竞文化传播 (一)符号互动论与文化符号感知 符号互动论,又称象征互动论,是一种主张从人们互动着的个体日常自然环境去研究人类群体生活的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理论,该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米德(G.H.Mead)创立,并由他的学生布鲁默于1937年正式提出(13)。以实用主义为基础的符号互动论针对两方面进行探索。一方面是关注行为、观念和外在世界的关系,另一方面欲探索符号及其使用者的观念和行为的关系(14)。米德认为有机体和环境、主体和对象之间彼此不能分离,环境、对象的存在没有客观性之说,其完全依赖于与主体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自我理论(15)。约翰·杜威曾言,社会不仅仅凭借传递与交流持续存在,而且可以说存在于传递与交流之中(16),并且同时提出了“传播构成社会”的命题,不同传播类型构成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传播研究因此可以回应社会关系结构性变革的大问题。结合罗伯特·帕克对符号互动论的发展性互动观,即文化符号的互动是超越人际传播走向大众传播的过程(17),可以认为,符号化的大众文化借助数字媒介正在重构传播类型,也在重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