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青年事业,一直将青年工作视为基础性工程之一。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一系列青年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新时期的青年发展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我国在积极汲取本土智慧和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将青年优先发展理念融入公共政策中,推动青年发展事业取得巨大进步和突出成就,但客观上说,青年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充分性、不全面性与不平衡性问题。在新时期,需要继续深化和发展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健全青年优先发展的公共政策及其形成机制,推动广大青年实现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发展,并在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中建功立业和实现人生出彩。 一、青年优先发展的理论渊源与政策实践 (一)青年优先发展的理论渊源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青年发展是人类发展进程的集中体现。就其本质而言,青年发展是青年个体和青年群体在生理发展、认知发展和社会发展等单方面或多方面的、有着内在联系的系统性变化和延续性变化[1]。关于青年问题与青年发展的学术研究始于20世纪初。从斯坦利·霍尔的《青春期》研究开始,心理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产生了大量关于青年发展的研究成果,成为青年优先发展理念的理论渊源。在青年发展研究的这段百年历程中,主要经历了三次重要的范式转型。 一是青年发展的“缺陷”(deficit)视角与问题预防范式。1904年,霍尔从进化论角度论述了身体成长与青春期心理变化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青春期充满“风暴和压力”(storm and stress)的重要观点[2]。自此之后,青春期的动荡与紧张问题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如弗洛伊德、埃里克森等)。这些理论普遍认为,青春期以快速的生物、心理和社会转变为标志,往往会伴随心理动荡和危险行为的增加——这包括但不局限于学习障碍与情感障碍、吸烟与酗酒、药物滥用、逃课和辍学、不安全性行为、非婚怀孕、欺凌与暴力行为、犯罪行为、自杀等。因此,需要在青年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严重伤害之前,及时纠正或治疗问题行为、修复“缺陷”或“病态”。在某种程度上,青年发展可以以“没有问题行为”来定义。不过,关于“青春期风暴”的普遍性问题还是受到不少质疑。比如,米德的《萨摩亚人的成年》发现:萨摩亚青年可以毫无困难地从孩童阶段过渡到成人阶段,而不必经历所谓的青春期风暴与叛逆[3]。此外,不少研究者认为,“缺陷”理论与问题预防范式并不能为如何促进青年积极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4]。 二是“资产”(asset)视角与青年积极发展范式。在20世纪下半叶,受到关注人的潜能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如罗杰斯、马斯洛)、关注人与环境互动的生态学理论(如布朗芬布伦纳、勒纳)等理论的影响,青年发展研究开始转向了关注青年潜能与优势的积极发展范式。这一范式普遍认为,青年是待开发的“资产”、需要培养和发展的伙伴、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成员,而不只是待解决的问题。每个青年都具有独特优势和积极成长的潜能;而且,帮助青年充分发挥潜能乃是预防青年问题行为的最佳方法。青年可以为他人提供帮助,而不只是被动地接受帮助。这一范式强调对青年赋能,推动从关注青年药物滥用、犯罪等问题视角转向激发青年的发展潜能。它重视提供支持性的外部环境,强调推动青年的个人能力与其所处环境中的关系和机会相结合,致力于将青年培养为成功、富有成效和积极参与的成年公民,进而推动青年和社会的共同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诞生了很多基于青年积极发展理念且卓有成效的实践项目,但也有学者对青年积极发展过分强调青年资产的作用、忽视青年发展的风险与问题以及很少讨论各类资产的相对重要性等问题进行了批评。 三是青年发展的社会正义范式。青年发展的“缺陷范式”向积极发展观的转变,推动对青年发展潜能与资产的开发。但一些学者认为,它们并没有论及影响青年生活的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力量。青年发展的速度、规模、形式和后果往往取决于结构性机会、社会期望和政策框架以及个体因素的综合作用。基于此,青年发展的社会正义范式主张通过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和平等的发展机会,从而促进青年更公平、更具包容性、更可持续、更有弹性的发展。 综上所述,青年发展的缺陷范式为我们呈现了忽视青年发展问题的严重后果,而青年积极发展范式则展示了投资青年发展的“无限可能”。它们从一反一正的角度呈现了青年发展的重要社会意义。一方面,一个青年“缺陷”与问题行为泛滥的社会,自然难以成为“好”的社会;但反过来,投资青年发展对于社会而言具有可观的回报。青年发展的社会正义范式则跳出青年来看待青年发展,主张通过优化结构性环境和机会来促进青年发展。它们从不同角度展示了投资青年和促进青年优先发展的合理性基础。 (二)青年优先发展的国际实践 世界各国的青年政策在“二战”之前相对零散。“二战”之后,受到认同政治、青年社会运动等因素的影响,青年发展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联合国及其相关机构以及《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的推动下,青年的权利、保护、发展等问题受到公共政策的系统关照。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在青年中提倡和平、相互尊重与理解的理想宣言》(1965)标志着青年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被单列出来,其特殊的社会地位以及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真正被社会所重视,由此拉开了青年优先发展的政策序幕。此后,联合国又陆续出台了《青年、青年的教育和青年在今日世界所负的责任》(1973)、《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1973)、《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规则》(1990)、《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1995)等青年政策或发展战略。尤其是,《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明确提出了十个青年优先发展领域,标志着青年政策议题和优先关注目标逐渐在国际发展议程中由边缘走向中心。此后,1998年《关于青年政策和方案的里斯本宣言》、2009年宣布国际青年等政策,都体现了联合国推动青年优先发展的持续努力。2015年《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2018年《青年2030:联合国青年战略》,更是将联合国青年政策发展推向一个新高度。不过,对于青年优先发展更系统的表述出现于2022年首届世界青年发展论坛发布的《青年优先发展国际倡议》。该“倡议”倡导各国践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将青年工作纳入国家和国际发展战略,将青年发展议程放在发展议程的优先位置,推动建设一个青年发展的基本人权得以实现、青年的潜力得以充分释放、青年的力量和韧性可以驱动变革的世界。受其影响,世界各国越来越强调投资青年发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