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秀琴,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所提供的原文材料,深入探究历史唯物主义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经典文献支撑,从经典作家不同时期的不同的代表性著述中的三个著名论证出发,系统梳理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概念的提出方式及其前提、形成与本质的经典论述,并尝试以现实的人的现实的生活、生产和生活的生产的三步递进逻辑来呈现历史概念的真正要义,从而为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的真正本质提供更系统、更可信的文本依据和思想史发展演进逻辑。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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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不仅关涉历史唯物主义的正名问题,特别是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问题,也是对“什么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这一20世纪以来国际学术界持续热议话题的回应。基于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创始人的)经典著作,可将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理解为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的生产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曾在不同时期的著述中,从现实出发以不同的理论视角强调说明这一历史过程的复杂性。这种说明多是在反思现代性语境中作出的,涉及的核心范畴和主要问题域包括:生活、劳动、生产、市民社会和对象化,也即对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现实生活的二重性、劳动的二重性也即现实生活的生产的二重性(尤其表现为市民社会的二重性)的批判分析。在这一分析中,呈现为异化的对象化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表述逻辑。

      一、问题的提出与经典作家的论域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①列宁的这一强调,凸显了历史概念在正确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中的至关重要性。实际上,整个20世纪(从卢卡奇到阿尔都塞)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之兴起、形成与发展,莫不围绕着“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世纪工程而展开。虽然他们的观点我们不一定赞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闭着眼睛”无视他们“斜着眼睛”提出的问题,这牵涉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基本原理的根本问题,即“什么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问题。

      为更科学地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搞清楚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是如何进行相关论述的。否则我们肤浅的批判工作也至多是对马克思所批评的那种散发着陈腐气味的东西所做的嘟囔而已。首先需要直面的是“历史唯物主义”题名的由来问题。或因给自己理论体系命名的工作总是要落后于体系本身的形成,马克思在自己的(目前已发现的)文献中,并未直接使用“历史唯物主义”题名,他使用的多是“新唯物主义”(《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实践的唯物主义”(《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等表述方式;而恩格斯则使用过“新的历史观”(《卡尔·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现代唯物主义”(《反杜林论》)和“唯物史观”(《致康·施米特的信》)等表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1890年8月5日给施密特的信中,恩格斯批评说,许多年轻的德国人“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把“自己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尽快形成体系。②这是目前已掌握的文献中恩格斯首次使用“历史唯物主义”题名的文本。不仅如此,恩格斯还首次(也是唯一一次)直接以“历史唯物主义”为题名公开发表论著,这就是1892-1893年恩格斯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序言》翻译成德文并分期发表在《新时代》杂志上的《论历史唯物主义》( historischen Materialismus)。③

      虽然“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题名本身直到19世纪90年代才开始正式出现,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透过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形成过程,特别是基于经典著作中的相关论述来正确解读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特别是其“历史”概念之要义。其实,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与发展史就是对各种错误思潮(即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各种误解)展开批判的过程史,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在经典作家不断与论敌开展的辩论与论战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的。列宁对历史概念的强调以及恩格斯对19世纪90年代流行的套用历史唯物主义术语的错误做法的批评,无不是对这一批判工作的持续。我们要审视经典作家在这一过程中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论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被主流学术界认为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初诞生地标志的《形态》中的唯物史观论证、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1859年序言》)中呈现著名的唯物史观公式,以及《资本论》第1卷中关于对象化形式分析中的论证。

      在《形态》中马克思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像机中一样是倒现着的,那末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因此历史即人的能动的生活过程,不是“僵死事实的搜集”,也不是“想像的主体的想像的活动”。④这就为历史唯物主义确立了生活决定意识的历史前提原则。其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历史之前提,即现实的个人的生命存在及生活也即现实的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前提和出发点。在《1859年序言》中马克思将“物质生活关系”(materiellen Lebensverhltnissen)(德文为作者标注,下同)的“总和”(Gesammtheit)称之为“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并把人们在“生活的社会生产”(der gesellschaftlichen Produktion ihres Lebens)中所形成的生产关系(Produktionsverhaltnisse)的“总和”认定为一定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真正的基础。马克思进而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Die Produktionsweise des materiellen Lebens)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socialen,politischen und geistigen Lebensproce)。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gesellschaftliches Sein)决定人们的意识”。⑤生活概念由生活的社会生产即生产方式论所取代,由此,历史唯物主义将历史的形成界定为借助于劳动的生活的生产过程。无论是生活还是借助劳动的生活的生产过程,特别是其在现代国家也即市民社会这种特殊生产方式下的展开过程,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这都是(呈现为异化的)对象化结构的历史,即历史的本质是现实的人的生活的现实化也即对象化及其结构形式化(异化)的历史。由于这种对象化结构形式总是(特别是在现代市民社会中)呈现为异化特征,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2版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劳动产品的“幽灵般的对象性”(gespenstige Gegenstndlichkeit),⑥幽灵被用来比喻劳动的价值对象性(Werthgegenstndlichkeit),尤其表现在商品、货币和资本等劳动的价值形式化表达的社会规定性往往采取自然化的属性来表现自身。马克思也称此为拜物教或异化——后者使用频率更高,但幽灵比喻更能生动地凸显对象化结构展开的历史辩证法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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