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逻辑差异

作 者:
李根 

作者简介:
李根,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以小见大是微观史学的特色。其合理性历经学界的误解和质疑,逐渐被认可。可是,由于当前研究往往就少量微观史作品谈其共性,尚未辨明其以小见大的逻辑差异,因此对微观史学的概念理解仍显模糊,与之相关的各种理论争议也没有被澄清。基于对20余项微观史作品的以小见大逻辑剖析,可以分辨出“单子同构”“结构细化”“符号阐释”和“例外反推”四种类型。识别以上差异,有助于更精准地厘清微观史学与“全球微观史”“碎片化”“后现代主义”和“新文化史”的关系。全球微观史关注大空间跨度的文化反差,使个案极具代表性。这不能解决乡村主题微观史的论证可靠性问题,但证明关注冲突是以小见大的最合理思路;所谓“碎片化”的研究必不涉及宏观历史的思考,微观史学能提供更新历史共识的“反例”,有以小见大的意义,可避免成为“碎片”;后现代主义主张放弃整体史观,不抵制虚构,微观史作品则均致力于以小见大,也言出有据,存疑明确,与后现代无关;新文化史关注文化挪用,与大多数微观史类型有论证逻辑的差别,只有“例外反推型”与之契合。明确微观史学的逻辑差异,可以为澄清多重理论误解提供直观参照。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2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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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观史学(Microhistory)产生学术影响已近半个世纪。我国学界对之引介也有二十余年①。作为“微观史学”概念的提出者之一,乔瓦尼·莱维(Giovanni Levi)曾于2011年撰文《三十年后反思微观史》②。本以为长时跨度拉开了作者的理论认识纵深,遗憾的是,此文短小,所论基本是早年文字的翻版,即微观史学揭示“年鉴”推崇史学“总体计量”化的弊端,自下而上的大众视角,借鉴人类学方法的创新性,以及必然回到宏观视野几个要点。这些在国内学界早已耳熟能详,概无新意。

       微观史学的理论探讨似现“瓶颈”。已有研究多是总结几部微观史代表作的共性,或是按照已总结好的共性去分析某项具体的微观研究,缺少对更多微观史作品间的差异性分析。其实,同为以小见大的论证,各项微观史研究的逻辑论证方法多有不同。只概括共性,不阐明区别,全貌仍是模糊。微观史学影响颇大。它见微知著的特点在历史写作和教学实践中多被作为方法创新的常见参照。在理论追问时,它与别种新史学议题的互动形成更多理论认识。可是,虽然常为援引依据,但微观史学本身的细节若不辨清,基于它的多重延展便很容易发生误解,并以讹传讹。若仍是一概而论地品评其“微”的共性,不注重分析不同学者、不同研究以小见大的逻辑差异,微观史学的理论探讨难免流于表面。

       基于此,本文尝试对诸种微观史作品以小见大的论证逻辑分门别类,逐一分析其各自论证的合理程度,并通过比较,解读其间差异。进而,就几种与之纠缠不清的理论认识再度推敲,推进学界关于微观史学的认识和理解。

       一、关于微观史学的理论探讨及当前问题

       在微观史学被认识的过程中争议不断。在其成为特定史学概念前,“微观”一词本身已是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常用概念。它与“宏观”互为辩证,是全面认识历史的必要视角。只是“微观”的“位级”比“宏观”低。一般认为,微观只能看到个案,具象所见难免偏狭。“微观史学”恰恰就是基于个案的研究。因而,关于它的理论探讨逐渐深入的过程,就是将之与拘泥个案的短浅观察区分开,剖明其以小见大要旨的过程。

       大体上讲,西方学界对微观史学的认识深化经历了三个阶段。初时,西方学者往往在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凭经验仅将之视为史学研究的前期材料准备;继而,当学界正式关注它时,一些学理质疑也相继出现;其理论创新意义被重视和总结则在其出现的20年后。国内学界材料引入略迟。对之理论探讨开启时,西方的认识深化已大体完成。材料充分后,国内学者直接进入与西方学者语境相通的全面评价阶段。

       第一阶段,学界不了解微观史学是仅就个案调查阐发历史普遍性认识的以小见大研究,往往认为其不过是史学研究的初步环节,不结合宏观考察,很难有所成就。这种认识在20世纪50至70年代成为西方学界的主流声音。那时真正意义的微观史学作品还未问世,但关于巫术迫害和物质文化的社会文化史已经作为微观史学的“同构”形态在学界形成影响。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批评微观史研究不过就是基于小事件的狭隘关注,对从整体考量才能得出结论的历史学思考无甚作用。他说:“乍看之下,过去似乎正是由这样一堆各种各样的事实构成的,其中有些引人注目,有些则模糊不清,而且不断地重复发生。这些事实成为微观社会学、或者说人类关系社会学以及微观历史学的日常研究对象。但是,这堆事实并没有构成科学思想自由耕种的全部现实和全部深厚的历史。”③这种态度一直影响着他对微观史学的态度④。

       国内学界在90年代开始谈及微观史学,对之判断比布罗代尔更辩证稳健,但论述未透析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新意,似是将其视为史学研究的基础环节,即文献的考证推敲。郭小凌当时的看法有一定代表性。他说:“对历史的研究应是宏观和微观方法的统一,不能厚此薄彼……微观研究法,即把研究对象同普遍联系隔离开来单独加以考察的做法,只是总认识过程初期阶段的方法……欲认识历史研究对象的全貌,必须进一步把它置于更大范围内,即由各个单一人物和事件组成的一定整体内,恢复它与其他历史单一的固有联系,用各种手段揭示各单一之间稳定联系和相互制约性(规律),以实现较复原具体史实更高的史学目的和价值。”在他看来,“微观研究”即是运用“一些诸如古代死语言、现代外文、碑铭学、钱币学等考索的基本功”的“考据、实证”⑤。

       可见,如果仅是“顾名思义”地理解“微观史学”,往往会将其视为专事个案的“雕虫小技”,或不进行大量汇总就没有史学意义的“初级产品”,不易意识到它是一种理路独立、直指历史普遍性解释的以小见大研究。如今,一些对微观史学不甚了解的读者仍持此看法。

       第二阶段,几本有影响力的微观史作品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引发热议,褒贬皆有。赞赏者多是重视其大众视角,如菲利普·阿利埃斯(Philippe Ariès)就认为意大利的C.金兹伯格、美国的N.Z.戴维斯“对群众性宗教的研究……在今天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⑥。批评之声未见多,但影响力大。

       一种批评认为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逻辑并不具说服力。多米尼克·拉卡普拉(Dominick LaCapra)在1985年撰文质疑《奶酪与蛆虫:一个16世纪磨坊主的心灵宇宙》(下文简称为《奶酪与蛆虫》),认为作者没有理由将个案特点比附于农民群体的文化普遍性。他说:“金兹伯格说‘这几段声音可以将之归结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农民文化特征’。我在这段话中看不到他所谓的四个显著特征在多大程度上独属于农民文化……金兹伯格没有对这些问题给予回答。”⑦《马丁·盖尔归来》的作者在该书的导论中表示研究中缺乏一些关键史料,因而她不得不使用推测。罗伯特·布朗(Robert Brown)撰文对此提出批评(1988年):“这位史家不应该让过去的人们说出或做出背离于向史料致以最高级别尊敬的事情……遗憾的是,在《马丁·盖尔归来》中,戴维斯允许过多的发明去模糊那些激起它共情和想象的大众生活。”⑧此类质疑是所有微观史研究者需要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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