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道德责任的认定一直是一个难题。排除有意的推诿,这一难题跟我们在道德责任上的理解分歧密切相关。一般认为,行动者在行动时有替选可能(alternative possibilities)是他为行动承担道德责任的前提。尽管法兰克福在其经典论文《替选可能和道德责任》中给出了强有力的反例[1],但这一观点依然有大量拥趸。本文将提出一种基于未来优化的责任视角。从这一视角看,责任者将是导向结果的因果链上最容易改变的环节。由于优化未来可以在完全决定论的环境下进行,因此相应的责任认定并不需要预设替选可能。实际上,将替选可能当成责任的必要条件,会带来一些反直觉的结果,比如,它无法解释后开型彩票与即开型彩票相同的公正性。 一、替选可能与法兰克福案例 替选可能的存在一度被广泛接受为行动者负有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AP论题)。其思路如下:行动者负有道德责任意味着行动有自由,行动有自由意味着行动时有选择,行动时有选择意味着行动者面前有选项。如果只有一个选项,那么行动时就没有选择。所以,行动者负有道德责任,就要求行动者面前有不少于两个选项,即存在替选可能。这一思路在日常生活中有大量表现。例如,当某个人因为其行为受到指责时,他往往会辩解:我还能怎么做呢?根据职责和权限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执行命令。言下之意是,替选可能并不存在。在哲学史上这一思路也有极为久远的传统。亚里士多德强调,人的行动需要偶然性,偶然性让事件不被过去决定。明天发生海战,这件事既不真也不假,它是偶然的。偶然性当然提供了大量替选可能。奥古斯丁认为,人能凭借其意志在对错之间做选择,对错并存,互为替选可能。康德相信,撒谎者之所以被谴责,是因为“人们预设了,我们可以完全撇开他这种生活方式是如何造成的不管,把这些条件的流逝了的序列看作未发生的,但却把这一行为看作对先行的状态而言完全是无条件的,就好像这个行动者借此完全自行开始了一个后果序列似的”[2](447,A555/B583),换言之,行动者的行为被“看作”(在本体界)有替选选项的行为。 不过,以上思路在法兰克福的经典论文《替选可能和道德责任》中遇到了强劲的挑战[1]。在这篇论文里,法兰克福设想了一个倒霉的行动者琼斯和一个强大的干预者布莱克。布莱克可以接收琼斯的无意信号,从而比琼斯本人更早知道他的决定,并在不被琼斯觉察的情况下改变其决定。当然,他只会在发现琼斯的决定不符合自己意愿的情况下才会这么做。现在,在做某件特定事情时,琼斯的决定跟布莱克的意愿一致。那么,琼斯需不需要为相应的行为负责呢?从直觉上看,当然要负责。因为布莱克在这个行为中并没有起任何作用。然而,如果AP论题正确,琼斯就不需要负责。毕竟,并没有替选可能摆在他面前。假如他的决定与布莱克的意愿不一致,根据思想实验的描述,布莱克会暗中改变其决定。相关思想实验被称为“法兰克福案例”。这一案例有很多变种,要点如上所述。 围绕法兰克福反例,学术界主要有两种应对方案。一种是不再坚持AP论题,转而求助于实际序列(actual sequences)来得到解释[1][3]。在上述案例中,布莱克之所以不必为琼斯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是因为他在琼斯行为的因果实际序列之外,换言之,他是一个无关项。他是琼斯的行为不可避免的一个条件,但他不是琼斯行动的解释因素。AP论题错在混淆了让行为不可避免的因素和让行为得到解释的因素。[1][4]麦克肯那更是直截了当地断言:“一个人的道德责任跟她做了什么和她这样做的基础有关,跟她本可以怎么做无关。”[5] 另一种是继续坚持AP论题,转而寻找法兰克福反例中替选可能的存在踪迹。一些学者认为[6][7],就算琼斯实际上不能有别的行动,但他至少可以尝试这样做。这被称为“自由闪念”(Flickers of freedom)策略。另一些学者则希望把法兰克福反例逼入“两难困境”[8][9]。在琼斯的无意信号及其决定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布莱克会利用这个时间差确保结果符合自己的意愿。这些学者认为,无意信号和决定之间的关系要么是被决定的,要么不是被决定的。如果是被决定的,那么至少在某些不相容论者看来,琼斯就不必为自己的行动担责,因为行动的决定不是他做出来的;如果不是被决定的,那么布莱克就不可能通过暗中修改琼斯的决定来成功控制琼斯的行动,即琼斯的行动总可以跟先前要素的影响不一致。 这些回应都面临着一些严峻的问题。例如,对实际序列解释来说,他们需要澄清责任相关项中“相关”的含义,要恰当列举出实际序列中的因果项并不容易;而对坚持AP论题一方而言,他们需要回答,实际上不起作用的替选可能为什么成为责任的必要条件。并且,双方都缺乏对“责任”的清晰刻画:虽然追究责任和担负责任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但它们的基础到底是什么?下面,我将以丹尼特的两种彩票论证为基础,阐述责任并不需要预设替选可能。 二、替选可能不是责任的必要条件:丹尼特的两种彩票论证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为什么替选可能被当成责任的必要条件。 通常人们认为,如果做一件事情是被决定的,那么,参与其中的行动者(如果还有行动者的话)不必为此负责。比如,某个人被恶意推下楼梯,很不幸地压死了一只泰迪犬。这个人当然不必为泰迪犬之死负责,在这件事情上,他是被动(被决定)的:被别人推,在重力作用下滚落,由于跟泰迪犬争抢同一个时空点而导致泰迪犬死亡,全部过程中他无能为力。被决定着去做一件事情,跟做这件事情时没有替选可能,这两者没有实质差别。不难看出,被决定着去做一件事情,就是指在做这件事情的全过程中没有替选可能:每一步都已经被固定,不可能改变,行动者面前并不存在其他选项。被恶意推下楼梯的那个人,他既不能不滚落,也不能选择滚落的方向和路线。他并不能将这一切撤销。因此,如果行动者做一件事情时没有替选可能,那么他就不必为此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