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理论框架及实现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建军(1982- ),男,山西省怀仁市人,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农畜产品供应链管理(呼和浩特 010010);赵启兰(通讯作者)(1962- ),女,河南省新乡市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流服务能力(北京 100044)。

原文出处:
中国流通经济

内容提要:

中蒙农畜产品跨境贸易是中蒙跨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须以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为载体,通过供应链上各参与主体的充分协作,提高中蒙农畜产品跨境贸易的效率和质量。结合供应链协作理论以及中蒙农畜产品跨境贸易的特点,围绕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目标、基础条件、协作机制以及协作模式,构建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三角形理论分析框架。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基础条件是两国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的前提,协作机制解决两国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的内在作用机理,协作模式解决两国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如何协作,三者共同服务于协作目标,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互促共融的完整理论框架。目前,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存在着跨境贸易供需不足、渠道单一、政策障碍、市场主体运营不规范、信息不对称和融资障碍以及流通网络不健全等问题。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要适度扩大农畜产品贸易的种类和规模,重视边民互市贸易,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规模,加大草原保护及养殖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优质畜产品供给能力,加强农畜产品跨境电商合作、积极满足中蒙俄畜产品跨境贸易,优化贸易政策,制定统一的农畜产品标准和认证机制,重视品牌化战略、实现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的价值提升,完善中蒙农牧业跨境物流通道和物流网络以及培育大型物流服务企业,构建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信息平台等。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2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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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蒙两国经济互补性强,经贸合作潜力巨大,中方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得到蒙方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与蒙古国的“发展之路”战略高度匹配,为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1]。蒙古国属于温带草原性气候,草牧场辽阔,具有发展草食畜牧业的自然禀赋,畜牧业是蒙古国的传统产业和重要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与中国相关产业及市场之间有着较强的互补关系。农业在蒙古国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较低,从业人口极少,耕地仅占国土面积的0.24%,农业产值约占农牧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1],特别是果蔬等农产品的供给存在较大缺口,难以满足本国需求。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口基数庞大,市场需求旺盛,面对不断扩大的牛羊肉消费需求及国内牛羊肉产量不足的现状,中国牛羊肉进口需求空间广阔[2]。同时,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逐步推进,高质量发展成为首要任务,中国的消费结构加速调整,居民对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的需求强劲,蒙古国牛羊肉、毛、绒等畜产品品质较好,这些畜产品的进口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我国对高品质畜产品的需求。在果蔬等农产品供给方面,中国产能较高,具有出口比较优势,2021年,全国蔬菜种植面积达3.3亿亩,产量达7.75亿吨,瓜果种植面积达0.32亿亩[3],蔬菜进出口贸易顺差为145.8亿美元[4],是全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顺差最大的农产品。由此可见,中蒙两国在农牧业自然资源方面的差异使双方农畜产品贸易互补性强,依存度高,为两国农畜产品跨境贸易奠定了重要基础。

       目前,中国对蒙古国开放的陆路口岸有14个,其中包括6个常年开放口岸。中蒙两国基于独特地缘位置和资源禀赋,农牧业合作前景广阔,农畜产品是中蒙两国比较优势相对明显的商品,农畜产品贸易在中蒙跨境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中蒙跨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产品贸易总额从2005年的0.55亿美元扩大到2022年的7.6亿美元[5],年均增长16.7%。从贸易结构看,中国从蒙古国主要进口畜产品,占中国从蒙古国进口农产品总额的70%左右,此外还进口少量的油菜籽、亚麻籽、坚果等;中国出口到蒙古国的农产品主要是果蔬、谷物等。中蒙农畜产品贸易不仅有利于提高两国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民生,增进两国人民福祉,而且对两国人文交流、边疆稳定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中蒙农畜产品贸易的发展有赖于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的构建,供应链是实现产业互联互通、供需稳定平衡和高效匹配乃至构建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依托[6],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7]。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是实现中蒙农畜产品贸易的重要载体,需要供应链上各参与主体充分协调合作,从而更好地提高中蒙农畜产品跨境贸易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促进两国贸易长期繁荣发展,因此,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的关键在于协作。供应链协作是指在共同目标指引下,供应链中多个市场主体通过建立长期稳定关系,共同完成整个供应链的运作,获得比单独行动更大的利益[8],协作是供应链发展的必然趋势。打造稳定、安全、衔接高效的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体系,将成为中蒙两国农畜产品贸易升级发展的重要保障。围绕中蒙两国农牧业特点、结合跨境供应链的内涵和供应链协作理论,厘清和揭示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机理、明晰中蒙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路径是首要任务,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中蒙农畜产品跨境贸易的长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文献综述

       学术界最先提出供应链协作概念的是道格拉斯等(Douglas)[9],其强调供应链中产销双方以及库存与分销的关系,主张供应链上所有参与主体一致行动,以便更快更好地响应客户需求。鉴于供应链协调与供应链协作有着相近的意思表达,学术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不同学者基于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的表达。本文认为供应链协调是基于结果的表达,即要形成一种供应链协调的状态;而供应链协作是基于过程的表达,更强调整个运作过程的协调;而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本文认为供应链协调与供应链协作内涵基本一致,会在不同情形采取相应的学术表达。与本文研究主题相关的文献主要包括跨境供应链协作、农畜产品供应链协作等,本文主要围绕以上两个方面进行文献梳理和回顾。

       (一)跨境供应链协作

       跨境供应链具有跨国性、文化和制度差异性、主体多样和复杂性等特点,因此,跨境供应链协作存在较大障碍,需要结合实际进行探讨。彭焘等[10]分析了“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境供应链协作的要素和体系构成,并提出跨境供应链协作的对策;基于跨境供应链物流服务的复杂性,为更好支撑跨境供应链的高效运营,出现了跨境物流服务供应链,杨扬等[11]进一步研究跨境物流服务供应链协作问题,设计考虑通关水平协作契约;同时,基于跨境供应链的全球性和不确定性,林俊[12]从法律视角,提出促进跨境供应链安全与效率的路径,为跨境供应链协作提供法制保障;由于信息技术在跨境供应链协作中起着重要作用,关志民等[13]重点研究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背景下跨境供应链的协作问题,并分析信息技术对不同协调契约下跨境供应链协作效果的影响。

       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海外仓模式应运而生[14],这有利于更好的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有利于跨境电商全产业链[15]的形成,相关研究表明,跨境电商有助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16],有利于在更高水平上构建跨境供应链,因此,跨境电商供应链逐渐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如吴竞鸿[17]构建由跨境电商企业与跨境物流企业组成的跨境供应链模型,设计物流服务成本共担契约来实现供应链协作;杜志平等[18]构建由制造商、跨境电商平台和海外仓组成三级跨境电商供应链模型,设计收益共享与数量折扣的组合契约来实现供应链协作;周会军等[19]研究考虑质量风险和促销宣传情形下的跨境电商供应链协作问题,并设计Nash谈判模型实现供应链协作。为更好支撑跨境电商发展,同时考虑到基于跨境电商供应链运营的多功能性和复杂性,跨境电商服务供应链随之兴起,进一步关注跨境电商服务供应链的运营及协作等[20]。由此可见,在跨境供应链协作方面,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探索,形成可借鉴的理论研究成果,但现有研究缺乏针对特定国家跨境供应链协作的具体探讨,且前人关于跨境供应链协作的研究,对供应链所支持的产品特点有所忽视,而农畜产品有其特殊性,农牧业跨境供应链协作有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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