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运气的深层追问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清平,武汉传媒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

原文出处:
人文杂志

内容提要:

威廉斯指出了运气通过改变行为后果对于道德评判和证成的影响作用,揭露了康德主义只重行为动机的片面性缺陷,做出了积极的理论贡献。不过,由于他泛化了“道德”和“运气”的概念,往往把非道德的运气或道德的非运气也说成是道德运气,结果不仅很少讨论严格意思上的道德运气事例,而且也未能如实揭示道德运气发挥效应的有限范围:无法改变行为在道德上的是非定性及其证成,只能改变行为在道德上是非定性的轻重程度及其评判。同时,只有深入自由意志和自主责任的层面,我们才可能真正解开道德运气之谜。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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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3)12-0038-08

       英国哲学家伯纳德·威廉斯在1976年发表的《道德运气》一文中,强调了运气因素对于人们从事道德行为、做出道德评判和证成的影响作用,向现代道德哲学提出了严峻挑战,引起了学界的热烈讨论,做出了无可否认的重要贡献。不过,他对“道德”和“运气”概念的理解存在模糊泛化的缺陷,这又导致他的立论包含某些严重的漏洞。本文试图对此进行一些学理性的批判分析,追问有关道德运气的某些深层次问题。

       一、道德概念的模糊泛化

       威廉斯提出“道德运气”的问题,矛头指向了以康德主义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理念:“道德”是某种取决于普遍必然义务的至上价值,仅仅与主体履行义务的无条件良善意志(动机意图)相关,却与主体从事行为时受到的外界影响及其实际后果无关。他指出:“按照这个观点,任何‘道德运气’的概念都是极其不自洽的……听起来有点奇怪。”①在同名文章里对他做出回应的美国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说得更清楚:一方面,“一个人所做的事情没有一件或几乎没有一件是由他控制的”;另一方面,按照流行的道德直觉,我们又无法离开“控制”这个必要的条件展开道德判断或评判。所以,“主张道德运气是个悖论的观点,不是某种伦理或逻辑上的谬误,而是对这种直觉上可接受的道德判断条件会破坏道德判断根基的一种察觉方式。”②简言之,一方面,按照主流理念,人们只能对自己能够控制的事情承担道德责任;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行为却常常受到自己控制不了的运气因素的重大影响,从而让道德评判的可信度打上了问号。正是基于这种问题意识,威廉斯对西方流行的道德概念把道德说成是某种不受运气干预的最高价值的见解,持有强烈的怀疑态度。

       然而,不幸的是,在挑战主流道德理念的过程中,威廉斯并没有清晰地界定“道德”概念,反倒自觉不自觉地把它泛化了,引入了某些非道德因素,结果让自己的立论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预定目标。对此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意识,所以指出:“关于道德……我说得不多,而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理性证成(rational justification)的观念上。”③换言之,他原本想通过分析“道德”运气的现象挑战流行的“道德”概念,但在具体论述中却转向探究“理性证成”如何展开的问题去了,以致显得有点文不对题。毕竟,运气对理性证成的影响,无法等同于运气对道德证成的影响。这个缺陷在他有关高更事例的讨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他主张,高更唯有在自己的人生追求亦即艺术创作上幸运地取得成功,才足以为自己抛妻弃子离家出走、努力实现艺术天赋的早年选择提供回溯性的道德证成(哪怕他的这种正当性辩护不可能为所有人所接受);否则的话,要是高更万一不走运失败了,就意味着他错了,甚至难以说服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对的。④众所周知,这一点也是他的立论遭到许多学者批评的主要原因之一。⑤

       应该承认,威廉斯的立论的确指出了康德主义的一个致命缺陷:片面强调主体履行义务的动机意图,忽视了主体从事行为的过程和后果以及对它们有直接影响的运气因素。但在承认他的这一贡献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任何行为的动机、过程和后果总是包含多方面的因素。就道德价值与非道德价值(主要包括认知、实利、信仰、炫美价值)的区别而言,只有涉及围绕“身份角色”(如自我、家人、朋友、同事、师生、上下级、同胞、陌生人等)展开的“人伦关系”内容,才是严格意义上道德评判和证成的对象,其他因素即便与这些内容密切相关,也无法越界直接干预道德评判和证成。⑥在这个意义上说,无论高更后来的艺术成就如何辉煌,为人们提供了怎样的精神愉悦,都难以回溯性地证成他此前的离家出走在道德上是正当的。按照类似的道理,无论安娜·卡列尼娜后来与沃伦斯基的情感生活陷入了怎样悲惨的结局,也难以回溯性地证成她此前的离家出走在道德上是不正当的。模糊了这条“道德的归道德,非道德的归非道德”的界限,甚至落入“以成败论道德”的陷阱,就可能走向变戏法式的诡辩,如同用高科技发展的理由证成克隆人的道德正当性,用行为艺术创作的理由证成抢劫加油站的道德正当性一样荒唐。遗憾的是,威廉斯为高更指认的自我道德证成,恰恰是某种接近于“成者王侯败者寇”的泛化辩护,等于拿艺术创作或人生追求这些非道德方面的成功,作为评判他离家出走在道德上是否正当的价值基准了。

       那么,在高更以及安娜的事例中,严格意义上的道德内容在哪里呢?其实就在二者同样包含的自我个体与家庭团体的人伦关系中:一个人是否应当为了实现自己对艺术创作或爱情生活的个体追求(无论这种实现最终是成功还是失败了),不惜放弃履行自己对家庭亲人承担的团体义务?同时,与康德主义主张道德价值只涉及动机意图、不涉及后果好坏的片面见解相反,人们围绕这类人伦冲突做出的选择或评判,恰恰取决于有关的行为会给个体和团体带来怎样严重的人伦伤害:从权衡比较的视角看,是放弃个体追求给自己造成的人伦伤害在道德上不正当呢,还是放弃家庭义务给家人造成的人伦伤害在道德上不正当?就此而言,高更以及安娜在做出离家出走的选择时,尽管肯定有多方面的考虑(包括改变创作环境或情感生活等),但道德方面的理据可以说就是一条:认为个体追求高于团体义务,觉得维系现有家庭生活会毁了自己的个体追求,属于对自己不负责任。同时,这种不惜放弃对家庭的责任也要对自己负责的伦理态度,也相应地构成了他们事后为自己展开回溯性道德证成的基本理据;否则的话,倘若他们像威廉斯主张的那样,仅仅凭借自己走运取得了艺术成功,或是自己不走运落入了自杀结局的理据,来论证自己当初选择的正当与否,就超出道德范围,进入非道德领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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