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德事实

作 者:
何健 

作者简介:
何健,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重庆 400715)。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

内容提要:

受“韦伯—帕森斯”式现代化理论的影响,特别是受“普遍主义—特殊主义”这一分析框架的影响,古代中国社会被不恰当地预设为某种特殊主义、传统主义的发展类型。这种预设的后果是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即特殊主义取向的社会必须完全效仿普遍主义取向的社会的价值,否则不能实现现代化。基于现代道德科学对人性的讨论,可打破这一固化思维,挖掘出古代中国社会人性的“仁—义”两重性,并且重构“义”这一多少被忽略的道德范畴及其特征,丰富道德事实的维度。“义”作为一种道德存在,表现为四个方面:作为集体表现的义;作为人格的义;作为义务观念的义;作为可求性(善)的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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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一直以来,“韦伯—帕森斯”式的现代化理论解释版本被认为是中国未能走上原生现代化之路的主要解释。在马克斯·韦伯的眼中,中国是一个由家父长制、传统权威、士大夫主导的传统型社会。虽然塔尔科特·帕森斯并非众人想当然认为的那种只关注结构秩序、不关心演化变迁的社会理论家,但他对古代中国的认识基本上是持一种静态的历史帝国的印象。譬如在其有关社会变迁的文集中,他先是在《诸社会:演化与比较视角》(1966)中以“历史中期帝国”(historic intermediate empires)概念来界定古代中国,而后在《前现代诸社会读本》(1972)中使用了“历史文明”(historic civilization)的术语,最终在其生涯后期的《诸社会的演化》(1977)中还是使用“历史帝国”概念来指涉古代中国。受这类解释的影响,在对中国社会发展的认识上不少人往往会产生西方中心主义的谬见,认为古代中国是停滞的和静止的,并且以为古代中国会因其文化上的特殊主义取向难以从自身文化里走向现代。

       这不禁让人心中生疑,在中国文化里就真的没有相应于现代化的普遍性价值吗?李培林质疑西方现代化的普遍化模式,他在《东方现代化与中国经验》一文里提出了“东方现代化”问题,并且指出东方文化价值是各种替代西方现代化的发展模式和策略中的其中一种。①笔者也曾经在《帕森斯社会理论的时间维度》一文里不揣冒昧地涉猎过这一问题:

       从一种演化视角而非历史视角的角度看,社会的心智,或者说社会的思维水平可能会是影响社会革新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看来,我们社会现代化的关键大概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方面要培养出一种合理的社会结构;另一方面要使这种社会结构拥有适应现代社会变迁的价值。西方现代社会经历了一个价值一般化的过程……比较而言,中国的一些基本价值在很早就形成了,但是,我们现在应当做的是把最适合现代化的价值进行一般化,而不是固化特殊主义取向的价值。我们社会曾经有许多一般化的价值,比如道、仁、智、礼、义等等,但是在新的条件下(它们)受到了强烈冲击,人心秩序幡然瓦解。②

       在中西文明互鉴互促的背景下,这一问题在今天更加凸显出它实践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西方的现代化历程并非始终太平,也经历过巨大的变动和挑战,西方的社会理论家也曾对此给予了严肃的回应,并助推了西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从马基雅维里、霍布斯到孔德、帕森斯,秩序和变迁问题始终是他们社会理论的中心议题,这在涂尔干和帕森斯的社会理论中尤其明显。帕森斯曾提供了一套社会系统理论以助美国社会的安定,但是,在以帕森斯为代表的那一代社会理论家之后,美国社会理论界的思维似乎日益简单化,对世界秩序的变化及其应对显得过于呆板,且缺乏想象力,往往在对抗的思维里打转,缺少了包容性和开放性。面对新的情势,对当今中国学者而言,挖掘、接续我们文化中那些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观念是真正具有“接续人心、融化新知”的责任。

       一、对人性的讨论:道德社会学的基础议题

       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的根本性问题。在西方社会学史上,这一问题可归结为人的现代性问题。因此就有了古代性(传统性)和现代性的划分,有所谓古代人和现代人的区别。按照孔德的人类历史三阶段的讲法,人类经历了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科学阶段。古代人或传统人大致受神学和形而上学所规定,比如:柏拉图认为城邦的人受哲学王统治;亚里士多德认为生活在城邦的人是政治的动物。中世纪的封建社会和人受神学、习俗和传统所宰制。照此界定,似乎现代人就是具备实证精神的人,现代社会就是具有实证精神的社会。卡尔·马克思不同意上述对人和社会的界定,他认为,应当从劳动关系、生产关系、实践关系来界定人和社会。换言之,社会科学的任务之一是应当从实际出发来界定人与社会。显然,从实际、实然出发,就不是从想象、应然出发。应该说,这一人类自我认识方式的变革过程肇始于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经过霍布斯,至卢梭等人,继而不断发展。不过,一旦人类的本性不是通过神意、传统来界定(即先赋性),而是通过自己的能力来界定(即自致性)时,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人类社会就面临着由利益竞争带来的社会变迁和秩序稳定两大现实挑战。所以,我们在西方社会理论的不同传统里面看到社会理论家们对人和社会之间关系问题的各种讨论及其应对方案。比如:在意大利传统那里,V.帕累托研究了非逻辑行为及其分类,创造性地提出了剩余物、派生物、衍生物等分析性概念来讨论社会的兴衰;③在英国传统那里,亚当·斯密论述了“看不见的手”的社会意义,④斯宾塞把“对等自由”(equal freedom,又称为“同等自由”)作为社会研究的第一原理;⑤在法国传统那里,涂尔干学派倡导道德事实、心态史、社会形态学等研究方法;在德国传统那里,韦伯把伦理精神当作和物质生产相等意义上的普遍性事实,滕尼斯区分了共同体背后的保持/破坏意志、社会背后的肯定/否定意志;⑥在美国传统那里,帕森斯把目标和规范纳入单位行动的要素,形成意志论行动理论,最终把“社会共同体”(societal community)视为社会整合的基础性机制。⑦西方除了这些经典社会理论家以外,尚有众多社会学家讨论过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比如路易·迪蒙的《论个体主义》,洛克伍德的《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吉登斯的《社会的构成》等。

       当然,不只是西方社会学关注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中国社会学家强调“道义”传统对于中国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中国历代的思想家思考的中心一直没有离开过人群中的道义关系”,并为此进行了深刻反思:“古人说‘衣食足知荣辱’,我过去‘志在富民’只看到他们‘衣食不足’为此动脑筋。现在衣食足了,是否应当看到他们的‘荣辱,了呢?这方面我过去确是关心不够。这种自我批评引起了我今年去曲阜访问孔林时,醒悟到自己过去的缺点是过于满足于研究社会的生态而忽略了社会的心态。我不能不想到我的启蒙老师派克教授早就指出的人同人集体生活中的两个层次:利害关系和道义关系。”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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