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生计·国家:“家户主义”的多维透视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振华,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家户主义”是对传统中国政治社会特性的概念提炼,表现为社会成员所秉持的以家户为本位的社会经济关系和观念意识,以及以此为基础形塑的政治社会结构。“家户主义”概念具有描述性、复合性、本体性及历史性,其来源于本源型的家户制传统,并内含三个基本的认识维度。一是以伦理为中心的“家户主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构建的是血缘共同体。二是以生计为中心的“家户主义”,以经济关系为纽带,构建的是生活共同体。三是以国家为中心的“家户主义”,以政治关系为纽带,构建的是政治共同体。其中,伦理“家户主义”和经济“家户主义”奠定了国家“家户主义”的社会根基,国家“家户主义”则不断强化和巩固了伦理“家户主义”和经济“家户主义”的社会经济条件。与西方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不同,“家户主义”基础上的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彼此融合的同源共生关系,并对当代中国政治产生持久影响。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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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24)01-0118-11

       “家”是理解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①“家”在中国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是在长期的历史演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其根植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深厚土壤之中,并拓展至政治领域,表现为一种强烈的“家户主义”的政治社会特性。“家户主义”是理解传统中国家国关系的重要视角,也是对传统中国政治社会本质属性的概念提炼,具有本体论的意涵。从内涵上看,“家户主义”源于本源型的家户制传统,并内含伦理“家户主义”、经济“家户主义”和国家“家户主义”三个基本认识维度。从“家户主义”出发,可以更为深入地理解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而构建一个认识中国政治的整体性视角。

       一、“家户主义”:概念建构与阐释

       国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历史条件的产物,并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②中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农业文明的国家,其历史之久远“并世中莫与之比”。③由此,中国的国家演进和发展同样受到历史传统的深远影响,并具有自身的特性。那么,中国国家演进的历史条件是什么呢?这需要深入到中国社会内部,发掘传统中国社会的本质与特性。这实际是要回答梁漱溟提出的“何谓中国文化”的问题。④从历史发展进程看,中国既不是西方社会的个人主义传统,也不是俄国的村社主义传统,而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家户主义”传统。本文提出的“家户主义”,便是对传统中国政治社会特性的概念化尝试,并试图以此构建一个整体性视角来认识和理解中国政治社会。

       “主义”一词最早源于日本,并在19世纪末传入中国。“主义”通常被理解为对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以及学术问题等所持有的系统的理论和主张,也常用来指称一定的社会制度或政治经济体系。⑤本文提出的“家户主义”,是对中国传统政治社会属性的概念提炼,主要指社会成员所秉持的以家户为本位的社会经济关系和观念意识,以及以此为基础形塑的政治社会结构。具体来看,“家户主义”包含三个基本的认识维度。一是以伦理为中心的“家户主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强调家长权威和家庭身份,构建的是血缘共同体。二是以生计为中心的“家户主义”,以经济关系为纽带,强调家户经济的共同性和自主性,构建的是生活共同体。三是以国家为中心的“家户主义”,表现为以伦理“家户主义”和经济“家户主义”为基础形塑的国家治理结构和特征,强调伦理关系和家计生活的国家化,构建的是政治共同体。要理解“家户主义”概念,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作为描述性概念的“家户主义”

       对于一个理论概念,通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价值性或规范性概念(normative concept),这类概念“常常被描述为不同的‘价值’(value);它们所指的是道德原则和道德理想,即那些应该(should)、本当(ought)或必须(must)产生的东西”。⑥二是描述性概念或实证性概念(descriptive or positive concept)。描述性概念或实证性概念是指那些被定义为客观且能显示其存在的“事实”,是“中性的”或价值中立的。⑦对于“主义”这一概念,通常将其视为一个规范性概念,如胡适所批判的“外来进口的‘主义’”,⑧是一种改变现状的主张。而本文所指“家户主义”,则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即一种可描述的政治社会现象。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能够为经验事实所验证。“家户主义”是对经验现象的归纳和提炼。由此,“家户主义”的构建并不是一种理论上的应然主张,更不是要回到“家户主义”,而是希望通过对“家户主义”的剖析和研究,来更好地理解历史和当下的中国政治社会。

       (二)作为复合性概念的“家户主义”

       “家户主义”突出表现为一种以家户为本位的社会经济关系和观念意识。在此,“家户”概念具有复合性,即“家”与“户”的结合。其中,“家”体现为社会属性,来源于血缘性的家庭组织;“户”体现为政治属性,来源于国家性的户籍制度。⑨“家户”是在早期政治社会演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以独立的个体家庭为载体,并伴随“编户齐民”制度的形成而趋于成熟。⑩从内涵上看,“家”与“户”并不完全一致,在特定历史时期甚至存在很大差异。但从中国历史演进的总体脉络看,“家”与“户”均是以血缘亲属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生产生活单位,二者具有较强的重叠性和稳定性。对此,李景汉在《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的“家庭”概念便试图兼顾“家”和“户”两种含义。(11)王跃生则将“家户”定义为以亲缘成员为主所形成的同居、共爨的生活单位,也反映了“家”与“户”的双重意义。(12)本文中的家户概念,延续了“家庭制度”与“户籍制度”的复合含义,主要指一种以家庭组织为基础形成的生产生活单位,并以此构建“家户主义”概念的逻辑起点。由于兼顾了“家”和“户”的双重含义,“家户主义”概念由此具有很强的本土化意涵,体现了其在传统中国政治社会中的内生性特征。

       (三)作为本体性概念的“家户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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