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孤立”哲学的当代意义 自由人格个体及其联合体,是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现代思想的社会理想。这一目标基于自由人格个体与集体伦理关系的双向更新历史运动。 自由人格个体是现代文明的一项新质指标。现代化历史表明,这一新质发轫于对宗教或宗法为代表的传统集体伦理压迫的反抗。后者压制人格个体的一个简易而普遍的方式,即排斥异己的“孤立”。“孤立”在此不是标识被孤立者的名词,而是造成孤立的行为动词。值得注意的是,现代社会对传统共同体的取代,并未终结孤立他者的机制。与前现代革出教门的礼法仪式不同,现代社会的“孤立”已非法理礼俗,却是对被孤立者人格的严重精神伤害。这一精神指向以其隐性的日常普泛化存在,超出了社会学与心理学的经验科学视野。现代人至今仍处于形形色色的“孤立”关系制约中,却甚至难以将之转化为反思对象。它要求开拓一种对“孤立”社会结构与精神结构的深度哲学反思。 这一反思方向超出伦理学的晚近突破,乃是“孤立”伦理学与“排斥”社会学的视野融合:自从法国经济学家勒努瓦(Rene Lenoir)1974年将经济贫困溯源为社会学的“被排斥者”(Les Exclus)后,“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概念以其普适的深度因果揭示,已涵盖表层“贫困”概念与特定的“社会剥夺”。它已不再停留于传统的道义批判或社会救助,而是以整体社会关系为对象,在关注被排斥的边缘化弱势群体的同时,更关注社会关系纽带的解体与人类共同体文明的倒退。这一角度的排斥理论已进入当代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国际政治学(例如博弈制裁)等社会科学领域,甚至成为教育学与心理学的核心的分析概念之一。①社会科学已经意识到排斥的因素超出了被排斥者甚至排斥者的眼界和控制,它们深度受制于客观的结构性、制度性或系统性存在。然而,迄今缺少对这一经验科学跨学科论域统摄的哲学研究。与贫困现象社会科学层面的被排斥社会条件溯源相比,“孤立”行为的哲学研究,是从哲学人类学高度对“排斥”这一社会现象更加彻底与贯通的揭示。“孤立”是人格深度的“排斥”,不同于社会领域特定角度的外在排斥,孤立是超出具体原因的对个体人格本身的贬斥,因而是根本性与纯粹性排斥。排斥行为深层蕴含着施动者无视或蔑视对方的伦理态度与施动根据。这一伦理根基需要一种“孤立”哲学才能被揭示,它同时是对社会排斥结构的本源性研究。 二、孤立机制的起源及其文化形态 孤立,作为动词指集体对个体的排斥与排除。孤立的名词化,则指称被孤立者,它也衍生出形容词的孤立感。“孤立”哲学的中心对象是施动孤立所形成的孤立结构,它涵盖着孤立方与被孤立方,以及双方共属的共同体。 集体,本文定义为三人及以上可形成多数与少数对比的群体。但“集体”不限定于特定人群,而可通向人类群体观念。个体,一般是一个人,但也指代集体中的少数人。“个体”同样可通向哲学差异性“个性”一极,而不是一个数量概念。集体大小种类繁多,可以是传统共同体的血缘地缘或宗教共同体,也可以是从国际联盟到社会分工或人事接触所形成的关系群。这些关系群不限于固定的社会实体,也包括超越现实时空的精神分野的聚合:实验室或车间、服役班、同学会、知青插队小组、学派、微信群,同寝室,乃至群体诉讼的临时联络小组、广场的晨练或跳舞群等。上述罗列已表明了集体的普泛存在。与1887年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
nnies)经典定义的“共同体”(Gemeinschaft)②相比,“集体”是一个虽不系统周延却更为基础性的工作定义。它适用于宏观与微观、固定对象与变动对象,可支撑共同体、国家社会与精神群体更为内在构成机制的现象学式描述。 集体对个体的孤立,重心不在于外在的社会学冲突或施压,而自始即具有内在的伦理审判眼光。孤立施动方自觉不自觉所援引的正当性,超出了特定经验理由,而深远地渊源于群体的人类学优先地位与同样古老的排异机制。群聚与劳动协作的人类学原型“群”(crowd),具有家庭与生产关系的本体优先性,排异是维护群体统一性的自然机制。这一机制甚至渊源于群聚动物形态,其更为彻底的微观存在,乃是系统论与第二热力学所揭示的有机生命乃至负熵的自组织规律。孤立从而成为人类古老的伦理习俗并拥有深度无意识的伦理辩护。 孤立,作为生命体维持自身必不可免的排异机制,包含着三个方面:1.排斥异己:免疫细胞能够识别各种“异己”的抗原,并予以排斥,这是人和动物的一种保护性生理反应。动物行为学揭示出群聚动物对弱者(或失败者)的排斥,乃是有效生存的群体行为必要的反应。2.与之相应的是,对强者的依附而形成的中心化结构,是有机系统必要的内在结构。孤立与中心化相反相成的结合,其强化方向则导致人类共同体统治化乃至专制化。3.强者及其依附者借助孤立排异将一个定型的群体强化为对外封闭体。这三个方面——对内排除异己一依附强势的中心化与对外的相对封闭,即作为保守型共同体基础机制的孤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