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型物流企业供应链生态圈社会责任治理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群,女,山东莱芜人,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供应链运营管理;杜媛媛(通讯作者),女,山西吕梁人,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平台型企业治理(南昌 330032)。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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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随着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与异化现象屡见不鲜。根据平台企业在生态圈情境中存在的个体企业、商业运作平台、资源整合与配置平台三个角色定位,构建了个体履责表现、内部责任治理、系统整体贡献三个维度,由此建立了平台型物流企业供应链生态圈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以满帮集团为例,由多元评价主体开展全方位评价,系统地提出了加强个体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型平台领导、构建社会责任共同体的平台治理对策,可为平台型物流企业供应链生态圈社会责任治理提供借鉴思路。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2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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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平台经济与物流服务相互融合,催生出新型组织形式——平台型物流企业。为强化竞争优势,平台型物流企业逐渐以自身为领导核心构建供应链生态圈,形成以领导种群、关键种群、支持种群与缝隙种群为主的生态布局,各种群在核心主体的驱动下有机协同并实现互利共生。

       但是,随着平台开放程度逐渐提高,假货风波、扫货式筹款、用户数据信息泄露等互联网商业平台社会责任缺失与异化现象也开始涌现。同时,商业生态系统所具有的同边网络效应与跨边网络效应的属性特征容易造成生态圈成员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复杂局面,从而不同程度地损害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阻碍平台共享价值与综合价值的可持续创造。由于平台的多维嵌套性、边界动态性以及网络复杂性等特殊属性,传统的原子式治理、线性式治理与联动式治理等社会责任治理范式在新的平台生态圈情境中难以适用[1],因此,提出契合平台生态圈情境的社会责任治理对策显得至关重要。

       基于发展现状,本文围绕以下问题开展研究:第一,如何设计平台型物流企业供应链生态圈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如何结合平台型物流企业的属性特征与平台社会责任的结构维度选取恰当的评价指标?采取何种评价方法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准确性?第二,平台型物流企业应采取何种治理对策破解供应链生态圈中社会责任缺失与异化现象?

       本文基于层次分析法与云模型评价相结合的组合评价方法,构建了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延伸至平台情境,乃至生态圈情境。根据平台企业在生态圈情境下的个体企业、商业运作平台、社会资源整合与配置平台三个角色定位,系统地构建个体履责表现、内部责任治理与系统整体贡献三个维度的平台型物流企业供应链生态圈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有助于丰富平台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内容。

       此外,本文在评价体系研究的基础上,以满帮集团为研究对象展开实例分析,针对所发现的个体责任问题、对生态圈成员的治理责任问题与对社会的贡献责任问题,分别提出加强个体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型平台领导与构建社会责任共同体的治理对策,可为其他平台型物流企业实施供应链生态圈社会责任治理提供借鉴思路。与此同时,本文解决了平台型物流企业选择评价体系与治理范式的认知困惑,通过将生态治理与社会责任治理相结合,有助于完善平台社会责任治理研究。平台治理对策涵盖了平台个体自治、双边用户参与治理以及商业生态圈中各个生态位成员共治,有利于形成平台社会责任生态圈,从而促进物流平台实现个体价值与生态圈综合价值最大化。

       1 文献综述

       1.1 平台型物流企业供应链生态圈

       作为物流服务与平台经济融合的产物,物流平台将物流服务商(如车队、物流企业)和物流需求商(如货主)等连接起来。随着参与者的数量越来越多,平台开始通过制定会员费、交易费等定价机制约束双边主体的数量,同时还对进入平台的用户进行身份鉴定以提高双边主体的质量。互联网平台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促使全网货运互联互通,货运运营商有效解决了配送和理货领域的税负、运费结算与保险等问题,物流平台也借助智能物流模式实现了行业升级[2]。

       平台型企业供应链生态圈是一个复杂的立体网络组织,其中产品供应链与服务供应链交叉融合[3],而平台型物流企业的供应链生态圈主要以物流平台为核心,通过提供平台场所将物流服务供给者与物流服务需求者连接起来,形成以物流服务供应链为主导的生态系统[4]。此外,平台型物流企业供应链生态圈中还存在生态圈成员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与社会环境[5]。

       还有研究重点关注了供应链生态圈的监管机制。Chen等将动态能力理论与大数据分析相结合应用于供应链生态系统监管中[6]。张艳和罗利基于平台的社会属性与生态圈规则制定者的功能探究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并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了分层次信息披露模式[7]。

       1.2 平台社会责任

       在平台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中,主要采用逻辑推演和案例分析两种方法厘清平台社会责任的内容边界。肖红军和李平基于独立企业、生态圈核心成员、社会资源整合者三个角色功能,从底线要求、合理期望、贡献优势三个层面明确了平台社会责任的内容边界[8]。高亚林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入手,提出平台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与慈善责任四个方面[9]。邢小强等深入剖析字节跳动的扶贫案例,发现数字平台按照嵌入、拓展与优化的顺序实现高效履责[10]。张琰等以携程为研究对象,阐述平台企业在公共危机中利用自身资源和影响力,积极承担引导舆论、响应群众需求与维护市场交易稳定等社会责任[11]。

       随着平台开放程度提高,平台社会责任缺失与异化现象开始增多[12]。阳镇和许英杰将平台社会责任异化行为划分为寻租行为、缺失行为和伪造行为,并指出平台企业在个人层面、用户层面、个人与用户混合层面均出现了社会责任异化行为,例如:新型平台企业向积累了丰富责任绩效的企业靠拢,从而达成同盟以寻租方式吸引流量[13]。卖方雇佣水军以及好评返现的行为也一定程度隐藏了用户真实的产品体验,形成了虚假的经济绩效,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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