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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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余婉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税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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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2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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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国家延续优化完善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很多涉及增值税税收优惠。实务中,对增值税税收优惠规范的会计处理,影响着税收政策落地效果,也是企业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根据会计和税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务对增值税税收优惠项目的会计处理提供示例,供读者参考。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会计处理依据

       鉴于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复杂性,且日常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为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方便纳税人遵循,制定统一的核算规则具有必要性。2006年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增值税核算仅有一些概况性、原则性说明,加之营改增及新情况、新业态不断出现,正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对于增值税管理十分重要。目前,涉及增值税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依据,详见表1。

      

       二、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具体会计处理

       我国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实施手段为依据可分为直接式税额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笔者结合实务中关注的重点难点优惠事项,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免征、即征即退、起征点、加计抵减及留抵退税等优惠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示例。

       1.免征会计处理。实务中,对增值税当期发生直接免税或减税项目的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还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为是否需要将计提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或者应纳税额(简易计税)以及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体现在会计处理中。笔者更倾向于在会计处理中体现享受税收优惠的全过程,主要有以下理由:(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税分离,计提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或者应纳税额(简易计税)不影响当期损益。(2)在增值税申报时,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无论从税务机关征管角度还是纳税人管理角度都更利于申报。(3)财会[2016]22号文件中规定,应专门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设置“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4)财政部会计司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规定,企业按期申报后,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结合上述理由,笔者认为,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或服务,收取的全部款项为不含税价,按全部款项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同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若该项目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相关损益科目,如“其他收益”。

       例1: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17日为甲企业提供专利技术使用权,取得含税转让收入53万元。A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为元(下同):

       借:应收账款

       53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0000

       贷:其他收益

       30000

       2.即征即退会计处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应先按税法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然后再申请定额或一定比率退还,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并不影响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额,购买方也可按规定抵扣。因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购进业务、销售业务和缴纳税款的会计处理,与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完全一致,即购进业务取得合法扣税凭证时,按不含税价记入成本费用科目,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销售业务发生时,按含税价款记入“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借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月末,企业应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计算的本期应纳增值税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与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不同点在于,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缴纳完税款后,按规定可以收到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2:B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软件销售,9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3万元,取得的进项税额为0万元,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3万元,税务机关根据复核条件在次月确认退税处理,退回10万元。B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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