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他者的主体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增定,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 100080)。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表明上看来,尼采和列维纳斯的伦理思想似乎是截然对立的。因为尼采否定了一切超越性的维度,坚持内在性的原则,并且提出了主人道德和超人,而列维纳斯坚持一种面向他者的伦理学,并且试图重建伦理学的超越性维度。不过,从更深层的视角来看,尼采与列维纳斯的伦理思想并非只有纯粹的对立,而是有着很多基本的共识。首先,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对于人的内在性领域的肯定。对于尼采来说,这个内在性的领域就是权力意志及其所创造的意义、价值或真理,而在列维纳斯看来,这一领域就是主体通过享受和劳动所建立的内在性世界或家。其次,他们都肯定了一种无法被内在化的外在性维度,这一外在性维度在尼采的哲学中就是“偶然性”或“命运”,而在列维纳斯的哲学中则是“他者的面容”。不同之处在于,尼采所肯定的外在性没有伦理维度,而列维纳斯则明确地强调了外在性的伦理维度,并且将它理解为一种伦理意义的超越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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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23)05-0103-15

      一

      在《无需存在的上帝》的1991年英译本的序言中,法国当代著名现象学哲学家马里翁将他的哲学思考界定为尼采与海德格尔开启的后现代境域。[1](xxiii)尼采与海德格尔——尽管是在不同的意义上——都宣告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终结:前者将形而上学的终结概括为“上帝之死”,后者则将其视为“存在的遗忘”。对于马里翁这样一位带有浓厚的基督教神学倾向的哲学家来说,尼采的“上帝之死”这一论断显然更具有冲击力,因为它关乎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一个世俗化的后现代社会中,谈论传统基督教神学所说的上帝是否还有意义?[2]相应地,马里翁的所有思想努力都是力图将基督教神学中的上帝同传统形而上学中的上帝划清界限。在他看来,尼采的“上帝死了”这一断言所针对的仅仅是传统形而上学,也就是海德格尔后来所说的“本体—神学”(Ontotheo-logie)意义上的上帝,而不是基督教神学所说的真正的、活着的上帝。由此,马里翁甚至针锋相对地指出,尼采的“上帝死了”不仅意味着传统形而上学(本体—神学)的上帝死了,而且意味着尼采的“上帝死了”这一断言本身也死了。[1](xxiii)反过来说,传统形而上学的终结恰恰意味着基督教神学的新生。

      在宽泛的意义上,马里翁的问题意识和回应方式不只适用于他自己,而且适用于他的老师列维纳斯,尽管后者的神学背景不是基督教,而是犹太教,并且他的神学色彩和立场也远不如马里翁那样鲜明。此外,列维纳斯在其著作和文章中并没有专门讨论过尼采的哲学,甚至提到尼采的地方也寥寥无几,这与他对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等现象学前辈的详细讨论和长时间关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列维纳斯忽视了尼采的问题与挑战。恰恰相反,正如托马斯·G.凯西(Thomas G.Casey)所说:“在接受上帝死了这一点上,列维纳斯追随了尼采……列维纳斯认同尼采的这一洞见,即上帝的死亡同时也是以往所接受的价值和传统意义世界的丧钟(death-knell)。”[3]纵观列维纳斯一生的哲学思考,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同样是在回应尼采的潜在挑战:假如“上帝死了”,假如没有一个作为绝对超越者的上帝,或者说,假如没有一个超越性的维度,那么人类的伦理道德是否可能?

      表面上看来,列维纳斯与尼采似乎构成了现代伦理思想光谱的对立两极。[4](33)如果说尼采以“上帝之死”宣告了上帝之名所指称的一切传统超越者的终结,那么列维纳斯的思想努力就是重建超越性的维度,并且由此重新肯定形而上学,也就是作为第一哲学的伦理学。从尼采的角度来看,列维纳斯的否定自身、面向他者的伦理似乎是一种典型的“奴隶道德”。相反,从列维纳斯的角度来看,尼采的哲学则似乎不仅是一种典型的总体性哲学,而且是一种最糟糕的总体性哲学,也就是一种否定一切他者、多元性和外在性的权能或“暴力哲学”。

      然而,抛开尼采和列维纳斯在哲学上的这些并非不重要的对立,我们也能够发现二者的诸多共识。首先,尼采和列维纳斯都处在一个后形而上学的时代,他们的哲学都包含了对自柏拉图以来的西方主流哲学传统的批判。在尼采看来,这一传统是对现象或感性世界的压抑与否定,而对列维纳斯来说,它则是一种压制和否定他者的“总体性哲学”。其次,尼采和列维纳斯的哲学,尤其是伦理学,都是面对传统形而上学终结(即“上帝之死”)所导致的虚无主义危机。最后,尼采和列维纳斯的哲学出发点都是一种非超越性的内在性原则。在尼采那里,一切外在性或超越性都是内在性的具体表现,或者说一切所谓超越的意义、价值或真理都是权力意志的创造。与之类似,列维纳斯也提出了一种自我主义、分离或非神论的思想,其要点是,自我将外在于自身的一切都同一化,对其加以改造和占有,使之变成一种属我的内容。②

      那么,这两位哲学家为什么从一个共同的哲学前提得出了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或者换一种提问方式,列维纳斯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反对尼采的哲学?我们是否能够简单地认为,尼采的哲学是一种否定一切超越性的纯粹内在性的哲学,而列维纳斯的哲学则是要重新肯定超越性(或无限性)的维度?这就是本文接下来要探讨的主要问题。考虑到列维纳斯对于尼采的直接讨论非常有限,本文认同John Drabinski的这一解释学原则:“如果我们不是简单地受制于列维纳斯对于尼采的极少数评论,那么他们的对话就必须植根于并且开始于哲学的实事(die Sachen of philosophy)。”[5](134)

      二

      从尼采的哲学表述来看,将他的哲学精神概括为一种彻底的“内在性”(immanence)原则并非没有道理。③从他正式发表的处女作《悲剧的诞生》开始,直至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以及后期的《敌基督者》《偶像的黄昏》等著作中,尼采在其一生的哲学思考中一个不变的底色就是坚定地批判和拒斥一切关于彼岸和超越的思想,肯定生命本身的此岸性或内在性。对尼采来说,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甚至一切存在者),在本质上都是一种自我肯定。反过来说,一切彼岸或超越性都是来自对生命的否定,或者用尼采后期的哲学术语来说,都是一种怨恨、苦修理想。简言之,根本上都是一种虚无主义。

      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将希腊人的精神看成一种悲剧的人生观。具体而言,希腊人虽然看到了生命的短暂、有限和变化无常,但他们并没有因此否定有限生命的意义,并没有虚构并且逃避到彼岸世界之中。受到叔本华的哲学,尤其是悲剧思想的影响,尼采将希腊悲剧概括为酒神精神(阿波罗)和日神精神(狄奥尼索斯)。前者意味着希腊人将包括自身生命在内的整个世界看成一个摩耶之面纱,以至于暂时遗忘了生命的有限性;后者则意味着将有限的个体投身于作为原初意志的世界整体之中。在日神的“静观”和酒神的“沉醉”这两种精神的相互对立和依存中,希腊人肯定了生命的有限性。[6](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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