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自由论、运气与能动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向东,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学界流行的两种主要的意志自由论理论都未能合理地解决运气问题。尽管罗伯特·凯恩的理论部分地克服了传统的事件因果理论的一些困难,但其对运气问题的合理解决要求或预设相容论的思想资源,从而使其在理论承诺上变得不一致。另一方面,行动者因果关系理论则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强调了能动性,但未能对能动性给予任何充分合理的解释。凯恩在其理论中对所谓“多元控制”提出的说明是根本上不合理的,这种“控制”最好是按照行动者在开放世界中对理由的慎思和选择来解释,而这完全可以在一种广泛地设想的相容论的思想框架中来处理。以此为基础,将能够为如何恰当地理解人类能动性提供一些一般考虑,并阐明它们与自由意志问题的联系。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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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由意志研究领域中,相容论者和意志自由论者之间的核心争论不仅关系到形而上学自由的本质和可能性,而且在根本上也涉及如何理解人类能动性。相容论者更多地强调自我决定、自主性、控制之类的概念在理解自由行动或自由意志的本质中的作用,而意志自由论者则聚焦于我们在出于自由意志来行动时所具有的一种直观体验。尽管意志自由论者对于“如何才算具有自由意志”仍有不同的理解,但他们本质上都承诺如下论点:对于一个行动者来说,只有在一个选择并不是完全由此前的原因所决定的情况下,他才被认为具有自由意志。这个论点意味着,任何形式的决定论都与拥有意志自由论意义上的自由意志不相容。这样一来,意志自由论者就面临一个论证负担:如何说明他们所设想的那种自由意志是可能的或可理解的。在意志自由论者回答这个问题的新近尝试中,有两种观点特别值得注意:一种是所谓“事件因果非决定论”(event-causal indeterminism),另一种是具有悠久的传统,近年来得到复兴的所谓“行动者因果关系”(agent-causation)理论。意志自由论者对相容论的拒斥可以被理解为是出于这样一种担忧或恐惧:如果我们的一切行动和选择都是被我们无法控制的事件所决定的,那么我们就没有真正的自由或自主性①,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宛如被绑在一条环环相扣的因果链上的一个环节,无法通过行使自身的能动性来摆脱我们被一切先前的原因所决定的命运。这直接导致了意志自由论者在其理论中想要强调的第二个要点:只要我们试图在决定论的框架中按照事件(例如行动者所具有的精神状态)来说明自由行动和自由选择的可能性,那么我们在人类行动者这里所看到的“真正的能动性”就会消失。换言之,对于意志自由论者而言,在自由意志领域中,对因果决定论的承诺意味着自动剥夺了我们做出“真正自由”的选择的能力。

      相容论者和意志自由论者关于自由意志的本性和来源的争论实际上是一个高度复杂的争论,不仅涉及诸多形而上学问题,也涉及在实践领域中对于自由的价值和限度的理解。但是,极为明显的一点是,如果意志自由论要构成对相容论的有力取舍,这种理论的倡导者就必须能够说明他们所设想的那种自由意志究竟是如何可能的,又具有多大的可理解性。本文试图表明,意志自由论者尝试回答这个关键问题的努力根本上是不成功的。一旦意志自由论者试图说明他们所设想的那种自由意志的可理解性和价值,他们就不得不借助于相容论的思想资源,因此,除了那个尚未得到说明、反而经常被预设的关于自由选择的所谓“直觉”外,意志自由论本身并没有特别可靠的思想基础。

      在第一部分中,我将概述对于意志自由论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异议,即所谓“运气异议”,进而表明当前最有影响的一种意志自由论理论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除非它陷入了理论承诺上的不一致②。在第二部分中,通过引入所谓“能动性的消失”问题,我将进一步表明为什么试图将事件因果关系理论与行动者因果关系理论“整合”起来以应对运气异议的理论仍然并不成功。前两部分的论述旨在表明意志自由论者对与自由选择相联系的人类能动性所提出的说明为什么是不恰当的,而在第三部分中,我将正面阐明这种能动性要如何来理解,并尝试表明意志自由论者所依靠的所谓直觉如何可以在一种相容论的思想框架中得到更合理的说明。

      一、“运气异议”与事件因果非决定论的困境

      如果意志自由论者不能仅仅按照直觉来捍卫其立场,那么他们就必须用一种实质性的方式来说明对非决定论的诉求如何使得他们所设想的那种自由意志变得充分地可理解。如果他们所提供的说明要被看作是对相容论的取舍,那么这种说明就必须多少是在哲学上令人信服的。例如,这样一个说明不仅必须表明行动者如何选择他所面对的取舍(即所谓的“可供取舍的可能性”),也必须表明他如何能够对自己正在尝试做出的选择有所控制。正是在这个方面,意志自由论碰到了著名的“运气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出现,恰好是因为意志自由论者对非决定论的诉求意味着,只有当行动者在某个特定时刻在实际上选择做某事A的时候也可以选择不做A时,其选择才能被认为是自由的。假设一个信奉意志自由论的行动者弗雷德不确定自己究竟是要讲真话还是要撒谎,他有一定的概率决定讲真话,正如他同样有一定的概率决定撒谎;他最终会做出哪一种选择不是由先前的事件(包括他的相关能力、精神状态以及道德品格等)完全决定的。按照意志自由论者的说法,这意味着即使弗雷德在实际世界中在某个时刻决定讲真话,但是,在直到那个特定时刻为止的某个具有同样的自然规律和因果历史的可能世界中,他本来也可以选择撒谎。既然在弗雷德决定讲真话的实际世界和他决定撒谎的可能世界之间没有差别,他是要讲真话还是撒谎就是一个运气问题。进一步说,如果在弗雷德决定讲真话和决定撒谎之间的差别纯属运气,那么当他在实际世界中决定讲真话时,他似乎对这件事情并没有控制,或者至少没有充分的控制,而如果对某事有所控制是对做了这件事情在道德上负责的一个必要条件,那么弗雷德似乎就不对自己讲真话负责。既然意志自由论者承诺了非决定论,我们就不难看出为什么这种探讨易于受制于运气问题。如果没有任何关于弗雷德自身以及他所处的具体情境的东西说明了他为什么决定讲真话而不是撒谎,那么,不管他最终决定讲真话还是撒谎,他的决定似乎都是完全任意的、偶然的或者变幻莫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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