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创新环境是提升科研机构创新能力的关键支撑,也是激发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创新活力的客观要求。科研机构作为开展科研活动的核心载体,通过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可以迅速激活新政策,及时调适相关制度机制,形成新的环境系统,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的强劲韧性,推动机构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然而,由于开放合作性不足、行政化管理特征突出、分类管理不到位等创新环境实践桎梏,大部分科研机构存在着基础学科建设薄弱、资源配置方式有待完善、科研产出难以转化以及绩效评估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1-3],束缚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机构整体创新能力难以实现有效提升。因此,亟待推动科研机构创新环境治理,塑造良好创新环境以突破发展瓶颈。目前,学术界对于创新环境治理的研究多围绕政府、产业、高校为核心主体展开[4-9],尚未有学者从科研机构视角进行探讨,本文基于多重螺旋视角构建科研机构创新环境治理的分析架构,提炼国内外典型机构创新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优秀经验,以期为实现我国科研机构创新环境高效治理提供启迪和借鉴。 多重螺旋理论最早可追溯到1995年Ezkowitz和 Leydesdorff提出的“政产学”三重螺旋模型,在科研活动中,大学、产业和政府三个螺旋将在创新系统中密切沟通、不断碰撞,在持续交互过程中形成合力,不断螺旋上升,从而实现创新升级[10]。此后,国内外学者基于三重螺旋模型进行了大量研究探讨,进一步论证了三重螺旋模型分析范式研究协同创新活动的可行性,促进螺旋理论不断完善和升级,如提出了融入社会主体的四重螺旋等更多重螺旋模式[11]。但文献梳理发现,目前国内螺旋理论主要集中于三重螺旋理论本身及运用,且研究主体聚焦在政府、企业和高校,鲜有人延伸探索科研机构及其所处的创新环境[12-16]。伴随经济社会需求和科学研究对象日益复杂化,科研机构创新环境中各主体间边界愈发模糊,更多主体间的有效协同与合作成为必然要求,传统三重螺旋理论分析范式已难满足新的研究需要。 综上,营造开放协同、多元共治的良好创新环境已成为提升科研机构创新能力的主要任务和迫切需求,但目前学术界尚未建立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研究探讨科研机构创新环境治理问题。有鉴于此,本文一方面通过创新拓展传统螺旋模型设计了多重螺旋视角下的科研机构创新环境治理架构,丰富了创新环境的分析范式,提高了案例分析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另一方面,基于设计的治理架构,运用扎根理论数据处理程序进行案例分析,构建出科研机构创新环境的治理过程理论,为未来推动我国科研机构创新环境治理提供了决策参考。 1 理论框架设计 1.1 多重螺旋视角下的科研机构创新环境 创新环境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86年GREM定义的“Innovation Milieu”新空间发展理论模型,该模型将创新环境定义为一个涉及科技、社会文化、市场空间、生产空间等方面的开放型区域创新网络[4]。之后,国内外学者以此为理论基础不断丰富创新环境内涵。早期创新环境主要定位为某个限定地理区域内基于大学、地方政府、企业及个人等主体形成的一种线性社会契约网络[5,6]。后期随着研究的深入,其内涵逐步拓展到要素层面,更注重不同创新主体间制度、政策、法律和社会文化等要素的交互作用[7-9]。因此,区别于传统单纯缔结线性社会关系网络的视角,本文从创新主体间要素交互的微观层面切入,将科研机构创新环境定义为与科研机构相关的各要素构成的环境条件和情况的总称,要素是形成创新环境的基础。在创新环境结构设计方面,考虑到科研机构所处创新环境中主体的复杂多元性,选择多重螺旋模式设计科研机构创新环境,具体设计路线如下: 首先,国内外学者对螺旋模型分析仅局限于创新主体层面,本文基于“科学技术场”的研究[17],引喻物理学中“场”的概念对传统分析范式进行拓展,将创新主体产生的“力”引申为“力场”,即各创新主体在螺旋力作用下产生了创新环境。然后,按照Leydesdorff为首的功能结构动力学派理论分类依据,并结合双层治理体系提出的科研机构公益性、经济性、社会性和创新性特征[18],把科研机构、政府、产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产生的“力场”分为机构内部和外部环境。其中,外部环境的核心主体是政府,包括政府对科研机构直接管理形成的政府环境,以及政府通过与产业、高校和公众等其他社会组织互动为科研机构形成的市场环境及社会环境。最后,在螺旋结构的选择方面,目前螺旋模式依据政产学关系范畴可分为α-螺旋、β-螺旋和γ-螺旋三种模式[19,20]。基于协同治理需求本文选取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纳的γ-螺旋,构建多边网络与混生组织形态的γ-多重螺旋创新环境。 1.2 科研机构创新环境治理的分析架构 从知识管理的微观视角剖析科研机构创新环境治理过程,一个灵活的科研机构组织环境由许多大大小小的知识转换螺旋线组成,知识螺旋线在复杂密切的内外部研究环境进行不断交换和转变形成知识流,才能实现研究部门与外在部门之间科学知识的有效分布。因此,结合Ezkowitz为首的组织要素行动交往学派思想,科研机构创新环境治理可分解为“要素→要素流→局部创新治理环境→整体创新治理环境”的过程。首先,可以将政府直接或通过产业和社会主体间接向科研机构提供,以及科研机构自身内部提供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知识螺旋化,形成知识螺旋要素。其次,产生的各知识螺旋要素进一步通过交换、流转、释放以及扩散等转化行为形成知识要素流。再次,在知识要素流作用下催生出政府、市场、社会及机构内部四个局部创新治理环境。故要素流的优劣决定了创新治理环境的好坏,优质要素流形成核心有二:一是保障优质要素供给的充分性,这是形成优质要素流的基础。二是保障优质要素供给的精准性。按“政府→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双层委托代理模式中一、二级代理人的职能属性及研究定位差异[21],科研机构可分为以从事高风险、长周期创新活动为主的基础研究型机构和以从事短期的、面向市场的创新活动为主的应用研究型机构,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应明确要素供给导向,体现机构使命与定位。最后,在优质要素流作用下,各外部环境与科研机构自身环境形成合力场,不断螺旋上升,实现科研机构整体创新环境的高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