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孩子拥有幸福,体会到温暖与爱意,从小在心中播下美好的种子,才能在成长的道路上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与愉悦。然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代社会,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父母正坠入教育焦虑的洪流之中。久而久之,孩子的幸福感在缺失,父母的幸福感在下降。 马卡连柯说:“我们要把所教育的人变成幸福的人。”家庭教育作为教育的开端,孩子的幸福是其永恒的主题。 家庭教育的本质是生活教育,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正确的人生观,建构和谐的家庭关系,为孩子的学习与发展提供物质与精神支持,其追求的是让孩子能够开启和拥有幸福的人生。《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也指出:“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则直接提出要让儿童“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总体目标。这些重要法规、文件都强调了家庭教育的生活化本质及对孩子幸福童年的关照。所以,成就孩子的幸福人生是家庭教育的永恒主题,也是家庭教育的根本追求。 作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塑造幸福人生的主要路径。然而,并不是什么教育都可以培养出幸福的人,幸福人生需要幸福教育来塑造。幸福教育是“一种将幸福视为最核心和最终极的价值理念的教育”,不仅能够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纯洁明朗的心灵,还能营造幸福的教育生活和教育情景,使孩子有幸福可发现、有幸福可体会、有幸福可创造、有幸福可享用。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充分肯定了家庭教育在人生中的奠基作用。因此,父母的幸福教育是孩子幸福人生的基石。著名积极心理学家赛利格曼曾提出幸福的公式:总幸福指数=先天的遗传素质+后天的环境+你能主动控制的心理力量。这个公式表明,对孩子进行幸福教育主要应着眼于后面两个要素,致力于创设基于孩子幸福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和培育孩子的幸福素养,从而塑造孩子的幸福人生。 创设基于孩子幸福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 什么样的家庭教育环境能促进孩子的幸福成长?有研究表明,在孩子眼中,“幸福是大声表达爱”“幸福是爸爸妈妈多陪陪我”“幸福是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幸福是自己可以完成”……孩子对幸福的朴素认知恰恰深刻诠释了家庭幸福教育环境的内涵。 基于以上认识,父母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采取正确的教养行为,学会看见孩子、看懂孩子、支持孩子,并营造和谐融洽的教育氛围,让家庭教育环境与孩子的兴趣需要产生联结,与孩子的全面发展产生联结,最终才能和孩子的幸福成长产生联结。父母要学会用“静待花开”代替“拔苗助长”,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以“尊重商议”代替“权威命令”,意识到孩子是独立的个体,尊重孩子的意愿;以“称赞鼓励”代替“比较打压”,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给予孩子向前的动力;以“安慰帮助”代替“批评指责”,缓解孩子的心理压力,教会孩子正确的处理方式;以“积极引导”代替“沉默压抑”,正确面对所有情绪,帮助孩子进行情绪管理;以“适时放手”代替“包办代替”,相信孩子的潜力,创造自理机会……只有扎根于尊重与理解、温暖与友爱,身处于能促进其内在力量生长的家庭教育环境中,孩子才能幸福成长。 培育孩子的幸福素养 人人都在追求幸福、争取幸福,但并不是人人都能获得幸福。正如有学者指出,“幸福需要人去感受、发现、创造,幸福也是一种素养。”父母实施幸福教育,造就孩子的幸福人生,必须着力培育孩子的幸福素养。 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幸福观即个体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对待幸福问题上的表现,即人们对待幸福相关问题的观念、观点、态度和认识。当然,帮助孩子树立正确幸福观的前提是父母自身必须具有正确的幸福观。日常生活中经常有家长说,“作为家长,力所能及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条件,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就是在为孩子的幸福生活做出努力”。甚至有家长认为,“将来幸福更有价值”“快乐就是幸福”“成功就是幸福”……这些观念反映了部分家长幸福观的片面、狭窄与短视。此种幸福观不但不能促进孩子实现幸福,相反,还会成为幸福的枷锁。 因此,父母应认识到并引导孩子意识到:幸福不仅仅是未来,更重要的是现在,要实现全过程的幸福;幸福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满足,更重要的是精神生活的满足和心理健康成长;幸福的表现形式是长久而深刻的快乐,而非短暂且肤浅的快乐……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下,父母还要引导孩子意识到幸福不仅是个体的全面发展,还有社会的全面进步,生态的全面改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萌发孩子胸怀世界的幸福观。 提升孩子的幸福能力 幸福观仅仅是塑造幸福人生的前提,从认知幸福到实现幸福还需要有感知和体验幸福、创造幸福、享用幸福的能力,它们是幸福素养的核心与灵魂,是通往幸福人生的必备技能。幸福教育应将幸福能力“根植”到孩子身上,并逐渐稳定、内化,形成“幸福人格”。 感知和体验幸福的能力表现为人们对幸福的自觉与自知,这是成为“幸福之人”的基础。“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根源正是缺失了感知和体验幸福的能力。生活中不缺乏幸福,而是缺乏对幸福的发现。自然界中的花草树木、虫鱼鸟兽、山川河流、日月星辰蕴藏无限奥秘;各类场馆展示着科技、文化、艺术的诞生、发展与演变历程,展现着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幼儿园里同伴互帮互助老师的称赞和鼓励;家人的关心爱护、尊重理解、信任支持……这些都是幸福的源泉,父母应充分挖掘与利用,让孩子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闻、用双手去触摸、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体会,在实际感知中加强孩子对生活、人生的理解和认识,学会做人,学会感恩,学会关心,以培养孩子感知与体验幸福的能力。 创造幸福的能力表现为:通过自身能力利用或创造条件,改善或改变环境,从而获得幸福,这是“幸福人格”的核心成分,是成就幸福人生最为重要的素养。父母应注重挖掘、开发孩子创造生活的潜能,如,积极回应孩子的“十万个为什么”,给予孩子自由探索玩具的时间和空间,鼓励孩子天马行空表达想法,尊重孩子自主解决问题……这不仅促使孩子幸福本体的萌发,更培养孩子创造幸福的能力,为孩子人生幸福的持续性注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