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地区农村青年职业选择与市民化差异机制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明宝(1984- ),男,西南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重庆 400715)。

原文出处: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发达地区农村青年借助区位和工商业发达优势,实现了就地城镇化。但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因为土地利益分配方式、劳动观念、城市化路径以及保护性力量上的差异,塑造出两地农村青年不同的职业选择态度和行为。珠三角地区农村青年更倾向于选择低端就业岗位,重视休闲大于劳动;长三角地区农村青年在职业选择上更加积极主动,注重家庭资源积累和阶层跃升。职业选择上的差异,决定了农村青年能否建立起与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系统的有机关联,这也成为影响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农村青年市民化水平的重要因素。更高层次市民化的实现,需要农村青年发挥人力资本优势,选择高度市场竞争的职业,积累真正的市民化能力。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2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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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0398(2023)05-0055-10

       DOI:10.12120/bjutskxb202305055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率迅速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通过就业、升学和征地拆迁等渠道进入到城镇生活。农村青年是城镇化的主体,有稳定就业和中高层次职业选择是他们稳定城镇化和顺利市民化的基础。当前大部分中西部地区县域工商业不发达、县域经济缺少就业机会,大部分年轻人只能在县城居住、消费,县城却不能成为就业场所,所以实现的是一种半城市化[1]。但对于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发达农村地区来说,工业化起步早、工商业发达,就业机会充足,当地年轻人可以实现本地就业、居住和生活、消费的统一,进而实现就地城镇化或完全城市化[2-3]。正是因为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和空间,发达地区农村青年才有了就地城镇化的基础。但因为工业化路径和发展模式的差别,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农村青年在职业选择和就地城镇化、市民化水平上也存在差异。长三角地区农村青年在职业选择上更加积极主动,城镇化的水平也更高。珠三角地区农村青年则呈现出相对消极的职业选择态度和城市化动力,城镇化水平也相对较低。因此,对比两个发达地区农村青年的职业选择和城镇化、市民化差异,可以为未来中国一般农村地区和城郊地区实现更好的城镇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已有关于发达地区农村青年的研究主要把对象集中到失地青年、农转非青年以及“拆二代”主体身上,涉及的主题包括农村青年的就业创业环境、社会心理变迁和城市化困境3个层面。

       第一,在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环境研究上,失地青年因为受到技能、学历和求职渠道的影响而失业较多[4],或者从事低门槛、低收入的工作,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5]。同时又因为“拆二代”群体获得了巨额补偿、有较好的家庭经济条件而表现出较弱的职业发展动力[6],家庭经济和集体经济条件较好降低了他们参与劳动力市场的意愿[7]。在农村青年创业方面,认为青年创业多集中在市场门槛较低的行业,以生存型创业为主[8],创业环境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能够协同作用于“拆二代”对创业机会的开发[9]。但整体而言,发达地区农村青年的创业意愿和动力都非常不足。

       第二,对失地青年、拆二代群体的社会心态和价值观念的研究,主要认为“拆二代”青年存在经济适应普遍较好、社会适应令人担忧的困境[10]。“拆二代”青年因为社会环境剧变、心态缺乏调适、工作技能不足、理财能力欠缺等原因,很快陷入“坐吃山空”“游手好闲”与“返贫”的危机中[9]。“拆二代”或失地青年面临着再社会化等社会问题,在被动城市化过程中,安于自足、害怕竞争、不求上进[11],出现游民化、灰色化等颓废特征[12]。同时,空间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发展不协调,使得失地青年产生人际压力[13],进而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表现出与社会发展相冲突的一面,偏离社会发展[14]。

       第三,对失地青年城镇化困境的研究,主要认为失地青年是“村改居”等城镇化政策的伴生群体,他们受教育程度和生活技能低,职业地位获得处于劣势,生活方式的市民化滞后[15]。部分农村青年在就地城镇化转换过程中表现出种种不适应,从而陷入价值认同、职业发展、社区参与和群体融合四重困境[16]。游离在城市边缘的失地青年,并未能真正融入城市,实现的只是一种“虚城市化”[17]。珠三角地区稳定的地租收入使农村青年追求安稳的生活,不断“落入到土地食利者利益固化的陷阱中”[18],甚至激发大量社会越轨行为与边缘心态,与真正的市民生活与市民人格大相径庭[11]。

       已有对农村青年城镇化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城郊地区失地青年和“拆二代”群体身上,关注他们在仓促进入城市后所面临的就业压力、社会文化压力和城市融入的困境,主要强调失地青年的市民权,意在通过推进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结构,将失地农民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中。这种思路对失地青年城市化的研究,偏向于从外部制度视角切入,却没有进入到具体的经验语境中。发达地区农村青年既不同于农民工和大学生群体,也不同于一般城郊失地青年,他们的城市化更多的是因为处于发达城市周边,很早就实现了非农就业和就地城镇化。尤其是以苏南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和以东莞为代表的珠三角地区,两地年轻人在工业化进程中都很自然地实现了城市化,并在此过程中表现出不同的职业选择行为和市民化水平。因此,本文正是基于对苏南和广东东莞农村青年职业选择行为和城镇化动力的考察,分析发达地区农村青年职业选择和市民化水平的现状、差异和形成机制,旨在探讨农村青年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实现更高水平的市民化。

       本文所考察的发达地区农村青年主要是指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经历过征地拆迁获得土地分红收益或者享受集体土地分红的城郊青年,其中长三角主要以苏州市吴中区M社区为例,珠三角以广东省东莞G村为例。苏州市M社区于2006年由马浦和六合两个行政村组建而成,下设38个居民小组,共890户,3350人,耕地面积413.6公顷(6204亩),从2010年开始全部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和工业开发。M社区拆迁工作也开始于2010年,截至2019年,共完成拆迁885户,已安置620户,现在M社区居民全部搬进了安置房小区。东莞市G村土地总面积共有1.8km[2],有户籍人口3100人,流动人口7000多人。改革开放以来,当地村庄以“三来一补”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以厂房出租为主的集体经济,当前村庄集体经济平均每年有5000万元,利润有3000万元,每年村集体分红每人5000元。G村的企业主要是外资鞋厂和一些模具厂、塑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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