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以来,包括佛教造像在内的大量中国古代艺术品流入美国、日本与欧洲,其中不乏高质量的为学者们所重视的珍品。但是,与为数众多的真品一同外流的还有相当一批赝品,也通过中外古董商与收藏家之手进入欧美大小博物馆与私人收藏之中。一般而言,这些赝品的制造者们不是艺术家,也没有经过佛教艺术传统的系统训练,不可能完全掌握中国各时代的艺术风格与图像特点。因此,他们制作的一些赝品不可能具有被佛教徒们欣赏的那种宗教美感与魅力。很多现存实例都反映了数百年间中国人制作赝品的几种方法。 与绘画、青铜器或其他中国艺术种类相比,关于鉴定中国佛教雕塑真伪的研究显得相当薄弱。①晚清学者陆增祥(1816-1882)利用分析铭文题记的书法风格与中国传统干支纪年运用的方法鉴定了九件赝品佛教造像。②其实,在中国与西方的金石学研究中,这种方法常被用来鉴定具有铭文题记的佛教造像碑与雕塑。③中国当代学者李静杰与王全利分析了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四件作品,讨论了三种鉴定佛教造像真伪的方法,即应考虑到造像的时代风格、地域特征以及制作程序中的错误。④其中,分析制作程序中的错误是一项很好的鉴定真伪的方法,可应用于对金铜造像的鉴定。另外,金申在他的著作《佛像的鉴藏与辨伪》一书中列举了一些赝品佛教造像,讨论了四种赝品造像明显的错误:1.杂糅了不同的时代特点;2.将不同的作品合而为一;3.在无纪年铭文的真品上刻赝品题记;4.完全模仿某些真品。⑤这些无疑都是鉴定佛教造像真伪的有效方法,但其他有效方法仍然值得我们进一步去开发。 为了获得鉴定真伪的标准与方法,了解赝品佛教造像的制作动机与一般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在本文中,笔者将运用始自早期赝品古董制造的中国古代文献来陈述这个动机。关于赝品佛教造像制作的一般方法,笔者将通过比较真品与赝品的风格与图像特征来讨论四种中国古代与近现代赝品的制作方法,包括:1.不遵循传统图像规则;2.杂糅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可居于同一时代的不同风格;3.在真品上伪造仿古铭文题记;4.许多赝品特有的民间风格。第二种方法曾在金申的书中有过讨论,但有必要在这里做进一步的展开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证据被有效提供,在真品与有欺诈性质的赝品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不同审美情趣,⑥从而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这四项鉴定中国佛教造像赝品的方法。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将简要讨论怎样对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制造的当代高仿真赝品。 在本文中,笔者将重点分析举例佛利尔美术馆收藏中的一些赝品。这并非表示佛利尔美术馆收藏了过多的赝品,也不表示佛利尔美术馆的策展人对这些赝品存在的问题并不知晓,而是因为佛利尔美术馆是笔者在美国能够仔细进行这项研究的第一所博物馆,也是笔者仔细鉴赏了所有佛教造像藏品的唯一一所美国博物馆。⑦佛利尔美术馆的创建人查理斯·朗·佛利尔(1856-1919)曾于1895、1907、1909与1910-1911年间四次访问中国,考察了许多历史遗迹,包括著名的位于河南省的巩县(现巩义市)与龙门石窟。这些经历给他带来了丰富的中国古代文物知识,帮助他从中国与在美国的亚洲古董商那里积累了高质量的收藏。⑧但是,佛利尔不是一个亚洲艺术史学者。在他收藏的超过330件中国佛教雕塑作品中,笔者见到了约百分之二十的赝品。这些赝品有的已经过佛利尔美术馆策展人的鉴定,有些还没有来得及做。⑨事实上,佛利尔收藏的赝品所表现出的问题同样也会出现在其他博物馆与私人收藏的赝品造像中。在本文的讨论中,凡没有提到出处的造像之例均来自佛利尔的收藏。 伪造者们制作赝品的目的是销售以赚取不义之财。一旦赝品进入某个博物馆或私人收藏,所有种类的赝品或多或少地迷惑着学者们的研究与鉴赏家的鉴定,因为它们“放松了我们对真实性的拥有,损毁与歪曲我们对过去的理解”⑩。笔者关于中国佛教造像赝品制作方法的研究旨在对博物馆与私人收藏中的赝品能做出有效鉴定,帮助人们在将来避免购买赝品。其次,也希望笔者的研究能防止一些赝品成为将来迷惑学者们研究的资料来源。 一、中国伪造者们制作赝品佛教造像的动机 什么是赝品或伪造物?并非所有的古代文物的复制品或仿制品都是真正意义上的赝品或伪造物。这个称号只能用在那些被声称是真品但却以欺诈与误导人们(通常都是潜在的买家)为目的的复制品或仿制品身上。学者们曾试图设置一些决定因素来给赝品下定义。根据Samuel Goudsmit的研究,大部分伪造物制作的目的与动机“是为了欺骗与误导购买者付出大大超出其物品本身的价值”。(11)另外,Michael Wreen认为一件伪造物的定义是它的“非真实性但却表现为有意欺诈的真品”。(12)Monroe C.Beardsley进一步提议一件伪造的艺术品“必须具备一些与某些并非伪造的艺术品的相似性”。(13)我们可以用这些标准来界定包括青铜器、陶瓷器、书画、雕塑等所有赝品文物。W.E.Kennick还阐明了伪造物(forgery)、赝品(fake)、复制品(copy)之间的关系。他说:“一件伪造的或欺诈的N是赝品N,但一件赝品N不一定是伪造物或欺诈的N……一些伪造物是复制品;但很多伪造物却并非复制品。”(14)根据这个论断,伪造物就有了与赝品不同的含义:一件赝品可以是复制品或仿制品,当它被用来作欺诈的行为时就变成了伪造物。(15)绝大多数在本文中提及的赝品都曾被用作欺诈的行为,并大占其购买者们的便宜。 在中国,仿造与创造是两个最流行的制作赝品佛教造像的方法。根据Shen C.Y.Fu(傅申)与Jan Stuart(司美茵)研究,中国艺术中的复制品主要有三种类别:1.临,即精准的复制;2.仿,带有个人对作品诠释的仿制;3.造,虽然有对古代大师风格的模仿,但纯属个人重新诠释的新作品。(16)赝品中国佛教雕塑的制造者们的作品也可分为这三种类别,尤其是第二、三类方法,从古至今都在使用。为当代博物馆工作的艺术家们则倾向使用第一种方法,如果他们打算复制一件文物或艺术品。在本文中讨论的所有赝品则均属于仿或造的类别。在本文的最后一部分,笔者将提及当代精准复制的赝品之制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