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素有“西欧十字路口”之誉,虽然国土面积仅有3万多平方公里,但是其文化具有明显的多元色彩,其中法国与荷兰对比利时的文化影响最为深远。作为一个保持了多种文化传统的西欧国家,天主教在比利时社会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数十年中,比利时经历了人口持续外迁的浪潮。大量的比利时人移居美国,在美国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比利时人的社区。①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为了战后工业领域重建的需要,比利时吸纳了来自摩洛哥、土耳其、阿尔及利亚以及突尼斯等伊斯兰国家的大量劳工移民。②自此,比利时国内穆斯林的人数开始稳步增长,伊斯兰教也随之在比利时国内出现。国内学界对比利时伊斯兰教的研究较少。③ 一、比利时伊斯兰教本土化的开端——历史上“看不见”的时代 自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中后期,伊斯兰教在比利时主流社会处于“看不见”的状态。摩洛哥裔穆斯林和土耳其裔穆斯林作为劳工移民于1964年左右开始进入比利时。当时比利时与摩洛哥和土耳其签署了输送劳工的相关协议,穆斯林劳工主要流向佛兰德地区的城市和首都布鲁塞尔。时至今日,比利时境内的大部分穆斯林移民居住在布鲁塞尔-安特卫普-根特这个三角区域,以及林堡省的诸多城镇内。④穆斯林人口最集中的地区是首都布鲁塞尔(占穆斯林总人口的20%),其他穆斯林则生活在操法语的比利时南部工业区,布鲁塞尔的穆斯林中有超过50%的是摩洛哥裔。比利时的土耳其裔穆斯林的一半以上都选择定居于佛兰德斯地区,尤其是安特卫普、根特和林堡的土耳其裔最多。⑤第一批穆斯林移民在进入比利时之后,其活动范围基本局限于工作区和配套的生活区内。⑥在这个历史阶段,作为劳工移居比利时的第一代穆斯林并没有强烈融入比利时社会的意愿,因此伊斯兰教在此时期被主流社会“看不见”有其必然性。 比利时的穆斯林劳工移民在经济生活方面的边缘地位直接导致了其在社会层面被忽视的状态,是伊斯兰教在比利时社会出现“看不见”现象的重要原因所在。根据比利时的社会调查,多数第一代穆斯林移民的工作主要集中于填补比利时本地人不愿意从事的低收入岗位,这一点从海纳特和林堡的煤矿开采和钢铁工业需要的大量的工人便可看出。⑦在经历了短暂的劳动力需求高潮之后,1967年开始比利时的经济衰退导致了劳工移民的减少,对穆斯林的劳工招聘于1974年正式停止。此后,穆斯林劳工移民的经济处境越发困难,并且这种经济困境直接导致了在比利时成长起来的第二代穆斯林的教育水平受限。大多数摩洛哥裔和土耳其裔的求职者只接受过小学或初中教育。他们主要从事薪水低于平均水平的蓝领工作,超过50%的土耳其裔和摩洛哥裔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比利时本地人的比例为10%。⑧由此可见,在20世纪60至80年代,特殊的移民历史决定了比利时穆斯林融入比利时社会具有较大难度。这也揭示了在比利时生活的底层民众,尤其是穆斯林缺乏社会流动以实现阶层跨越的机会。⑨ 比利时恪守政教分离原则,国家对于宗教的承认是伊斯兰教被社会“看得见”的法律保障。实际上早在1974年7月19日,比利时议会就颁布了一项法律,使伊斯兰教成为政府承认的合法宗教,具有与其他已经被承认的宗教相同的权利,如:天主教、新教、英国国教、犹太教,以及自1985年4月17日被承认的希腊东正教。⑩比利时政府秉持着不干涉宗教内部管理的原则,以比利时穆斯林群体内部选举出合法的管理机构为准则。第一个得到比利时国家支持的伊斯兰教管理机构是“伊斯兰和文化中心”(ICC),该中心受到伊斯兰世界联盟的影响,在财政上依赖沙特阿拉伯王国。 实际上占比利时穆斯林人口多数的是土耳其裔和摩洛哥裔,都坚决反对“伊斯兰和文化中心”(ICC)作为比利时伊斯兰教的领导机构。因此,出现沙特阿拉伯裔、土耳其裔和摩洛哥裔穆斯林在争夺伊斯兰教领导权方面的博弈。这更加强化了比利时穆斯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长期处于“看不见”的状态,比利时第一代的穆斯林移民,对于比利时的国家认同程度亦较低。 二、比利时伊斯兰教本土化的发展——从“看不见”到“看得见”的转变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比利时穆斯林开始组织前往麦加的朝觐活动,街道上开始出现出售清真肉类的店铺和伊斯兰教相关书籍的书店,比利时的广播和媒体中也有介绍伊斯兰教的节目。(11) 伊斯兰教被比利时主流社会“看得见”的过程,背后是比利时伊斯兰教本土化进程的逐渐起步。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主要方面:一是比利时伊斯兰教制度化进程。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比利时政府意识到伊斯兰教管理需要更为多元化。1998年12月13日举行了比利时伊斯兰宗教事务负责人的选举。在有资格投票的人中,有72000人进行了投票登记,264名候选人进行了竞选登记,48000人完成了最终的投票。1999年1月6日,特别设立的外部特设选举委员会确认了选举结果。1999年2月25日比利时司法部长代表政府承认了比利时正式的伊斯兰宗教事务负责机构的合法性,该机构原则上由17名成员组成。从伊斯兰教被承认为合法宗教的25年之后,建立一个宗教事务负责机构来管理比利时伊斯兰教事务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12)在正式选举出的管理负责人中,包括7名摩洛哥裔、4名土耳其裔、3名本土皈依者和3名其他族裔的代表。每个18岁以上的比利时穆斯林都可以登记投票。伊斯兰教宗教事务管理机构的行政人员将由比利时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部长批准。(13)可见,比利时伊斯兰宗教事务管理机构的选举中兼顾了不同族裔穆斯林群体之间,以及移民群体与本国皈依者之间的代表权利。伊斯兰教管理机构的正式成立,在实现了伊斯兰教在比利时进行合法宗教活动的法律保障的前提下,为比利时社会能够“看得见”伊斯兰教的存在提供了制度层面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