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法律地理学视角下的政治生态学研究进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封丹(1982- ),女,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地理,E-mail:fengdan111@qq.com,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文化产业与文化地理研究中心(广州 510631);李盼,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文化产业与文化地理研究中心(广州 510631);李鹏(通信作者)(1982- ),男,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移民的文化与政治,地缘政治学,E-mail:lpok111@163.com,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世界地理研究

内容提要:

法律地理学是针对法律和地理学交叉点以及与之相关问题的重要理论,西方学者在法律地理学视角下对人文地理诸多传统研究领域进行了批判性的思考,从而将空间与地方问题置于人—地—法的全新理论框架下进行解读。政治生态学属于典型的跨学科研究领域,国内外学者近年来基于法律地理学的视角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大量的案例,丰富了政治生态学的理论。本文在介绍了法律地理学的基本概念、内涵以及研究概况后,重点对国外运用法律地理学视角开展的政治生态学研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法律对自然景观的塑造、自然资源的复杂性及其法律响应、环境管制中的法律多元性及其矛盾三个方面进行了文献综述。法律作为调节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有效手段,对法律、人类与环境三者之间关系的探究十分必要。本文通过引入法律地理学这一视角,为今后中国的政治生态学研究提供新的理论工具。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2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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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人地关系不仅是地理学的中心议题,也日益成为各国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但在现实层面,法律与人地关系塑造的景观之间的关系的探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1],将法律的视角引入地理学有利于开辟出新的研究路径。法律地理学是一种针对法律和地理学交叉点以及与之相关问题的理论方法[2]。在法律地理学正式成为一种研究视角之前,地理学家已经对法律给予了一定的关注。Clark等人在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地理现象中涉及的法律议题以及法学研究中有关空间和地方的问题应构成地理学一个专属的研究领域[3]。由此,法律地理作为一种研究视角开始走进学者们的视野,来自地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法学等众多学科的研究者纷纷使用这一框架来理解现实生活中物质关系的复杂性和解释特定法律关系如何产生和发展[4]。随着该领域的发展,法律地理学从早期的法律和地理学的“双学科”模式逐渐转向“后学科”阶段。前者主要涉及法学界对空间主题的探索,以及人文地理学家关于法律议题的早期工作;而后者不仅从事法律和地理研究,而且还积极参与社会和人文研究的各个领域,同时将研究对象扩展到了正式的国家法律制度和中心城市之外的领域[5]。全球的自然与生态问题在“后学科”法律地理的研究中得到广泛关注。

       随着气候变化、自然栖息地的破坏、环境污染等成为全球性问题,自然治理变得越来越重要,保护环境成为一种国际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核心的“两山”理论,强调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这所揭示的正是政治生态学的核心关注点,即考察和揭示人与自然互动、环境变化表征背后的政治经济权力关系的博弈与制衡。政治生态学因其独特的观察视角而广泛运用于对环境问题的解读。值得注意的是,政治生态与政治生态学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指各类政治实体生存的环境,而政治生态学是研究生态变迁与环境变化背后的权力关系网络、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人文地理过程[6]。政治生态学是西方人文地理学研究人与自然辩证关系最核心的研究领域,其议题包括环境退化与社会边缘化,环境冲突、环境保育与控制、环境主体性与身份、环境政治目标与行动等诸多方面[7]。其中,城市政治生态学得到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8]。本文主要从政治的角度研究生态,研究对象和重点是自然与生态环境。

       政治生态学家普遍关注于权力、政治、不平等和尺度等角度,对法律的考量以及法律框架下的人地交织关系的分析为理解社会—环境—政治经济现象提供了新的视角。近年来,将法律地理学方法引入政治生态研究已成为常见的研究思路。在法律地理的视角下,政治生态学所研究的自然在法律制度和实践中被给予了新的边界,从而推进了人类对于自然生态问题的理解[9]。Andrews等在2014年呼吁,将法律地理学和政治生态学联系起来,并认为两者的交叉互动可以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特定背景下的环境动态变化[10]。随后,大量的学术研究论证了制度化的法律和政策过程、权力动态和自然环境变化之间的复杂关系[11-14]。目前,国内基于法律地理学视角开展的政治生态学研究不多,本文主要是对国外法律地理学视角下政治生态的理论发展和实证案例进行梳理,总结其研究进展和热点话题,并进一步揭示和阐述该领域对了解人地关系的现实意义。

       1 法律地理学

       1.1 法律地理学的诞生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法律研究与地理研究是完全分隔的研究领域。法律学者未能考虑到空间对法律的重要性,而地理学家在空间问题上也未将法律话语融入空间的分析[15]。直到1986年Mark Blacksell等人在Progress in Huma Geography(《人文地理学进展》)期刊上发文指出人文地理研究缺乏与法律研究的互动与交流,并突出强调了人文地理学与法律学进行合作研究的重要性和前景[16]。1994年Blomley等人在《法律、空间以及地理学的力量》(Law,Space,and the Geographies of Power)一书中首次提出“法律地理学(geography of law)”这一术语,标志着法律地理学作为一个新兴研究领域的早期探索[17]。

       早期的法律地理学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获得的关注有限,进入21世纪以来,法律地理学研究在世界各地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来自地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法学等众多学科的学者纷纷使用法律地理学的理论框架来解释现实生活中物质关系的复杂性,并讨论特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及发展机制[18]。2010年以来,法律地理学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学者们对不同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详细的案例研究分析,大量的研究集中在发达国家,如美国[19]、澳大利亚[20]、英国[21],也有不少研究者将目光投向来自亚洲、南美洲和非洲的欠发达国家,如柬埔寨[22]、泰国[23]、印度尼西亚[24]等地。这一时期,法律地理学研究相关的理论、方法均有扩展和丰富,涌现出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2014年Braverman等人出版 The Expanding Spaces of Law:A Timety Legal Geography(法律的空间外延:时间法律地理学),书中收录了新近的法律地理学研究成果,标志着法律地理学已经成为国际地理学界一个独特的研究领域[25]。

       法律地理学的研究核心,就是关注法律、人和地方之间的紧密联系,并对人—地—法关系进行阐释和理解。Josephine[1]认为,法律地理学作为一种跨学科的视角,探究的是法律意义如何被赋予到地方以及地方又是如何影响法律框架,从本质上讲,它是关于地理和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共同构成关系的理论[15]。法律地理学考察的是法律与地方/空间的共同生产和交织方式。Robinson等人[16]总结到,该领域的特点是基于社会法律、法律人类学和批判性法律理论而开展的各种研究,侧重于法律、空间、地方、尺度、自然和领土之间的关系。与人文地理的其他分支不同,它详尽地关注了法律构成的复杂过程,并试图了解其与社会和环境相关的空间问题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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