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外商在华进出口洋行及与之密切关联的外商保险企业是研究中国近代经济史的重要方面,但由于原始的档案资料大多无从发掘,所以有深度的研究不多,对于近代在华外商保险企业的研究尤为缺少。颜鹏飞等利用已解密的档案,研究了英国海外火险委员会及其在华机构的制度和运作,发表了数篇论文,①这值得提倡。利用海外或境外的企业或行业的原始档案,应该是十分值得期待的研究途径。颜鹏飞等所关注的近代四大洋商火险公会是成立于1895年及其之后的,在1895年前没有洋商火险公会时,在华外商保险企业如何运营,仍不是很清楚。聂宝璋编的《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第1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上册第三章第二节收集了一些19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的在华外商保险企业的资料;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一书在“十九世纪外国侵华企业中的华商附股活动”的章节中涉及到外商保险业的一些资料;赵兰亮的《近代上海保险市场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对外商保险公司的在华活动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介绍。笔者利用所涉猎的《北华捷报》所披露的资料,拟对19世纪70年代上海等地外商保险企业的情况作一个补充性的讨论。由于外商保险公司的资料十分分散,又多散见于外文报刊,一时很难将资料穷尽,只能一点点积累,聚沙成塔。以往的研究成果对早期在华外商保险企业的组织、运行、利润分配等讨论不多,本文尝试作一些粗浅的讨论,仅为一得之见,供大家批评指正。 19世纪70年代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苏伊士运河的通航,欧亚间海底电缆的贯通从而电报作为通讯工具的运用,②对世界贸易来说,是革命性的改变,航路缩短,信息的传递迅捷通达,西方市场和西方企业的主导地位大大加强,加上轮船逐渐替代帆船以及轮船本身的技术进步,航运的繁荣前所未有。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并对外开放。外国人在中国通商口岸的经济活动是围绕着西方对华贸易这个中心展开的。在那个时代,尽管运输和通讯工具均有相当进步,但在自然力面前,也还显得不够强大,因而众多保险公司便应运而生,为进出口贸易公司分担运输和贮存等各个流通环节的风险。据统计,在1880年之前,外商水险、火险或人寿险的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总公司或分公司的有13家,设立经理处的1家,由特定洋行代理的8家,设立代理处的96家,共计118家。③其中很大一部分保险公司,尤其是代理处,可能在华经营的时间并不很长。其中,1875年在华的6大保险公司见表1。
以上6家保险公司中,扬子保险当时主要由美商旗昌洋行投资设立,总公司在上海,属美商企业,直到1891年才转换国籍,成为英商企业,其他5家均为英商企业,3家公司总部在香港,2家在上海。总部在上海的企业也都特别关注与英国和香港相关的业务。保家行的董事会和总部虽设在上海,但在伦敦和香港设有由董事会任命的合伙人委员会,名义上不是董事会,但也在当地履行类似董事会的职能。④ 总部设在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外商保险公司,都以银元或银两作为资本及经营的核算货币。19世纪70年代,白银相对于黄金的汇率,虽已开始有下降的趋势,但降幅有限且十分缓慢,对于市场并不构成负面影响。 当时上海还没有出现证券交易所,但证券交易还是可以进行的,一般委托中介机构挂牌交易。长利洋行(J.P.Bisset & Co.)就是这样一家证券交易中介机构,表2(下页)所示为长利洋行于1875年8月21日在《北华捷报》上刊登的推广上海证券交易的广告。
我们从表2可以发现以下一些情况:1.所有这些股票和债券都反映出贸易及贸易兴市这一中心。2.保险公司的股票种类是所有证券中数量最多的,包括9家公司的10种股票。保家行的股票分为两种,一种是1872-1874年的,一种是1875-1877年的。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似乎有些奇怪的现象,下文将会解释。而银行股票只有汇丰1家,轮船公司股票4家,包括中国的轮船招商局在内,但表内注明,招商局的股票价格是“有名无实”(nominal)的,估计是有委托,但无交易。此外,还有码头公司2家、煤气公司2家、杂项公司3家、债券3种。3.保险公司的股价总体上还是不错的,比汇丰银行强很多,汇丰的股价打了27%的折扣,即收盘价是原价的73%。码头和驳船类的企业,股价也比较低。笔者也收罗了一些保险公司在《北华捷报》上刊登的广告,详见表3。
从表3外商保险公司的广告看,绝大部分是采取委托代理经营的方式,而代理行都是当时在华进出口贸易洋行中的佼佼者。保费的折扣以20%居多,说明市场竞争的激烈。除了水火险之外,还有兼做寿险的,这给了我们一个意外。在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基础的情况下,人寿保险这种长期险如何设计?是否会有市场?这些是我们感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