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為何迅速成為主流選擇  

作 者:

作者简介:
鄒小站,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歷史學院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北京 100101)。

原文出处:
澳门理工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武昌起義後,清末未有關國體問題的爭論迅速決出結果。革命派視君主制為政治轉型的根本障礙,堅持共和。立憲派之主張君憲本非有愛於清室,乃因恐懼流血革命,當革命形勢已成時,南方立憲派迅速轉向革命,主張共和;代表北方立憲派立場的《大公報》雖希望和平,能接受君憲方案,但無堅持君憲之意。在君臣之義式微、民族主義彌漫的情形下,與清室有隙的袁世凱及其北洋系無保存清室之意,而謀求清帝退位、共和、舉袁為大總統。為調停君憲與共和之爭,康有為提出“虛君共和”論,強調立憲君主作為神聖木偶的意義,強調共和與君主制不衝突,虛君可以共和,但其論在社會上少有響應,在保皇維新派內部也遭強烈反對。滿蒙親貴中有主張保存皇室的強硬派,但底氣不足;一般滿人受皇恩不深,且缺乏組織,無衛護君主制的決心與能力,其開明者不持種族主義之見,追求改革,但並不堅持君憲方案。於是,共和迅速成為主流選擇,君憲不再有號召力。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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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K25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874-1824(2023)03-0181-12

      庚子事變後,政治轉型的任務被提上議事日程,保皇派、立憲派與革命派就轉型目標是君主立憲還是民主共和展開了持續數年的激烈論戰。受日趨深重的民族危機的刺激,眼見清廷已到王朝末年,喪失改革能力,又受制於滿漢矛盾而難有改革的誠意,在對政治和平轉型徹底喪失信心之餘,革命派乃借用傳統的夷夏觀念與近代西方民族主義中的單一民族建國論,突出強調滿漢矛盾為政治轉型無法逾越的障礙,只有推翻滿人的政權,打破滿人對於漢人的“貴族政治”,實現國民權利平等,才能完成“政治革命”的歷史任務。保皇派、立憲派則憂慮國民程度不足而以革命求共和,將出現長期戰亂,不能得共和,而反得“民主專制”或“暴民政治”,障礙政治轉型的實現,又憂慮革命造成內亂,進而引發列強干涉革命,瓜分中國,乃鼓吹和平改革。針對革命黨的民族革命與政治革命並行的主張,立憲派強調,政治革命必須從中國為多民族國家的現實出發,謀以政治改革實現國民權利平等,化解民族隔閡,促進民族融合,建立一個大中華民族。利用民族矛盾而鼓吹民族革命,不利於“政治革命”。兩派論戰雖激烈,但都主張改專制為立憲,只是一主張君主立憲,一主張民主立憲而已。

      面對嚴重的內外危機與統治合法性急劇流失的局面,面對日趨發展的政治革命思潮,清政府被迫宣布預備仿行立憲。立憲派一度以為,預備立憲之詔將迅速消弭民族革命論,和平改革有望。然而他們很快發現,清政府缺乏改革誠意與能力,乃轉而組織政黨,團聚力量,以推動清廷改革,並發起國會請願,希望以國會為後盾與平台,督促政治改革的進行,吸納社會人才,化解矛盾,謀改革的和平進行。但清政府固守欽定憲法、大權政治的立憲原則,不顧要求速開國會、即開國會的洶湧民意,堅持諸事籌備妥當再開國會的立憲思路,最終導致人心瓦解,大局崩潰。立憲派要求真實的立憲,而清廷則堅持大權政治模式,立憲派要求儘快改革,而清政府顧慮重重,心怕改革過速,失去對改革進程的控制。革命派很清楚立憲派與清廷之間的矛盾,認為二者必將決裂。①後來的歷史進程證明,此種判斷不誤,這種決裂也決定了君憲與共和之爭的結果。本文即討論武昌起義後關於國體問題的共和、君憲之爭迅速決出結果的歷史過程以及各方的認識。

      立憲派竭誠請速開國會,而清廷以強力待之,將立憲派推到自己的對立面。縮短國會期限的上諭發布後,國會請願同志會發布通告,中稱,“臣民千氣萬力,得國會期限縮短三年,心長力短,言之痛心,以諸父老希望之殷,而效果止此,委任非人,能無慚悚”,無限擔憂此後政局的走向。②立憲派干將徐佛蘇向梁啟超表示,他將重回革命道路。1911年4月,新內閣官制出台,規定“總理大臣世爵充之”,立憲派甚為憤慨。《申報》稱,“嗚呼!神州之大廈將傾,東亞之病夫垂斃,而我政府猶為巢幕之燕,游釜之魚,酣歌漏舟之中,痛飲焚屋之下。總理大臣副大臣可為也,各部大臣左右丞左右參議可為也,即各局長各等書記官,亦可為也,其如天下之不可為何?”③其後,皇族內閣出台,各省諮議局聯合會提前召開第二次會議,並呈都察院要求將憲法交資政院協贊,反對皇族內閣,要求增練民兵。當時輿論稱此三項要求,“實為國民對於政府之宣戰書”。《時報》呼籲國民支持諮議局聯合會的行動,稱“今日救中國,宜先除內患,而後及於外患”。所謂內患就是政治腐敗,先除內患,就是先對付腐敗之政府,④顯露出立憲派與清廷的決裂態度。在拒絕立憲派即開國會的請求、上演皇族內閣戲碼的同時,清廷又罔顧民營鐵路公司股東利益,強推鐵道幹路國有政策,嚴重損害廣大股東利益,將立憲派與廣大鐵路股東推到自己的對立面。可以說,武昌起義前,清廷已完全喪失人心。1911年11月19日,江浙立憲派首腦張謇致內閣請辭江蘇宣慰使及農工商大臣電,清楚地說明立憲派由鼓吹和平改革而轉向革命、主張共和的過程。電文稱:

      自庚子禍作,迄於事定,前後賠款,幾及千兆,海內沸騰,怨歎雷動。謇時奔走江鄂,條陳利害,須亟改革政體,未獲採陳,乃專意於實業、教育二事,迭有陳說,十不行者五六。

      自先帝立憲之詔下,三年以來,內而樞密,外而疆吏,凡所為違拂輿情、摧抑士論、剝害實業、損失國防之事,專制且視前益劇,無一不與立憲之主旨相反。樞密、疆吏,皆政府而代表朝廷者也。人民求護礦權、路權無效,求保國體無效,求速國會無效,甚至求救災患亦無效。謇在江蘇輒忝代表,膛目撟舌,為社會詬責,無可解免。雖日持國運非收拾人心無可挽回,人心非實行憲法無可收拾之說,達之疆吏而陳之樞密者,無濟也。諫行言聽之無期,而猶大聲疾呼之不已,誠愚且妄。

      今年內閣成立,親貴克任總理,鐵道國有之政策發表,謇適由社會公推入都晤閣部臣時,復進最後之忠告,謂:實業須扶,國防須重;輿情非可迫壓,愈壓則反激愈烈;士論非可摧殘,愈摧則憤變愈捷。一再披瀝,不留餘蓄,並以假立憲者真革命之說儆之,而川省之事已起,趙爾豐之焰頓橫。謇覆電端方,告瑞澂,為進治本須疏通、治標須撫慰之策,而鄂難作矣。至江寧,且為鐵良、張人駿言鄂難須從政治根本解釋,鐵猶唯唯而張不省,曾未彌月而響應已十二三省,人心決去,大事可知。

      方謇流轉江海嘵音瘏口之時,我之立憲但求如日本耳,不敢望德,尤不敢望英。今則兵禍已開,郡縣瓦解。環觀世界,默察人心,捨共和無可為和平之結果者,趨勢然也。……所有今日宣慰使之職,無效可希,不敢承命。至於政體未改,大信已漓,人民託庇無方,實業何從興起?農工商大臣之命,並不敢拜。⑤

      武昌起義發生於人心離散之際,故革命形勢發展迅速。湖南、江西、陝西、山西、雲南、貴州、江蘇、浙江、廣西、福建、廣東、山東(旋取消獨立)等省相繼宣布脫離清廷獨立,其他如江西九江、江蘇之上海、蘇州、鎮江等地亦宣布獨立,成立軍政府或軍政分府,海軍亦於11月11日降服民軍。僅及一月,民軍即“三分天下有其二”。

      為應對革命,清政府一面命陸軍大臣蔭昌率北洋兩鎮新軍南下,並啟用袁世凱為欽差大臣、內閣總理大臣,另一方面則在袁世凱、資政院以及前方統兵大員張紹曾、藍天蔚等的壓力下,下罪己詔,罷親貴內閣,解除黨禁,承認革命黨為政黨,同意將憲法交資政院協贊,並速開國會,又於1911年11月3日公布憲法“十九信條”,圖挽回人心。十九信條在規定大清帝國皇統萬世不易、皇帝神聖不可侵犯的同時,規定了君主立憲與責任內閣制的基本原則。十九信條規定的政治制度,是以國會為政治權力中心的虛君立憲制,舉凡憲法之議決、修改,內閣之產生,預算、條約、法律之成立,以及國務裁判、對內使用軍隊,均須經國會之議決或同意,該信條甚至沒有賦予政府特別財政處分之權,要求政府所有支出均必須在國會通過之預算內。又對皇族成員直接參與政府作出禁止性規定。所有這些都是清末激進立憲派孜孜以求的英國式君主立憲的目標,大大超出了穩健立憲派“我之立憲但求如日本耳,不敢望德,尤不敢望英”的立憲期待,也不是清廷一直堅持的日本式的大權政治模式。但是,十九信條不頒於立憲派泣血籲求開國會、立憲法之時,而頒於革命軍起、人心盡失、四面楚歌之日,結果“神聖化為豺虎”⑥,非唯不能得革命黨之承認,即立憲派亦多不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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