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L分类号 R21,R41 一、引言 自1998年国务院取消住房福利分配制度后,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08年的金融危机更是将房地产发展推向了新高潮。政府宏观刺激政策和市场投资偏好导致房地产业过热,房地产投机行为进一步加剧了房价上涨的压力。近年来,中央政府坚持实施“房住不炒”的调控政策,但买房对于一线城市的青年人来说依旧可望不可即,动辄上千万的房价使很多青年人背负着巨大的物质和精神压力。2014年出版的青年蓝皮书《中国青年发展报告(2014)No.2——流动时代下的安居》指出:“青年住房难”现象已逐步转变为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青年社会问题(廉思等,2014)。青年群体社会经验不足,自身财富积累有限,属于住房保障政策的夹心层,高企的城市房价又使青年群体处于超出公租房保障范围和难以存下积蓄购买商品房的尴尬境地之中。加之同辈比较的劣势地位、婚恋压力、房屋代表个人能力的传统观念等一系列社会压力,使青年的挫败感不断积累,不利于青年身心健康发展。《中国青年发展报告——五四精神的当代价值及传承发展》的调查结果显示:90后青年租房比例最高,一线城市租房比例高达55.18%,“房价过高、住房困难”是一线城市近四成青年最苦恼的问题(魏礼群等,2019)。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盼愁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因此,面对城市青年“买房难、住房难”的严峻形势,有必要深入剖析青年“住房贫困”背后的经济社会原因,为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一定的方向和依据。 本文数据来源于“青年住房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建议”课题组于2020年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地区(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青年进行的问卷调查。问卷设计基于多次修改后完成,共包括4大部分、37道题,涵盖被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住房状况、住房需求、对住房扶持政策的了解和态度、青年发展状况等内容。课题组共计发放和回收问卷11150份,依据2017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青年的年龄界定(14~35周岁),对问卷进行筛选(不包括在校学生),剔除填写错误、前后回答矛盾的无效问卷,最终得到有效问卷8412份,有效率为75.4%。 二、住房压力内涵及评价指标体系 住房压力是一个多维度综合性的概念。心理学上所说的“压力”(Stress)通常有三种含义。一是指现实存在的具有威胁性的刺激,即压力源。二是指人对压力事件的反应,即压力反应。三是指由威胁性刺激带来的一种被压迫的主观感受,即压力感(黄希庭,1997)。目前学界研究多集中于青年住房获得、住房产权、住房来源的影响因素以及青年住房压力的定性研究和定量比较,多数是城市、社会层面的整体性研究,很少有从青年个体层面出发的微观调查研究,也没有将压力分析和影响因素放在同一框架下进行逻辑一致的系统分析。鉴于目前中国还没有被学界、业界和政府部门一致认可的住房压力指标体系,本文参考了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魏万青、段志平,2015;吕萍、于淼,2019;胡小武,2014)和心理学对于压力的定义(黄希庭,1997),以全国青年群体个体调查数据为基础,从压力源—压力反应—压力感这一压力生成链条出发,构建青年住房压力评价指标体系,对压力源(高房价高消费下的住房经济压力)、压力反应(为节省住房成本引发的住房条件压力)、压力感(青年由此所产生的住房主观压力)三个过程中青年住房压力的水平进行评估,并以测度结果作为因变量探索青年住房压力的影响因素,分析青年住房困境背后的经济社会原因。 根据黄希庭(1997),压力源为现实中存在的具有威胁性的刺激,压力反应为个体对现实刺激所做出的反应,压力感为现实刺激带来的一种压迫性的感受。上述所对应的住房经济压力、住房条件压力和住房主观压力三者的基本逻辑关系为:住房价格和生活成本的日益高企使住房消费挤占了其他消费空间,引发个体生活质量的下降(压力源),导致住房经济压力的产生;为节省住房成本,部分城市青年选择居住在城市边缘地区或城中村地区(压力反应),长时间的通勤、狭小的人居空间、老旧的环境设施使个人得不到有效休息,导致住房条件压力的出现;长期处于劣势住房状态的青年,在高强度的生活和工作节奏下,更易迷失自我,在身心日渐疲惫和麻木的过程中,曾经的激情、信心和理想消失殆尽(压力感),住房主观压力由此产生;而在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失败感的阴影笼罩下,青年奋斗意愿和学习发展欲望的降低将会限制青年的薪资水平,从而进一步加剧青年的住房经济压力,最终产生恶性的累计循环因果效应(见图1)。 压力反应:住房条件压力 压力源:住房经济压力 压力感:住房主观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