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女学为第一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夏晓虹,女,安徽和县人,河南大学文学院讲座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郑州 475001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前发表的《论女学》,确立了他一生言说女性议题的基点。西学不只是作为理论支撑,更成为渗透在《论女学》全篇的底色。其中的愤激之言不应以鄙视女性一概而论,“爱之深,责之切”或许更近于事实。梁文提出的“女学强国”论影响巨大,经元善主持的上海中国女学堂即受此论感染而创办,梁启超介入办学的史实亦有必要发覆。更值得关注的是,梁氏代笔的同人公拟《倡设女学堂启》与《上海新设中国女学堂章程》,与表达一己之见的《论女学》之间存在着歧异,这在中国女学堂有意聘请的两位女教习申述拒绝到任理由的信中已得到证实。进入民国,梁启超的关注更多转向女性适宜从事何种职业。1922年,他为女性指点的四种最优职业确有相当的前瞻性。可以说,自晚清开始,梁启超始终在追踪世界潮流,把现代中国的女子教育问题放在西学西制的脉络中阐述和把握。早年,他看重女性作为社会成员与国民的身份,故强调女学与强国的关系;民国后,偏向女子教育的特殊性与适宜性,甚至有意凸显女性作为家庭成员、尤其是母亲的角色。其前后的变化多半都是因应时事所做的调整,而其间唯一不变的,则是始终以女学为第一义。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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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23)05-0093-14

      谈论近代中国的女子教育思想,梁启超是不可绕过的一人。戊戌变法前发表的《论女学》作为其第一篇妇女问题专论,不但当年曾激起巨大回响,直接促成了晚清国人自办的第一所新式女学校诞生,而且梁氏一生言说女性议题的基点亦由此确立。虽然时至今日,研究者增强了反省意识,对其立场与立论颇多批评,却也反证了该文影响力的绵久,故仍然值得今日仔细探察。

      一、“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

      《论女学》乃是《时务报》创刊,梁启超即开始连载的系列政论文《变法通议》中的一篇,1897年四五月间在该刊第23与25册发表。与其他各篇相同,《论女学》也秉持了《变法通议》大声疾呼的“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当今中国亟需以“自变”求“自强”①的宗旨,将女子教育纳入政治改良的整体规划中。

      按照原初的设想,《变法通议》是一部“为六十篇,分类十二”②的大著作,实则在写作中已不断调整。但无论如何,除总论外,梁启超最先着笔、也是其最为关注的话题还是教育,即他所说的“学校”。以此,《论科举》《论学会》《论师范》《论幼学》《论女学》《论译书》诸篇,均列在“论学校”的总题下。为何“学校”优先,梁启超也有阐论:

      吾今为一言以蔽之曰: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③

      “官制”属于政治体制,固然具有总揽全局的作用,但倒推上去,培育人才的学校才是决定变法成败的根本。所谓“亡而存之,废而举之,愚而智之,弱而强之,条理万端,皆归本于学校”④。

      放在变法图强这一目标明确的论述框架中,女子教育也被赋予了神圣使命。梁启超的表述最初采用了反面立说的方式,“吾推极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缕述女子未受教育带来的危害,由此展开了对旧习陈说的批判。其论说的四层意思,分别指向女性的职业、学问以及母教与胎教的现实状况。依梁氏之见,中国女性不学因而无业,不能自养;无学因而心胸狭隘,家室不宁;母教不善,造成世风恶劣;胎教不讲,造成人种退化。所言实际是从经济、家庭、社会、种族四个维度,揭示女子失学与国族衰落之间的紧密联系,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也很现成——“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⑤。

      应该说,梁启超当时虽然编写了《西学书目表》与《读西学书法》⑥,对于西学知识的接受也还有限,却已经常运用到文章中,使其论说面目一新。如论女性无业,开头即引用“公理家之言”:“凡一国之人,必当使之人人各有职业,各能自养,则国大治。其不能如是者,则以无业之民之多寡为强弱比例差。”随后的论述便借用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1845-1919)阐发的“生利”与“分利”说展开,断言中国“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⑦。论胎教又以长注的形式,引用严复所译《天演论》中的生物遗传学说。而李书刊行于1894年,严译成稿于1896年,对于梁启超来说,都是世界最新学说,足见其吸收与发散能力之强。以此科学新说为支撑,梁启超的《论女学》也具有了充沛的理论力量。

      更进一步,西学不只是作为理论支撑,更成为渗透在《论女学》全篇的底色。尽管在《学校总论》中,梁启超声称:“吾所欲言者,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并泛泛提及,《礼记》的“《内则》一篇,言女学堂之事也”⑧。然而细观《论女学》,其中用来与中国女子失学相对照的典范,已全为泰西与日本,而非遥不可及的三代。不仅《礼记·内则》不见征引,即便在夹注中称引了《大戴礼记·保傅》中有关“胎教”之说,正文却以“胎教之道,《大戴礼》《论衡》,详哉言之,后世此义,不讲盖久”为由,立即转入“今之西人,则龂龂留意焉”⑨。显然,即便儒家看重的母教与胎教,在梁启超的论说中,也必以西人西学为准。

      既然与受过教育的西方女性相比,中国女界俱不如人,取法域外便很顺理成章。而在榜样的择定上,梁启超也有考虑。虽说“西方全盛之国,莫美若;东方新兴之国,莫日本若”,梁氏最推重的国家却非美莫属,称说:

      是故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不战而屈人之兵,美是也;女学次盛者,其国次强,英、法、德、日本是也;女学衰,母教失,无业众,智民少,国之所存者幸矣,印度、波斯、土耳其是也。

      不必说,未经提到的中国,亦应归入最后的序列,这也是梁启超随即慨叹“若是夫中国之宜兴妇学,如此其急也”⑩的原因。

      被梁启超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论定的“强国”与“女学”之间的联动关系,无疑强化了他对中国“妇人不学”的痛心疾首,措辞也不免峻急严苛。即如近年颇受诟病的二万万女子“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的说法,起码是漠视了女子从事家务劳动的价值(11)。对此,梁氏日后也有修正。1902年发表《新民说》,在《论生利分利》一节便特意分辩:“论者或以妇女为全属分利者,斯不通之论也。妇人之生育子女,为对于人群第一义务,无论矣。即其主持家计,司阃以内之事,亦与生计学上分劳之理相合。”不过,即便对于妇女“育儿女,治家计”这类“室内生利事业”已经认可,梁启超却依然认为,“中国妇女,则分利者十六七,而不分利者仅十三四”,作为对比的仍是“率皆有所执业以自养,即从事于室外生利事业者”(12)的泰西成年女子。这里的关键在于,梁启超认定,女性只有走出家庭,从事社会劳动,才可以直接助力国家、民族的富强。因此,女子也应如男子一样,“人人各有职业”,就成为必然的诉求。而“学也者,业之母也”,中国妇女的“无业”既被归咎为“不学”(13),问题就仍然落在了教育为本的理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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