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儒学史发展历程看,孟子性善论在宋代以后方才成为占据支配性地位的儒家人性论思想。我们固然不能想当然地将性善论视为儒学一直以来的核心理论,由先秦至宋明,儒家人性论经历了复杂的理论演进过程。孟子性善论经由荀子批判,在两汉曾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剖析两汉诸子中代表性人物对孟子性善论的理解与阐发,无疑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厘清孟子性善论在汉代的存在形态以及儒家人性论的发展脉络提供助益。 一、兼统孟荀:韩婴对孟子性善论的择取 西汉前期,韩婴是较早对孟子性善论有所汲取的儒者。韩婴立足于孟子性善论,认为人天生具备仁义礼智之心: 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言天之所生,皆有仁义礼智顺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则无仁义礼智顺善之心。无仁义礼智顺善之心,谓之小人。故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小雅》曰:“天保定尔,亦孔之固。”言天之所以仁义礼智,保定人之甚固也。《大雅》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言民之秉德以则天也。不知所以则天,又焉得君子乎?① 韩婴此处是以《中庸》的“天命之谓性”来解释“知命”,认为人天生时已具备仁义礼智顺善之心,这些善心是确保人之为人的根本;而小人无法保有固有的仁义礼智之心,因而不知命,在现实生活中也无法成为君子。此处的仁义礼智之心明显承接自孟子,是对孟子“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的继承与阐发。王充《论衡·本性》曾引用陆贾之言:“天地生人也,以礼义之性。人能察己所以受命则顺,顺之谓道。”此处的“顺”指人能自觉地对其礼义之性的天赋根据有所肯认与体察。韩婴很可能汲取了陆贾这一思想,不过他所强调的体察对象并非礼义之性,而是孟子式的四端之心。韩婴强调人要依据天赋的仁义礼智之心来效法天,发扬自身善性以成就君子境界,这是对孟子“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的进一步申说。可见,韩婴这段话主要继承了孟子的性善论,以仁义礼智作为人的本质,并以是否能存仁义之心来分判君子与小人。 韩婴还继承了孟子“人心人路”说以及“求放心”的思想。韩婴说: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弗由,放其心而弗求。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其于心为不若鸡犬哉?不知类之甚矣。悲夫!终亦必亡而已矣。故学问之道无他焉,求其放心而已。(《韩诗外传集释》,第158页) 韩婴此段基本抄录了《孟子·告子上》中的“人心人路”章,并采纳了孟子“不知类”的提法。与孟子相似,韩婴以仁为人心之德,以义为行事原则,并且强调学问之道在于“求放心”,即通过对被放失本心的找寻而保有其善性。韩婴还认为君子应当“中心存善,而日新之,则独居而乐,德充而行”(《韩诗外传集释》,第25页),即存善于心并且时常加以体察,在独处时也要确保其善性能够彰显出来,这是对孟子“君子存心”思想的扩展。 然而,韩婴除了继承孟子以仁义礼智为人的本性的思想,他认为人性中还包含其他内容。韩婴说:“人有六情,目欲视好色,耳欲听宫商,鼻欲嗅芬香,口欲嗜甘旨,其身体四肢欲安而不作,衣欲被文绣而轻暖。此六者,民之六情也。失之则乱,从之则穆。故圣王之教其民也,必因其情而节之以礼,必从其欲而制之以义。义简而备,礼易而法,去情不远,故民之从命也速。”(《韩诗外传集释》,第184页)人除了仁义之心,还本具耳目感官等生理欲望,需要得到圣王礼义的节制与引导,以避免产生社会纷争,这糅合了荀子人性论中的“情性”思想以及“圣王礼制”说。在韩婴看来,人性中具备仁义礼智之性,需要向外显发与成就;人性中又具有感官欲望,需要外在礼义规范的约束与范导。前者偏于孟子的性善说,后者则对荀子人性论有所继承。韩婴正是在兼综孟荀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其人性主张: 茧之性为丝,弗得女工燔以沸汤,抽其统理,则不成为丝。卵之性为雏,不得良鸡覆伏孵育,积日累久,则不成为雏。夫人性善,非得明王圣主扶携,内以之道,则不成为君子。《诗》曰:“天生蒸民,其命匪諶,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言惟明王圣主然后使之然也。(《韩诗外传集释》,第185页) 水渊深广,则龙鱼生之。山林茂盛,则禽兽归之。礼义修明,则君子怀之。故礼及身而行修,礼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扶身,则贵名自扬,天下顺焉,令行禁止,而王者之事毕矣。(《韩诗外传集释》,第189页) 人能为善与茧能成为丝、卵能长成为雏一样,是事物自身具有的本性;但是正如茧离不开女工、卵离不开良鸡一样,人本性的实现也离不开明王圣主的礼义教化。韩婴指出:礼义之于修身,就像水对于鱼、山林对于禽兽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基础,只有通过圣王的教化个体才能发展善性。个人通过礼义而实现修身成德的目标,国家也因为礼义实现政治清明。因此,韩婴的“学问之道”实则偏向于外在的从师习礼;其“有放心而不知求”的“求放心”思想也与孟子追求反求诸己的内省工夫不同,而是主张以接受礼义教化为途径,使心合于圣王礼义的要求,并以此来节制情欲,修身成德达至君子境界。 韩婴所重视的礼并非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结构与外在规定,而是明确以一种人性论作为根基:爱由情出谓之仁,节爱理宜谓之义,致爱恭谨谓之礼,文礼谓之容。礼容之义生,以治为法。故其言可以为民道,民从是言也;行可以为民法,民从是行也。书之于策,传之于志。万世子子孙孙道而不舍。由之则治,失之则乱。(《韩诗外传集释》,第1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