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3)03-0025-07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1]49。新时代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践诉求,促使彰显时代精神的中国生态哲学实践学派生成,它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中心,从实践哲学的角度关注人类文明的演变。在实践活动中,人类不断重塑对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认知,而这一认知的水平,反过来决定着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式,影响着人类文明进步的进程。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持续演化历程,基本经历了古代素朴的和谐状态、工业化造成的严重失衡和危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及其现代化三个阶段。其中,最后一个阶段是人类社会奋斗的目标。因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种关于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全新实践和理论,它是全球化生态文明发展的实践自觉和理论自觉。 新时代,人类如何把握人与自然共向发展的内在需求、优化和变革人与自然的交往方式、在生产实践中实现理想共生,无疑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人与自然的深层矛盾,就其现实性而言,只有在一定的发展条件下才能得到解决,而创造条件和走向转化都只能在双方交往实践中实现。这就要求人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是一种人与自然理想共生的新实践和新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内容,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思想,传承和接受了中国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智慧,形成和体现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为研究本体、生态系统论为认识方法和生态文明为价值追求的当代生态哲学思想。 一、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本体论基础 众所周知,自然孕育了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人与自然同源、同根,共存、共生。但是,人与自然的共生并不必然表现为和谐共生,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不仅造成了对自然的戕害,而且使人与自然的生命存在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和破坏。现实的困境迫使人类不得不反省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通过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重构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文明基础。 (一)人与自然有机共生关系的实践生成 对于人类来讲,人与自然之间共存共在的生命本质是自身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自然是生命之母,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2]18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与自然界之间持续不断地发生着交互作用。人作为自然性的生命存在,虽然也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却不同于无机生命,而是一种能动的自然存在体,人可以通过实践认识和改造自然,为自己的生活创造新的条件。 需要深刻反思的是,自启蒙运动以来,随着人的主体意识和理性思维能力的不断提升,导致了日益严重的人与自然关系的主客二元对立,使人与自然的素朴协调关系被打破,出现了人与自然的生命不统一性问题,亦即人的理性与自然内在规定性之间的不一致性问题。针对康德所主张的“人为自然界立法”的观念,黑格尔深刻批判了这一观点对自然生命丰富内涵的忽视,并将自然主体化、精神化作为自然与人的生命相通的重要前提,认为“自然在其特定存在中所达到的最高的东西是生命;但生命作为单纯自然性的理念却受外在性的无理性的摆布”[3]25。恩格斯对黑格尔在这一方面的论述曾给予高度评价,“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伟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4]22-23。 历史唯物主义进一步彻底批判了被黑格尔“颠倒了的世界观”,并坚持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相结合,遵循自然史与人类史相互制约的规律,从而使人与自然的生命统一问题由绝对精神的抽象思辨转向了现实立场。至此,人与自然共生的前提不再是精神性的理念体系,而是客观实在性的物质存在。现代工业文明中的人与自然关系危机,从根本上也不是一种抽象理念的思辨危机,而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客观实在的物质前提的背离,是对自然史与人类史相互制约规律的现实背离。因此,人类文明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危机的解决,需要对人与自然共生的物质前提进行重构。其重构过程不是人与自然的抽象直观,而是基于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事实的感性活动,是人与自然共养、共存关系重塑的现实活动,是重新实现自然史和人类史辩证统一的实践活动,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诉求。 (二)资本主义制度加剧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对立 人与自然生命同源而不同质。自然无意识地体现着客观发展规律,而人类则具有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意识,具有独一无二的实践活动。可以说,“人带来‘无'”[5]82,丰富了自然的“有”。人类通过无穷无尽的认识与实践,不断地接近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但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需求状态,使得自从人类产生之后一直与自然处于斗争状态之中。 由于人类对自然的需求是普遍的和绝对的,因此人与自然共生的矛盾也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它不会因为社会形态或人类文明类型的发展更迭而消失,区别只在于不同社会或不同文明如何应对这一矛盾。人与自然共生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往往通过一定阶段的特殊性和相对性展现出来。人与自然的每一次斗争都为新的同一提供了条件,每一次同一也为新的斗争奠定了基础。人与自然共生关系正是在斗争与同一的渐进变化中,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地运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