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感觉论的意义与指向

作 者:

作者简介:
许斗斗,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生活哲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伟红,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福建 厦门 361021)。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对马克思实践概念的进一步研究必然涉及他的实践感觉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有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实践感觉”,以及“对象性的活动”等实践感觉论的表述,这些实践概念的早期表达蕴含人的本质的丰富性及其自由、解放等全面发展的价值指向。黑格尔哲学虽然对“实践感觉”有着一定的论述,但马克思的实践感觉论不仅从社会历史分析视角上表现出超越黑格尔哲学的特性,而且成为马克思在批判以往旧哲学中逐步走向唯物史观的重要因素。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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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23)05-0015-08

      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概念是其实践的唯物主义的重要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学界在对它进行探索时存在两种认知偏向。一是在国内学界,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成为解决一切问题与困难的出发点,同时也成为一种“归宿”。人们面对任何理论问题与困境只要托出“实践”就戛然而止,似乎全然“解决”了,而不去进一步分析实践是如何解决的和为什么能够解决。二是在国外学界,对马克思哲学的质疑之一也存在于对“实践”的解释上。以海德格尔、阿伦特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实践”是一种物质的生产实践,它是造成人与自然界对立的根源。这两种浅层与表面化的理解都不利于我们深刻把握实践概念的实质与核心。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的实践感觉论的探讨有利于我们加深对马克思实践概念的把握,特别是能更好地理解实践的直接现实性。

      在《手稿》中,马克思实践感觉论的直接表述有以下两点。第一,“感觉在自己的实践中直接成为理论家。”①这不仅说明了感觉在实践中,实践感觉是存在的,而且表明通过实践,感觉成为衡量与判断人之本质发展程度的标准和尺度,即对“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程度的表达,以及“这些感觉和特性无论在主体上还是在客体上都成为人的”②发展尺度。这是本文探讨马克思实践感觉论的重要出发点。第二,马克思仅有一次认可性地提到了“实践感觉”一词。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的丰富性需要客观地展现,而感觉正是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确证。他指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连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③我们知道,“实践感觉”是黑格尔在《精神哲学》中提及的,其中,他是在“主观精神”下的“实践精神”中讨论了“实践感觉”,换言之,黑格尔是在突出“感觉”中的“精神”属性时而把“实践感觉”置于“精神”的领域内来阐述的。马克思在此的“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显然主要是指黑格尔的“实践感觉”(对此,本文将在后面阐述),使用这一概念是为了批判其唯心主义并指出其产生的真正基础。但是,我们认为,马克思并未否认这一概念,或者说是认可这一概念,这也是本文探讨马克思实践感觉论的重要依据。

      一、马克思实践感觉论的陈述语境

      作为马克思哲学思想诞生地的《手稿》,其核心议题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异化劳动”的批判,这一批判成为他阐述劳动、感性活动、实践以及人的感性确定性等重要概念的契机,实践感觉论就是在此大背景中呈现的。

      为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存在,马克思必然把目光聚焦于人的本质在社会中的占有与复归上,于是,对真正的“人”与真正的“社会”,以及二者之间关联性的阐述就成为《手稿》的核心议题之一,而消除异化的社会和异化的人,就是马克思阐述实践感觉论的前提与基础。首先,马克思强调了人与社会的本质统一,强调人是感知的总体性存在。他指出:一方面,应当避免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因为个体是社会存在物,个人属于社会,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才是现实存在的个体;另一方面,“同样,人也是总体,是观念的总体,是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正如人在现实中既作为对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④换言之,人又是生命的总体的存在,是直观的、感知的和享受的社会主体存在,因这种社会主体存在的“被思考和被感知”而成为“观念的总体”,即被感知到了的存在和具有自我意识的存在。人的“个体”与“总体”的双重存在,也成为马克思实践感觉论的两个分析视角。

      其次,人与社会之本质统一的基础是“感觉”活动、“感性活动”,在此基础上以“全面的方式”占有“对象”就是人与社会的本质统一。马克思指出:“只有当对象对人来说成为人的对象或者说成为对象性的人的时候,人才不致在自己的对象中丧失自身。只有当对象对人来说成为社会的对象,人本身对自己来说成为社会的存在物,而社会在这个对象中对人来说成为本质的时候,这种情况才是可能的。”⑤换言之,在“感觉”的基础上,对象成为“人的对象”,亦即在对象中体现出人的存在(“对象性的人”);同时,对象也成为“社会的对象”,并且成为体现人的社会本质,唯有如此,“感觉”基础上的“对象”才是人与社会之本质统一的一种展现,“对象”才成为人之展现的作品。

      最后,由于“感觉”的基础是人的“身体”,因此在马克思的实践感觉论的陈述背景中,隐藏着一条对人的“身体”的唯物史观关注,即从“身体”到“感觉”再到“理论家”的逻辑分析路径。马克思认为,人与动物一样,都是靠无机界生活,但是人超越动物之处是“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人的“普遍性”体现在,他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使无机界成为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并且“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人与自然界的这种“交互作用”就是劳动,即人与自然界之间是建基于“身体”上的感觉活动,“人们谈到劳动时,则认为是直接关系到人本身。”⑥因此,“身体”并非纯粹的肉体或生物有机体,它是感觉活动的承担者,也是感觉活动发展程度的体现者。当感觉成为实践中的“理论家”时,对实践感觉的考量就成为判断与衡量人自身之存在与发展状况的重要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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