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之镜与先验理性:斯密与康德道德哲学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力克,浙江大学国际文化学系教授(杭州 310058)。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斯密与康德是欧洲启蒙时代两位深具影响的道德哲学家。斯密承袭苏格兰启蒙哲学的情感主义伦理学,注重道德情感的心理分析,从植根于人的社会性的“同情”心理机能,以“主体间”的社会之镜为道德判断的根据,寻找“道德感”的源泉和心理基础。康德先验唯心主义的道德形而上学,则以“主体内”的先验理性为德性之本,以先验的纯粹实践理性为“道德律”的根据。斯密以“合宜性”为中心的伦理学与康德“义务”至上的伦理学,表征着英国经验主义伦理学与德国理性主义伦理学之低调道德观与高调道德观的分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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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B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23)05-0026-10

       亚当·斯密与康德是欧洲启蒙时代两位影响深远而风格迥异的道德哲学家。斯密的道德情感论承袭苏格兰情感主义伦理学传统,从人性中探寻道德感的心理基础。康德的先验论唯心主义道德形而上学,则从先验的理性中寻找道德法则的根据。这两种道德理论,代表了欧洲启蒙哲学之英国经验主义与德国理性主义两种传统。

       一、合宜性:斯密的道德情感论

       《道德情操论》是亚当·斯密1759年任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时出版的第一部著作,他的第二部也是最后一部著作,是有“经济学圣经”之誉的《国富论》。斯密的道德学说发展了苏格兰情感主义道德哲学。

       斯密的道德理论建基于人性,旨在从人的天性中寻找人类道德情感的本性与来源。在他看来,自爱是人的第一天性。“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如果他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①

       另一方面,人还与生俱来具有对他人“同情”的天性。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开篇中写道:“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就是当我们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②斯密所谓“同情”(sympathy),不仅仅指对别人悲伤的怜悯,而是意谓“我们对任何一种激情的同感”③,亦即“同情”是人的一种“设身处地的想象”的心理机制④。这种推己及人的移情式同情,即主体间基于共通感的“反思联想”,是斯密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

       斯密情感主义伦理学以道德情感为研究目标,“行为合宜性”是其道德研究的核心议题。《道德情操论》开宗明义,第一卷题为“论行为合宜性”。斯密认为,美德在行为合宜性之中。所谓行为“合宜性”,即行为者的原始情感与想象中的旁观者的情感的一致性。作为道德情感,这种自我与他者情感一致的共情的“合宜感”,是由“同情”的反思联想而获致的。

       在斯密看来,人对行为的自我赞同的原则,就是以他人的立场审视自我行为。“当我们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时,根据能否充分同情导致他人行为的情感和动机来决定是否赞同这种行为。同样,当我们以他人的立场来看待自己的行为时,也是根据能否充分理解和同情影响自己行为的情感和动机来决定是否赞同这种行为。……我们努力像我们推测其他任何公正而无偏见的旁观者可能做的那样来考察自己的行为。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考察问题,因而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所有激情和动机,我们就会因为对想象中的公正的法官的赞成抱有同感而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赞同。”⑤

       斯密认为,行为者可以通过想象中的“旁观者”视角来判断自己行为的合宜与否。⑥在当事人的原始激情同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情绪完全一致时,它在后者看来必然是正确而又合宜的;反之,则是不正确而又不合宜的。⑦合宜感源于自我弥合与他者的情感歧异。⑧合宜感源于同情,“我们对行为合宜性的感觉起源于某种我将称为对行为者的感情和动机表示直接同情的东西”⑨。合宜感还来自人们从生活经验中获得的规则。“从我们的情感通常同它一致的我们以前的经验中得到的一般规则,会纠正我们当时不合宜的情绪。”⑩

       在斯密看来,虽然人具有自爱的天性,但同情可使其以“公正的旁观者”的社会化视界来矫正人的自私偏向,从而使其行为达到合宜性。他强调,我们应当用自己自然地看待别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虽然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整体世界,但对其他人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虽然对他来说,自己的幸福可能比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幸福都重要,但对其他人来说它并不比别人的幸福重要。当他以别人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时,他明白对他们来说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并不比别人高明。如果他愿意按公正的旁观者能够同情自己的行为的原则行事,那么,他一定会收敛起这种自爱的傲慢之心,并将其压抑到别人能够赞同的程度。(11)“同情”是克服自我中心的自欺的人的行为的矫正器。

       在斯密看来,社会是人的行为的一面镜子。人的行为合宜性是社会化的产物。如果一个人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长大成人,他不可能意识到自己的品质、感情和行为的合宜性或缺点。一旦把这个人带入社会,他就立刻得到了此前缺少的镜子。这面镜子存在于同他相处的那些人的表情和行为之中,他从人们的赞同与否第一次看到自己感情的合宜和不合宜。(12)“我们通过照镜子或者用诸如此类的方法,尽可能地努力隔开一段距离以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13)“同情”可以使行为者通过想象中的“旁观者”而以“别人的眼光”为镜子,纠正自我的偏私视角,从而获致基于普遍性视角的行为合宜性。

       斯密强调,人在被同胞们赞扬时感到愉快和满意,而在被同胞们反对时感到痛苦和羞愧,这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原始感情。(14)合宜感源于作为社会动物的人的合群天性。

       每个人总是从自我出发,而换位思考的共情可以克服一己的偏私。斯密指出,对于人性中的那些自私而又原始的激情来说,我们自己的毫厘之得失会显得比另一个无特殊关系之人的最高利益重要得多。要对这两种相对立的利益作出公正的比较,需要换位思考,我们必须既不从自己所处的地位也不从他所处的地位,既不用自己的眼光也不用他的眼光,而是从第三者所处的地位并用第三者的眼光来看待它们。这个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在我们之间无偏向地作出判断。这里,习惯和经验使我们得以容易而迅速地几乎无意识地完成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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