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23)03-0055-15 某些理论家主张,每当一个人诚实地做出一个道德判断时,他就会按照这个判断来行动,或者至少具有采取相应行动的动机倾向。这个主张往往被称为关于道德判断的动机内在主义(以下简称为“动机内在主义”)。如何理解或解释这个主张,是元伦理学中一个具有高度争议性的问题。一些理论家相信道德判断的内容直接构成了道德动机,或者为道德动机提供了根本依据。例如,如果我诚实地判断偷窃在道德上是错的,那么我不采取这种行动的动机就直接来自这种类型的行为是道德上错的这一事实,甚至直接来自某个行为“是道德上错的”这一性质,或者至少是来自我对这个事实或这个性质的理性认识。如果道德性质本身就是自成一体的,那么内在主义在其最强的形式上就表达了如下主张:关于行为的道德性质的理性判断直接构成或促成了道德动机。相比较而论,动机外在主义者则认为,即使诚实地做出的道德判断具有动机效应,但动机并不是来自那些被认为构成了自成一体的道德考虑的东西,而是来自行动者出于其他类型的考虑而采取道德行动的欲望或倾向。换言之,外在主义者否认道德动机是道德判断本身所固有的:即使我们承认道德判断确实具有动机效应,这种判断至多是偶然的,它取决于道德考虑和其他类型的考虑之间的确切联系。与此相比,内在主义者则相信,除非道德判断本身就能具有动机效应,否则就不能说行动者是在真正地做出一个道德判断。 动机内在主义显然是一个很强的主张。一个极为明显的事实是,即使动机内在主义是真的,它似乎也不可能普遍适用于所有道德行动者。迈克尔·史密斯正确地指出道德判断必须满足他所说的“实践性要求”,即一个行动者诚实地做出的道德判断必定会对他产生动机影响。既然道德判断显然并非对所有道德行动者都能产生动机影响,史密斯就将动机内在主义限制到一类特定的道德行动者,即所谓“理性行动者”。史密斯论证说,对于这类行动者来说,不仅道德动机可靠地“追踪”道德判断的内容,而且二者之间的联系是“先验的”。在这里,“诚实地做出一个道德判断”这个说法或许意味着行动者不仅充分理解了自己做出的道德判断的内容,而且是在“真正地”做出道德判断,例如,不是出于论证方面的考虑或者其他“实用的”目的而做出道德判断。史密斯的观点具有一个极强的含义:如果一个人诚实地做出了一个道德判断,但却没有采取相应行动的动机,那就意味着他是实践上无理性的(irrational)。①这样一个行动者是否必定是实践上无理性的实际上是一个未决问题②,答案取决于如何构想实践理性的概念。 本文的核心目的不是要全面处理动机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之间的争论,而是要通过集中探究不能自制或意志软弱(akrasia)的本质和根源来论证支持动机的外在主义,特别是,我将尝试表明不能自制或意志软弱不一定是一种形式的实践无理性。一些作者(例如大卫·布林克)坚持认为,如果非道德主义(amoralism)是非常可能的,那么它就构成了对动机内在主义的严重挑战,而其他一些作者(例如迈克尔·史密斯)则声称这个“挑战”不可能得到满足,因此内在主义仍然是真的。③我将从这个争论入手来论证本文的核心论点。在第一节中,我将尝试对非道德主义提出一种解释,以表明史密斯对内在主义的捍卫为什么不成功。在第二节中,我将表明为什么不能自制或道德上的意志软弱在动机的外在主义模型下能够得到更合理的解释。在第三节中,我将进一步说明不能自制或意志软弱在什么意义上无需是实践上不合理的。如果本文的论证总体上是成功的,那么我们就反驳了史密斯所设想的那种动机内在主义,从而为动机的外在主义提供了一种支持。 一、“非道德主义”挑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一些人声称自己认识到了某些道德考虑,但这些考虑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动机影响。这样一个人往往被称为“非道德主义者”(amoralist)。如果确实存在所谓“非道德主义者”,那么这种现象就产生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一个人怎么可能在认识到了道德理由的情况下却不被这种理由所打动?我们可以设想一个人在其他方面的考虑(例如关于自我利益的考虑)以某种方式推翻了他所认识到的道德考虑,而即使一个人并不具有与道德考虑相冲突的其他考虑,他可能也会因为意气消沉或心理沮丧而不能被自己所认识到的道德考虑激发起行动。第一种情形表明,对于这样一个人来说,道德考虑或道德理由并不具有绝对的权威。第二种情形表明,道德考虑并非能够无条件地发挥动机作用。这两种常见的情况都具有这样一个含义:道德考虑本身并不是自成一体的,或者甚至在一个人的慎思中并不具有最高的分量。因此,如果存在如此定义的“非道德主义者”,那么这种现象看来就确实为动机的外在主义提供了支持。 然而,内在主义者并不接受这种观点。为了维护自己的立场,他们就不得不对非道德主义者的存在提出一种不同的解释。非道德主义者被描述为一个认识到道德考虑却不为所动的人。这个描述产生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如果道德考虑本身就是一种规范性的考虑,那么对道德考虑的认识如何可能不对持有并认识到这种考虑的人产生动机影响?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是:当我们说非道德主义者认识到道德考虑的存在时,他可能只是对这些考虑具有描述性的知识,自己却对这些考虑没有任何承诺。④也就是说,他可能没有在真正的意义上做出道德判断。这就好比说,一个人可能会看到某样东西是好的或可取的,但不是出于自己的观点,而是出于某个其他人的观点。例如,我自己对足球比赛完全没有兴趣,因此对足球比赛的考虑也不会在我这里产生去看足球比赛的动机,但这并不妨碍我可以承认“足球比赛是一项好的运动”这个命题。在承认这样一个命题时,我是在纯粹描述性的意义上使用它,例如只是为了向一位喜欢体育运动的朋友确认足球比赛在某种意义上比篮球比赛“更好”或“更有趣”。同样,我可以对某些道德命题具有描述性的知识,而不承诺这些命题所表达的内容,尤其是其中的道德词项所表达的内容。如果一个人在使用道德词项的时候是在一种纯粹描述性的意义上来使用它们,不是为了表达自己的道德观点,而只是为了传达他在某种意义上同意的其他人的道德观点,那么非道德主义者在这个意义上就是可以想象的。⑤布林克预言,这就是内在主义者通常对非道德主义挑战所采取的回答:“非道德主义者”在认识到某些道德考虑的存在时之所以仍然无动于衷,是因为他实际上并不认为这些考虑表达了他自己真正承诺的观点。